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五年正月十三日,崇祯皇帝在文华殿召见孙传庭,任命他为兵部右侍郎,率领禁卫军前去解除开封之围。
此时的孙传庭刚刚从狱中放出来。崇祯十二年五月,屡立大功的孙传庭受到大学士杨嗣昌的陷害,被崇祯皇帝投入监狱,一直关押到现在。
孙传庭,字百雅,是山西代州振武卫人,生得“仪表颀硕,沈毅多筹略”。孙家是世代读书之家,孙传庭在万历四十七年考中进士,做过知县,后来调入吏部做官,以后在家隐居多年,到了崇祯八年又出来做事,担任顺天府丞。
崇祯九年三月,孙传庭出任陕西巡抚,参与剿灭农民军,颇有斩获,活捉了闯王高迎祥等人,献俘北京。此后,陕西农民推举李自成为闯王。
孙传庭连战连捷,陕西、河南农民军大受挫败。孙传庭用实战证明自己的才华足以胜任巡抚一职,所以《明史》中说他“秦人爱之不如总督洪承畴,然其才自足办贼。”
《宸垣识略》中说,孙传庭虽然是陕西巡抚,但有一个特殊之处,朝廷不给他属下的军队拨发军饷,他们要自己解决军饷问题。
这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孙传庭到任之后,翻看旧档,发现在明初的洪武年间,陕西省所属的前、后、左、右四个卫原本都有囤地,大概是每个屯军军士有一顷地,也就是一百亩。《明史》中说,四卫屯军一共二万四千人,田地二万余顷。
每个军士的屯地每年征收二十四石粮食,其中十二石是正粮,直接交给军士本人,另外十二石为余粮,交入军库当中,作为军用。
如此一来,陕西四卫的军饷可以就地解决,不需要朝廷从别处调拨转运,经济而且合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很好的屯田制度逐渐被破坏,屯田基本变成了私有财产,正粮直接交给军士,但交入军库的余粮都没有了。
孙传庭对此加以改革,仔细核查统计,查明现役的军士一共有一万一千多人,除了已经归属秦王府的右卫之外,其它三卫的屯地,根据土地的质量每顷征收十二石到十八石不等的粮食,折算成银两,一年总共可以收入十四万多两银子和米麦一万三千五百余石。这样就解决了军饷问题,又没有给军民和国家造成负担。
剿匪方面,孙传庭明确反对杨嗣昌的四正六隅之策,写了几千字的奏章,指出这个计划毫无益处。他认为,各地经过多年的战乱,兵疲民穷,苦不堪言,如果强行推行这个计划,结果必然是“贼不必尽,而害中于国家。”
孙传庭在行动上也极不配合,杨嗣昌给陕西巡抚划定的任务是招募当地士兵一万人,朝廷拨给饷银二十三万两,主要负责商、雒等地。孙传庭不理这一套,自己筹集了几万两银子,招兵买马,也不向朝廷汇报自己兵员的情况。
这些抗拒的言行,显示出孙传庭在政治上的幼稚。这些反对的唯一作用是让他得罪了杨嗣昌,以后处处受到杨嗣昌的刁难。
此后,孙传庭纵横陕西,剿灭各地农民军。总督洪承畴也大挫李自成,最终李自成只带着十八人逃走。到了崇祯十一年春天,“关中群盗悉平”,陕西的农民军全部被平定。
杨嗣昌一直倚重的熊文灿并没有什么能力,一直主张招降。而孙传庭始终主张大力剿杀,亲自率领大军东出潼关进入河南,要与熊文灿东西合击,歼灭河南匪乱。
进军途中,孙传庭接到熊文灿的檄文,要求他停止剿杀,不要破坏他的招降努力。孙传庭毫不理会,继续进军,很快又得到杨嗣昌的亲笔信。孙传庭只好撤兵。此后,熊文灿的招降努力宣告失败。
崇祯十一年十月,清军越过长城,北京戒严。陕西的洪承畴、孙传庭率军入卫,孙传庭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各镇援军,赐尚方剑。
大学士杨嗣昌提出,陕西将士可以留守蓟辽。孙传庭再次反对,认为把陕西秦军留在这里,会使陕西的贼势死灰复燃,“是代贼撤兵也”。而且秦军将士的妻儿都在陕西,他们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久,“非哗则逃,不复为吾用,必有贼用,是驱民使从贼也。”
杨嗣昌不理会孙传庭的意见,孙传庭想要见一见皇帝,当面陈述自己的主张,也被杨嗣昌阻拦。孙传庭又急又气,说自己的耳朵聋了,提出辞职退养。
杨嗣昌指责他装病,崇祯皇帝大怒,把他夺职为民,派专人前去调查,随后把他投入监狱,一关就是三年。
三年当中,熊文灿、杨嗣昌相继落败而亡,证明他们的策略是错误的。而孙传庭的预言不幸言中,陕西的形势再次恶化,李自成的势力重新兴起,席卷河南。
时隔三年,刚刚出狱的孙传庭匆匆带兵前往河南,去为开封解围,迎战自己的老对手李自成。只是时移势易,两个人的实力已经完全逆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