昨晚重温了一遍《绣春刀》,想起之前写过很多篇锦衣卫的稿子,虽然《绣春刀》对锦衣卫的服饰与武器,进行了艺术上的加工,但相当大一部分的剧情,还是遵照历史进行演绎。
不过在看的过程中,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很多写锦衣卫的文章里,都在写明朝大臣们与锦衣卫的相爱相杀,再就是锦衣卫的起源和发展,但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监察与谍报组织,却鲜有人去描写锦衣卫这一机构中的核心人物:
锦衣卫指挥使。
说的直接点,就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锦衣卫最高指挥官。
而负责保卫皇帝,以及掌管仪仗护驾的锦衣卫,注定了其最高指挥官的地位极其特殊, 于此皇帝要想任命一个人为锦衣卫指挥使,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更为复杂,毕竟是长期侍奉左右,且手握权柄的近臣,不像其他朝中众臣,需要上朝才能觐见。
换言之,如果锦衣卫指挥使想谋逆,想搞个大新闻,比其他任何人的机会都要多,成功的几率也要大,所以皇帝在选择由谁来担任锦衣卫指挥使的问题上,就要慎之又慎。
总结来说,一般是从三种人员中选择:
一是曾随皇帝征战的部下,如在皇帝打江山时,便陪同皇帝身边的将领,几度出生入死,已经证明了自身坚定不移的忠诚。如朱元璋执政之初,担任第一任锦衣卫指挥使的毛骧(xiāng),曾是亲军指挥,随朱元璋征战多年,为朱元璋平定中原立下汗马之功,后来朱元璋成立锦衣卫,便将其提升为锦衣卫最高长官,此人更是制造了明初第一大案:胡惟庸案。
《明史·卷一百三十五》:子骧,管军千户,积功擢亲军指挥佥(qiān)事。从定中原,进指挥使。滕州段士雄反,骧讨平之。捕倭浙东,斩获多,擢都督佥事,见亲任,尝掌锦衣卫事,典诏狱。后坐胡惟庸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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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太平时期,日夜侍卫皇帝左右,因长期的相处而深得皇帝信任,由此升迁为锦衣卫指挥使,如永乐年间由禁军虎贲左卫,升迁为锦衣卫指挥使的颜津,便是长达数年保护燕王朱棣,因此朱棣坐上皇位没多久,也就是永乐元年的三月,对麾下功臣论功行赏,便将颜津任命为锦衣卫指挥使。
《明太宗实录·卷十八》:上谕兵部臣曰:“从朕平内难将士已论功升赏,朕念平九门者,其功最先且难,可再升一级,功小不在升例者,亦升一级……颜津为锦衣卫指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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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则是皇亲国戚,这一类,因与皇帝本人有血缘上的关系,所以有一定的信任基础,而皇亲国戚一般在宫中也要身兼职务,因此也出现过由皇亲国戚担任锦衣卫指挥使的情况,如成化年间的万通,便以“皇贵妃内弟”,也就是皇帝小舅子的身份,被任命为锦衣卫指挥使。
而且有意思的是,成化年间这一次对锦衣卫的高层调整,所任命的“高管”,几乎全是贵妃的兄弟。
这一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指挥使的职务,可以世袭,比如文献里提到的万通,在他百年之后,他的子孙可以接替他,继续担任锦衣卫指挥使,也就是所谓的“子袭父职”,这种情况纵观历朝历代,都屡见不鲜。
《明宪宗·实录》:成化十二年十一月,甲申,太监黄赐传奉圣旨,升锦衣卫正千户万通,为指挥佥事。副千户万达,军人邵宗,王敏为正千户,俱世袭通达,皇贵妃之弟,宗宸妃之弟,敏顺妃之弟也。
如上,就是任命锦衣卫指挥使的三种选择,一般情况下,是以第二种居多,因为除了明太祖朱元璋与朱棣曾戎马多年外,其他但凡设立过锦衣卫的皇帝,对外征战的时间都不如这两位皇帝长,因此也就没有像毛骧这一类从征多年,共同出生入死多次的死忠将领。
明成祖·朱棣
当然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情况,那就是也出现过锦衣卫指挥使,同时由多人担任。
如明宣宗朱瞻基执政时期,曾一次性任命“七人”为锦衣卫指挥使,共掌锦衣卫大权。
《明宣宗实录·卷三十二》:郭志,祁英,李玉,王敬,韩僖,李道,郭义锦衣卫指挥使……上曰昪朕舅氏马亮辈,多效劳勤,锦衣卫官,朝夕侍卫左右,俱与之勿拘例。
而这一次任命的原因,是这几人原本都是锦衣卫,长年忠心耿耿侍奉明宣宗,深得明宣宗宠信,后来想要论功封赏,结果发现功劳品级都差不多,明宣宗就干脆首开历史先河,直接把这七个人,全都任命为锦衣卫指挥使。
明宣宗·朱瞻基
既然我们捋清楚了锦衣卫指挥使的任命背景,那么问题来了,身为锦衣卫最高指挥长官的锦衣卫指挥使,在明朝相关律法中,究竟是属于文职,还是属于武职呢?
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前者一般而言,不掌兵,而主要由后者统领大军。
当然这是从律法层面来说,毕竟古代也有很多文官带兵打仗的例子,但是在明朝律法当中,有明文规定,凡是“卫指挥使”一类的正三品官员,皆属于文职。
《明会典》:文官品级:正三品:太子宾客、左右侍郎……都指挥佥事、卫指挥使。
而随着明朝的不断发展,锦衣卫指挥使所负责的事务,也一变再变,最初是专门负责皇帝的出行仪仗,即众所周知的“仪鸾司”,掌卤薄,也就是仪仗队,所以此时的锦衣卫指挥使权力有限,所负责的事务也仅限与皇帝出行有关的事务。
《出警入跸图》(跸bì)
但是在洪武年间,我们都知道朱元璋对锦衣卫整个机构进行了改组,锦衣卫作为皇帝亲军,直接绕过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赋予其司法职能,由此成为了一个监察机构,几乎是一夜之间,锦衣卫指挥使的权力呈倍数扩大,从此多了两项职责:
一是缉捕,二是刑狱。
主要针对监察对象,都是朝中官员,自此以后,锦衣卫由原本的“仪仗队”,成为了皇权特许的特别行动部队,在这一过程中,锦衣卫指挥使也成了仅次于皇帝之外的“第二人”,这句话可能说的太过夸张,但联想到洪武年间无数的冤假错案,几乎都是由锦衣卫酿造,在一众冤死的大臣眼中,恐怕锦衣卫指挥使比皇帝本人带来的恐惧更甚,而掌握无数人的秘密,这才是锦衣卫指挥使最令人忌惮之处。
尤其是被锦衣卫指挥使下令缉拿的朝廷重臣,在被带到诏狱以后,几乎没有不被屈打成招的,而掌管诏狱,也是锦衣卫指挥使权力进一步扩大的标志,同时也是锦衣卫整个机构,由“仪仗队”向特殊的司法机关转变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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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恐怖的氛围,一直从洪武十五年,即朱元璋宣布改置锦衣卫开始,直到洪武二十年,整整五年内,朱元璋认为自己所设立的锦衣卫,已完成对于稳定皇权以及维持明初社会秩序的历史作用已近完成,且收获了重要的政治成果,因此便宣布自此以后,锦衣卫不再兼负司法职能,朝廷内外的司法刑狱及相关事务,不再需要锦衣卫指挥使经手,从此以后,一切与司法有关的事务,全部交由“三法司”处理。
这才宣告锦衣卫暂时退出了历史舞台。
然而,锦衣卫指挥使的作用,或者说余威,却依旧存在,且在整个朝堂中存在着不小的影响。
毕竟五年间经由锦衣卫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计其数,上到朝中文武群臣,下到黎民百姓,轻则身败名裂,重则满门抄斩,尤其是锦衣卫指挥使手中掌握了朝臣的大小秘密,比如历史上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朝臣夫妻之间,床榻之上,都有人窃听这类现在看来十分夸张的行为,但这种掌握无数人秘密,其实比残忍的杀伐要更加令人惊悚。
因此虽然锦衣卫不再具备司法职能,但余威尚存,比如洪武二十九年,明朝施行司法改制,规定锦衣卫可以和刑部,大理寺联合审判罪犯,这时的锦衣卫虽然不比往日权柄滔天,但他们比其他司法机构,都更精通一项本事:
审问。
《明史·卷九十四·卷第七十·刑法二》:洪武二十六年以前,刑部令主事厅会御史、五军断事司、大理寺、五城兵马指挥使官,打断罪囚。二十九年,并差锦衣卫官。
(译文:洪武二十六年以前,刑部命令主事厅会同御史、五军断事司、大理寺和五城兵马指挥使官,判决罪囚。洪武二十九年开始,又派锦衣卫官员参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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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以后,锦衣卫始终以“微弱”的影响力,存在于大明朝堂之中,虽然表面上的确是不复往日威严,但实际上还是在明朝的司法系统中发挥着一定作用。
直到朱棣上台,由于其特殊的上位身份与背景,锦衣卫被重新启用,恢复了所有权力,再次被赋予了司法监察的职能,而锦衣卫指挥使的权力,迎来了自洪武年间以后的第二次巅峰。
从此,“自疑人人异心”的朱棣,十分信任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在纪纲统领锦衣卫期间,一朵无比厚重的阴云,再次笼罩大明朝堂,久久不曾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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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明史·卷一百三十五》:子骧,管军千户,积功擢亲军指挥佥(qiān)事。从定中原,进指挥使。滕州段士雄反,骧讨平之。捕倭浙东,斩获多,擢都督佥事,见亲任,尝掌锦衣卫事,典诏狱。后坐胡惟庸党死。
《明太宗实录·卷十八》:上谕兵部臣曰:“从朕平内难将士已论功升赏,朕念平九门者,其功最先且难,可再升一级,功小不在升例者,亦升一级……颜津为锦衣卫指挥使。”
《明宪宗·实录》:成化十二年十一月,甲申,太监黄赐传奉圣旨,升锦衣卫正千户万通,为指挥佥事。副千户万达,军人邵宗,王敏为正千户,俱世袭通达,皇贵妃之弟,宗宸妃之弟,敏顺妃之弟也。
《明宣宗实录·卷三十二》:郭志,祁英,李玉,王敬,韩僖,李道,郭义锦衣卫指挥使……上曰昪朕舅氏马亮辈,多效劳勤,锦衣卫官,朝夕侍卫左右,俱与之勿拘例。
《明会典》:文官品级:正三品:太子宾客、左右侍郎……都指挥佥事、卫指挥使。
《明史·卷九十四·卷第七十·刑法二》:洪武二十六年以前,刑部令主事厅会御史、五军断事司、大理寺、五城兵马指挥使官,打断罪囚。二十九年,并差锦衣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