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占据蜀地后,川蜀的饮茶习俗开始传入中原地区,史载:“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饮之事。”历经汉代和魏晋南北朝的发展,种茶饮茶活动已开始盛行于东南各个地区,唐代时,中原地区的汉人普遍形成了品茗饮茶的风俗。
茶树的种植量较之于之前各朝有显著的增加,饮茶风气十分高涨。诸如吐蕃等少数民族政权通过与唐王朝的长期交往,从而使得茶叶传入到了西南、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
具有的提神抑眠、消食解腻等功能的茶叶正是以乳酪为食的番族僧俗百姓所十分需要的,所以当饮茶风俗传入西南、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之后,茶叶由于其神奇的功效使得广大僧俗民众仰赖于此。于是吐蕃等族的族人开始向中原地区的汉人出卖马匹,以换取茶叶。
但在唐代,茶马贸易并不是特别发达,茶马买卖只存在于唐王朝和少数民族政权的贵族阶级之间,民间商人基本上没有参与。而且茶马的买卖只是汉夷双方贵族诸多经济往来活动中的其中一项,并不占主要地位。
首先,在唐代,少数民族地区饮茶和从事以马易茶的都是贵族阶级,一般的商人并没有参与进来。唐代时,流通到少数民族地区的茶叶数量是很有限的,只有少数民族的贵族官员才有机会饮茶,史书上也没有唐代少数民族地区平民饮茶和商人贩茶的记载。
其次,唐朝建立过程中与突厥等游牧民族有过战场交锋,所以建朝以来十分重视战马资源,具有完善的马政体系和相关制度。唐初朝廷就拥有着大量的马匹,史书中也记载道:“议调秦汉以来,唐马最盛”。
唐战马的数量随着王朝的发展不断增加,大量的马匹主要放牧在自然条件利于养马的西北地区,朝廷在这些地区招募民众种植牧草来作为马匹的饲料。朝廷大规模的马匹养殖使得马匹价格走低,故有“天下以一缣易一马”之说。
开元初年,朝廷还鼓励民间私养马匹并限制朝廷官员私自囤积马匹。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唐代茶马贸易的发展形成了制约。第三,唐王朝在处理与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时主要采取羁縻、怀柔的政策。
与其他少数民族政权进行交往时更加注重地位的平等,而不是经济上的利益所谓“惠及四海,则不求自至”。在这种情形下,茶马贸易不可能在唐代大规模发展起来。唐代的茶马贸易虽然没有形成很大规模,但已显现雏形,为宋代茶马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唐代茶叶传入吐蕃地区以后,到了宋代,西南、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已是“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茶马贸易在宋代取得发展是必然的。当时无论是贵族官员还是平民百姓都已开始饮茶,茶叶的产量更是高于唐朝。
西北、西南少数民族首领以畜产入宋朝贡,宋朝统治者多以茶叶、绢帛和金银等物作为回赐。宋朝建国之初,战马主要从西北草原地区进口。之后,西夏、契丹一直威胁着宋王朝,所以,马政格外受朝廷重视。
为了获得战马,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就“诏岁于边郡市马,偿以善价内属戎人驰马诣阙下者,悉令县次续食以优之。”从此朝廷在位于边境的一些城镇购买马匹成为惯例。契丹和西夏为产马之地,但对马匹的出口管控极为严格,契丹自一开始就禁止对宋出口战马。
宋初朝廷在河东、陕西等地设置了许多买马场,宋朝廷还能从西夏手中购得马匹。但西夏政权崛起之后,为了防止宋朝军力加强而危害到自身安全,西夏也不再对宋朝出口战马。于是在宋真宗时期,朝廷开始在川陕各地设置买马场,主要用以购买沿边吐蕃等族的战马。
宋朝对战马的需求很迫切,所以每年都有大量的马匹从吐蕃输入宋朝。南宋时期,宋朝陕西领土丧失,更加依赖吐蕃的战马资源进口。北宋前期,中央政权除了用茶叶易马外,绢帛和铜钱也时常被用来支付马价,有时甚至以绢帛支付为主,大规模的茶马贸易在当时并未形成。
但当时的吐蕃等族在日常生活中已不可一日无茶,而中原政权对战马资源的需求极为迫切。两者之间便开始形成了这种政Z和经济利益上互补和相互依存的关系,茶马贸易的出现势在必然,双方的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
在宋朝看来,每年要从吐蕃购买大量的战马,若以铜钱支付,朝廷的铸钱量是不足以支持购买如此大量的战马。况且大量的铜钱外流,少数民族可能会将铜钱熔铸为兵器,对宋政权构成威胁。
而中原地区茶叶产量大,价格便宜,茶叶属于过剩物资。吐蕃等少数民族又对茶叶十分依赖,以茶易马实属“舍其有余,换其不足”的上策。对吐蕃而言,每日饮茶已成为吐蕃民族的一种刚性需求。
于是熙宁年间,宋朝就在四川设大提举茶马司和买马场,开始以茶叶换取马匹,吐蕃等民族也“颇以善马至边,其所嗜唯茶,而乏茶与之为市。”茶马贸易作为一种制度正式出现。宋朝茶马贸易制度建立以后。
由于朝廷所需战马全部依赖从西北进口,同时又要与辽、夏、金和蒙古政权抗衡,而此时西南、西北地区的吐蕃部族对中原茶叶有着极大需求,于是宋朝朝廷将茶叶资源垄断和控制起来,用茶叶从吐蕃部族手中换取战马。
茶马贸易作为宋朝取得战马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在为交易双方带来了经济上利益的同时也有着一定的政Z色彩。宋朝在四川的茶马司和买马场建立之后,每年都要从四川产茶区运出大量的专门用于易马的茶叶,也就是“博马茶”。
宋朝当时严格规定,“博马茶”只用于购买马匹,在满足了朝廷博马之需后才能将剩余的茶叶用来购买其他物资。但茶马司中时常也会出现问题,有的茶马司官员私自将专门的“博马茶”用来换取珠玉等物,这从侧面加剧了北宋王朝覆灭。
此外,宋朝渐渐发现“蕃戎性嗜名山茶曰不可阙”。同时,宋朝严禁有人私自用名山茶与番商进行贸易,防止出现“其茶入蕃既以充足,缘此遂不将马入汉中卖,有害马政。”的情况。
此外,为了鼓励吐蕃等少数民族前来易茶,宋朝规定博马茶价格要低于其他的杂卖茶叶,有的博马茶价格甚至低于杂卖茶价一倍以上。宋代开展茶马贸易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维护宋朝对吐蕃等少数民族的羁縻统治。
吐蕃奴隶王朝覆灭后,之前吐蕃统辖的地区大都处于一种较为散乱的状态:“族种分散,大者数十家,小者百十家,无复统一”。当时有许多吐蕃部族散落在了北宋境内,每个部族都有其首领。
在今青海西宁一带有一个唃厮啰建立的地方性政权,在当时是陕甘、青海、吐蕃势力的中心。那里的居民和百姓以食盐和饮茶为必需品,食盐可以就近从青海湖获得,茶叶就只能通过茶马贸易从中原地区的宋朝手中易得。
当时的青海西宁地区与宋夏两国的领土都有所接壤为宋夏必争之地。这就使得唃厮啰政权的背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朝在茶马司尚未建立时就与吐蕃政权有茶马贸易活动,因此唃厮啰等吐蕃部族始终与宋朝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其历代首领都由宋朝统治者册赐而立。
神宗时期,熙河地区的吐蕃部族聚居区域被纳入宋朝版图,宋朝廷为了维持在这一地区的统治,刚设立熙河路就“徙秦州茶厂于熙州以便新附诸羌市易”熙河路经略司于熙宁七年二月买马“停止折盐钞,其马价止以茶、银、物帛计折偿之”。
吐蕃部族对这些措施较为认同和拥护,吐蕃部族首领包顺、包诚赵纯忠等归顺宋朝后还“诱蕃部贩马入塞”。西夏占据了河西走廊后,居住在今新疆吐鲁番一带的高昌回鹘商人也取道鄯州与宋朝进行茶叶、马匹等商品的贸易。
鄯州随着高昌回鹘商人的到来也成为了连接西域和中原的重要交通枢纽。茶马贸易在熙河地区的开展,使宋朝廷收到了“熙河路蕃户近已向顺,事多就绪”的效果。程之邵的建议被宋朝统治者采纳了,置茶马司于湟州,卖茶买马。
总之,由于茶马贸易的作用,宋朝在熙河地区的统治得到了当地吐蕃部族的认同,他们与宋朝一起共同抵御西夏的进攻。元朝建立后,蒙元政权所辖疆域空前辽阔。蒙古族本就属于游牧民族,对马匹十分重视,战马资源殷实。
有些皇亲贵胄甚至强占汉人土地,将之改为放养马匹的牧场。茶叶方面,元朝统一全国,各地名茶任其征调,所以元朝廷只重视征收茶税,并未大规模开展茶马贸易。吐蕃地区在当时设有专门的官员进行治理,并不需要对其进行羁縻笼络。
当时黎州、雅州、松潘地区有一种行销于藏区的茶种,叫“西番茶”,其有别于中原地区人们所饮用的川茶。“西番茶出本土,味苦涩,煎用酥油”。这里的“本土”指的是汉源、雅州、天全等地区,后来其产区扩大到了名山、邛州、峨眉、夹江等地。
史书中虽有少许元代“西番茶”的记载,但由于整个元朝茶马贸易不受重视,所以明宋濂修《元史》时感慨道:“至顺之后,无籍可考,其他如西番大叶茶、建宁胯茶,亦无从知其始末”。
起初元朝廷向周边吐蕃部族售茶,官府制定的茶价偏高,周边吐蕃部族甚为不满,几乎酿成纷乱。后来元朝廷变更茶法,茶叶由民间自由买卖,朝廷不再经营。自此,民间的商人开始自己运茶至边地与吐蕃部族进行互市,而朝廷则向这些贩茶种茶者征收茶税。
元朝时所征收的高额茶税导致了四川地区茶叶产量较之于元前各朝大大降低,对西南、西北藏区的可供应量十分有限。不难看出,元朝时茶马的交易转至民间,但并未取得任何的发展。终元一朝,茶马贸易虽未见兴旺,但民间用茶叶换取马匹的现象是存在的。
所以,以茶易马的传统依旧得到了延续。明朝建立之初,大漠南北仍有蒙元残余势力盘踞,对明朝统治中原构成了一定的威胁。明朝为了对付蒙元的残余势力,很注重与西南和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保持良好的关系,尤其是藏族。
明朝廷提出“联蕃治虏”的方针以“断匈奴右臂”。于是“国初于西宁、甘州、洮、河诸处立茶马司岁事招番中马以羁縻之,且以制御北虏。”可见,明朝十分重视茶法和马政,颁布了更为完善的茶禁法规,并在靠近藏区的地方设立了比宋代更加完整的茶马机构。
朝廷除制定茶课,引岸制度以控制茶叶生产和销售外,还专设巡茶御史等官员机构以打击走私茶叶者;设置茶课司、茶马司等机构来办征收茶叶,用作易马;设置批捻所来检查茶叶的真伪;设茶厂以提高茶叶质量;建茶仓用来囤储茶叶;设茶运所以方便茶叶转运。
在明朝廷眼中,茶马贸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明朝对四川和陕甘地区茶马贸易的极为重视,在其茶法中就明显将茶区分为商茶和官茶。商茶指中原地区民间种植和买卖的茶叶,官府向茶商征收茶税,而官茶主要指运往川陕边塞地区用于换取马匹的茶叶。
商茶的买卖主要在江南地区,而官茶则必须保证其是用来向周边少数民族购买马匹。明朝为了羁縻番族,以确保茶马贸易的顺利进行,在临近青海、陕甘和四川西部的地区设置茶马司办理茶马互市的事务。
据文献记载,明代曾先后设置了秦州茶马司,河州茶马司、甘州茶马司、洮州茶马司、岷州茶马司、庄浪茶马司、永宁茶马司、雅州碉门茶马司。内地转运到边境的茶叶由茶马司收购和贮存,然后以垄断销售的方式从藏族人民手中换取战马。
明朝朝廷极为防范西北、西南边境地区的茶叶走私活动,派遣官员定期巡查关隘,捉拿贩卖私茶者。当时对关隘失察和私贩茶叶,都处罚较重。驸马都尉欧阳伦于明太祖洪武三十年,由陕西贩私茶至河州,后来被朱元璋赐死,其茶货也被全部没收充公。
贩卖和走私茶叶在明初是重罪,到明世宗嘉靖年间才相对减轻其处罚,止于充军。明代四川的汉藏茶马贸易,主要集中在碉门、雅州地区。洪武二十二年,传统茶马比价被明朝廷强行压低了十余倍,明朝廷宣布“番商不愿者,停”。
到洪武三十一年进一步允许民间茶马自由互市,任由民间商人与西番易马。这一地区的汉藏茶马贸易主要存在于民间的自由交换活动中。四川茶盐都转运使则管理“巴茶”以外的川茶产区。后来又规定保宁茶仓的茶叶必须运往陕西的茶厂进行加工后才能进行易马。
“中盐支盐法”中川茶运陕的运输活动由商人承担,所运茶叶商人不能私自进行买卖。所以前来纳马的商人很少,“纳马给茶法”未成气候就于正德七年被下令取消了“。最终,“招商中茶法”于弘治十五年被朝廷下令停止。
“招商中茶法”也随之再次被恢复,但朝廷改变了官商提成比率,由原来的官商四六分成变成了五五分成,官方茶仓所储茶叶量也得到了一定恢复,但民间商人贩卖茶叶价格相对较低,这就导致了良马都归私商所有,朝廷只能易得驽马,从此,私商在明代汉藏茶马贸易中战胜了官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