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行政管理制度源远流长的国家,而官员的俸禄制度则是行政管理制度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中国官员的俸禄从上古时期的“分田定禄”开始,经历了世官世禄制,秩石俸禄制,品级俸禄制的发展,到了明朝已经进入了十分成熟的阶段,而明朝的俸禄制度相较于前代也出现了新的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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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代的俸禄,绝大多数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低”,俸禄低到什么程度呢?低到清修《明史》忍不住直接开喷“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明史》的这句话也让现在不少网络上不了解明代俸禄制度的网友奉为圭臬,认为明代官员俸禄一开始就是特别低,甚至衍生出了朱元璋本人是农民出身,所以特别仇视官员,因此当上皇帝之后故意苛待官员之类的神论。那么明代的俸禄究竟是不是一开始就很低呢?明代的官员俸禄收入又有那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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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俸禄分为三种,文官俸禄,武官俸禄以及宗藩俸禄,而文官则是官僚体系中的主要官员,我们在这里就仅仅讨论文官的俸禄体系,武官和宗藩不做论述。
明代的官吏层级森严,文官官职从正一品到从九品分为了九品十八级,人员密布于中央地方之间,有鉴于元朝“百官未给俸,多贪暴”的情况,为了确保天下的长治久安,朱元璋十分注意对于官员俸禄制度的建设,文官的俸禄制度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变动最终才形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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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当时国家初定,百废待兴,朱元璋首次命令中书省和户部官员制定百官第一份正式的俸禄制度,第一份的官俸制度按照官员的品级给俸,并自上而下逐渐递减,最高的正一品官员一年俸禄达到九百石,而最低的从九品官员一年也有五十石,相关部门按月发放。
洪武十二年,朱元璋再次提升了一品官员的俸禄,正一品九百石和从一品七百五十石均提升到了二千五百石。
洪武十三年,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爆发,为此朱元璋对明代官制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先是中书省和丞相被废除,然后再对六部百官的品秩进行了更定,这也使得明代的官员俸禄需要重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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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户部制定了新的内外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将正一品俸禄提升到一千石,同时从四品以上皆给俸钞三百贯,最低从九品的俸禄也从五十石提升到六十石,并给俸钞三十贯,这一次的改革普遍的提升了文武百官的官俸,同时将单一的米俸变成了米俸钞俸两者混合发放的形式。
而明代官员俸禄制度的最终确定,并被明朝奉为“定制”的,还是洪武二十五年的最后一次官俸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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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五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在这一年发生了许多改变了明朝历史走向的事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太子朱标在这一年去世,靖宁侯叶升牵连进胡惟庸案被杀,次年就爆发了胡惟庸案的延续大案——蓝玉案。
而在洪武二十五年官俸改革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没收了开国军事勋贵的“赐田”,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朱元璋此事已经对开国功臣们有了一定的动作和想法,其次就是将官员们的俸禄进行了微调,去掉了俸钞,并且降低了文武官员的禄米,不过降低的幅度并不大,从五品以上的官员大致是在四十到五十石禄米的范围内进行了下调,从五品以下的官员基本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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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俸禄算是很低的吗?并不是,明代中期的重臣王琼就曾说道:“国初定制,百官俸给……足勾养廉用度。”可见明初的俸禄并不低,哪怕是最低一级的官员,日常花销也是没有问题的。
并且除了正俸之外,文官还有不少特殊待遇,其中最为网友们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所谓的“免税”特权了,那么明代文官真的有所谓的“免税”特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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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并非如此,明代并没有所谓的“免税”权,官员们的确有特权,不过是“免役”的特权,明初时期为了照顾基层官员,朱元璋特地在洪武十年发布诏令:“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到了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再次大手一挥,免去了朝官和功臣家的杂役,不过此时对于官员的“免役”特权只是一种皇帝的恩宠,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直到正统年间才把“免役”特权的制度正式确立下来,按照法令规定“在京文武各官,除里甲正役外,一应均徭、杂役俱免,外官半之。”
所谓“徭役”,指的是封建时代中央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民众参与政府所需进行的公共事务或工程,分为两类,一类是“里甲正役”,另一类是“杂泛差役”,而明代的官员可以不受“杂泛差役”的征召,免去部分辛苦的体力劳动。“杂泛差役”一般就是地方政府上进行的杂差,比如疏通河渠,修建仓库,运送工料这些工程项目需要抽调人手,就称为“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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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何“免役”会被人谣传成为明代官员有“免税”特权呢?因为在明代的赋税制度发展中,随着货币白银化,越来越多的徭役被并入了田赋之中,因此徭役和田赋越来越难以区分,于是就将免除的对象从“丁”转化为了“田”,在免除徭役之时就顺带这免去了部分田赋,实现了“江南差役,以田为役”的结果。
在嘉靖时期就直接颁布了相关的“优免则例”,折丁为粮,在免除徭役的名义下免除了官员部分的田赋,这就是网民所说的明代官员拥有“免税”特权的实际情况。后来清朝时期雍正所谓的德政“摊丁入亩”将赋役合一增加了国家收入,实际上早在明朝就已经开创相关的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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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论证的上述内容来看,明代的官员俸禄似乎并不低啊,不仅有俸禄保底,还有免役特权,为什么这么多人认为明代官员俸禄很低呢?
原因就在于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定下的百官俸禄“永为定制”。
我们都知道,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明初之时国家初定,物价和消费水平都不高,因此朱元璋当时定下俸禄是符合当时官员的生活水平的。
然而明朝中期以后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奢侈之风兴起,物价飞涨,消费水平也大幅提升,明初的那点俸禄就完全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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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永乐时期,因为国家进行了四年的内战,国库亏空,国家财政花费巨大,为此户部官员秉承朱棣“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的旨意,将天下百官的俸禄分为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本色,分为支米、折银、折绢三项;另一部分是折色,分为折布和折钞两项,于是俸米折色遂成定制。
我们都知道古代的货币硬通货有两种,一种是米,另一种是金银铜这类贵金属,而绢布纸钞这些东西的购买力是远远不如米和贵金属的,但是为了储备仓粮,撙节国用,百官的俸禄就不能全部发大米了,于是掺和进了纸钞绢布这些东西,变相降低了文武百官的工资。
粗略估计的话,高品官的俸禄相较于原来的俸禄低了两百石到四百石左右,中品官的俸禄相比原来的俸禄则低了五十石到一百石,低品官的俸禄和原来的俸禄相比基本相等,没有明显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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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明代官员的俸禄并不是一开始就特别低,实际上明初定下的官俸是符合明初的现实情况的,并且还有免除“杂役”的特权。然而因为明初定下的官俸成为“永制”,并且再经过明成祖的“微调”,导致官员们工资的购买力越来越低,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明代官员的工资就变相的“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