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与司马光之间与其说是个人的恩怨,倒不如说是两人的政治立场不同。
他们两个人所代表的是当时北宋时期的两个政治派系:
王安石所代表的是变法派;司马光所代表的是保守派。王安石讲究激进变法,但司马光却主张稳健政治,在对待政治问题上两人一个大刀阔斧,一个四平八稳,这样截然相反的两个人自然会产生矛盾。
宋神宗时期坚持变法,司马光无法阻止变法的进行,于是不顾皇帝的多次挽留,坚持出任地方官员,在此期间经过19年的呕心沥血编著了《资治通鉴》。
在宋神宗驾崩之后,司马光被迎回内朝担任宰相,在太皇太后等保守派的支持下,司马光开始将变法一一废除,此时的王安石却无能为力。
虽然朝堂中的见解不同,但其是两个人乃是至交好友。
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很多保守派官员攻击王安石变法时,也对王安石自身产生了怀疑,在《宋史》中甚至将他列入《奸佞传》。但是司马光却是认同王安石的性格的。
王安石对于这个亲手毁了自己心血的司马光也是极其认同的,他曾评价司马光说
“司马君实,君子人也。”其实这两个人之间是存在很多相同点的,他们都不慕名利,专心学术,保持着简单的生活作风。
一、王安石变法的初衷是为了大宋的发展,但是其方式遭到了包括司马光在内的朝臣反对
宋神宗继位后,宋朝初期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已经暴露出很多弊端,各种集权统治下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引起了土地兼并的猛烈发展,导致了社会中的土地高度集中于地主阶级的手中。
由于地主阶级拥有不用交纳赋税的特权,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减少。北宋政府错误的军队制度将国家中的强壮士兵作为进军囤积于京师地区,导致边境地区军力较弱在和辽夏的战争中常常失败,对外关系紧张。
同时政治上,北宋政治分化事权的方式导致了冗官、冗兵,冗费的现象,引起了国家的积贫、积弱。在这种情况下,宋神宗确立实施王安石变法。
在经济上,设立了三司条例司,来管理过去掌握宋朝财政权的三司机构,这个机构是当时北宋政府的最高财政机关,负责制定财政计划,规划财政改革。之后由政府出资设立了“市易司”来管理市场,收购市场中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同时为维护市场的顺利进行,向商贩发放贷款。
颁布了赋税改革制度,实施“方田均税法”,通过丈量土地,评价土地水平,将土地分为五等,制定相应的付税额度,这种做法除了清算除豪强地主所隐瞒的土地以外,还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国家收入,不过这也严重损害了大地主大官僚的权益。
在农业上,颁布了“农田水利法”,鼓励地方人民开垦荒地,修建堤防。同时如果地方财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贷,地方官员也可凭借修建水利,得到相关奖励。
在关于徭役方面,过去的差役一般由各户人家轮流当至,现在改为由各官府出钱雇人。官府所出银两由各民户,按照高下等级分摊。
军队中实施了“裁兵法”,规定士兵的退伍年纪,制定了测试标准,不合格的士兵必须退出军籍。还实施了将兵法将驻军分为若干单位设置将与副将,负责操练提高军队素质。
在军事储备上,实施“保马法”,鼓励西北边境人民饲养官马,由政府提供马匹,人民饲养。在兵器上设立军器监,负责制造武器,改善过去武器制造粗劣的问题。
在人才选拔方面,实施了“三舍法”,以学校考核取代科举考试,颁布了“贡举”制度,修撰了《三新经义》作为全国学生的教科书和考试依据。
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和不足,比如说产生了一定扰民损民的后果,加上新法操之过急,最终王安石变法以失败而告终。
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原因
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的原因有很多,很多人把他归结为两人所处的政治立场和代表的社会阶级不同,但这并不是全部。
首先,王安石变法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的社会危机所采取的措施,而并不是当时封建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当时的宋朝封建社会体制已经到达了难以逾越的困境。王安石变法对于当时的社会现实来说过于先进,加之操之过急,因此没有适应当时的封建社会。
例如,“免役法”的颁布,导致很多小买卖都没有办法持续经营下去,并且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问题,很多商贩所要交的赋税比本钱都要多,于是很多商人以命相抵不交税负。
在“保甲法”推行时,农民同时面对高额的付税和被抽取当兵的两种威胁中,于是民间发生了近300起的自残事件,到了公元1072年,还出现了上千农民集体进京上访的事件,这严重违背了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司马光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废除这些制度也是有原因的。
从经济上面来说,为了改变国家积贫的现象。王安石看似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其实只是将国家中的利益进行重新分配,整个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成为了国家敛财的对象。
所以看似增长的国家财政收入并不是由于国家生产发展导致的,而是由于各种明目的“加赋”产生的效果,所以变法缺乏社会基础。
因此,与其说是司马光铲除了王安石变法,倒不如说这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其次,变法本身存在操之过急的问题。变法涉及范围多达十几项,在短短几年中将这十几项的改革全面铺开,对于百姓的生活来说必然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变法超脱了百姓的承受能力,所以必然会陷入困境当中,而清除变法则成了改善困境的最主要方式。
变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偏差,导致了效果的偏离,比如政府把“青苗法”的利率规定为20%,主要是为了安定民心,但是地方官员却擅自将利率提高到30%左右,百姓反而加重了负担。在经济上政府抑制私人商贩的发展,官员却经营官商代替私商。由于政府需要出钱雇佣差异,所以地方官员就拼命敛财。这些制度全部都违反了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导致了社会矛盾的进一步加剧。
变法派内部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蔡京,李定等人品质低下,在变法过程中只顾私利。变化派内部的分裂问题严重,核心人物王安石与宋神宗之间就存在很大的问题,王安石在第二次担任宰相时,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就不如以前那么友好了。
在变法停滞不前时,王安石被迫辞职。加上变法派内部涌现的反对派,更是将变法搞得四分五裂。相比王安石所处的变法派,
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则是人才济济,除了司马光之外还有欧阳修苏轼等人,因此,整个政府中的权力风向也是向保守派倾斜的。
总结:
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并没有水火不融,双方是由于政治信仰的不同,导致这种结果的。
但他们同样都是为了当时的国家利益和公平正义。不过王安石变法后所延伸出了激烈的党政,“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合”他们不像王安石和司马光二人那样以国家为己任,反而将变法作为党争的工具最终导致了北宋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