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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僚系统中,最为重要的,除了掌管天下官员官帽的吏部,其次就是管理天下钱粮的户部了,就连负责国防军事的兵部也得靠边站,你军队再多,户部不给你发粮饷照样是一群无用之人。
虽然说兵部也有自己的财政来源,比如军屯之类的,但户部的经费才是在国家财政中占比最重的一部分,也正因户部地位之重,所以户部最高领导户部尚书也被称之为“计相”,以丞相之名冠之,可见古人对户部的重视。
晚清户部衙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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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户部在前朝基础上增添了许多和前朝不同的工作内容,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明代的户部机构。那么明代的户部到底具体负责些什么工作,户部这个机构又是如何运行的,明代都曾有哪些人管理过户部,其中比较出色的人又有哪些呢?
明承元制,一开始也是由中书省统辖六部百官,后来由于胡惟庸谋反,朱元璋一怒之下罢黜中书省,废除丞相制度,将朝政大权尽数揽入自己手中。由于废除丞相之后皇帝必须事必躬亲,除了朱元璋以外其他皇帝并没有这样的精力,于是就又有了内阁的诞生,内阁产生之后,中央权力就逐渐演变成了阁权、部权以及皇权之间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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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随着时间的推移,六部权力逐渐萎缩,被内阁凌驾于自己之上,但是相比前朝完全听命于丞相的六部,实际上权力还是有所提升的。
明代户部的最高领导是尚书,其次是左右侍郎,下辖四个部门:
第一个叫做总部,负责管理全天下的户籍人口,土地赋税,以及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
第二个叫做度支部,负责考核校准钱粮数目,管理赏赐的钱粮数目以及百官的品级待遇俸禄多少,有点像就今天的会计但实际权力又大于会计。
第三个部门叫做金部,这个部门听名字我估计大家都会以为是管理金银的部门,但他实际上负责的是库藏、市舶司、铸钱、茶税盐税这些地税之外的税种征收。
最后一个部门则是仓部,这个部门名字一看就觉得是管仓库的,然而也不是,仓部负责管理漕运钱粮,军队储粮和其他杂七杂八收上来的料粮。
这是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后对户部进行的一次巨大的改革,当然了,这种改革并没有成为定制,还要通过不断调整来实现六部职能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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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三年,这一年又是洪武年间一个十分重要的年份,在胡惟庸谋反案发十年之后,胡惟庸案突然因为李善长和陆仲亨两个家奴的告密牵连了一大批公侯,朝廷官员再一次大洗牌,这也是导致了洪武年间二次改革的重要原因。
户部在这一年迎来了大改,下辖的部门由四个拆分成了十二个部门,分省设部管理。
比如四川布政司的钱粮、户口、土地、仓储之类的就统一由户部下辖的四川部管理,同时四川部还兼带管理云南的钱粮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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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九年将十二部改名为十二清吏司。
永乐年间又将云南、贵州的钱粮事务单独分出两个清吏司管理,不再由其他省的清吏司代管。在重新征服安南设交趾布政司以后,又增加了交趾清吏司。
这个时候全国就有了十四个清吏司了,有朋友可能会问,不对啊,之前不是十二个清吏司吗?再加上云南、贵州、交趾三个,应该是十五个清吏司啊。
的确是这样没错,不过在永乐十八年增设交趾、云南、贵州三个清吏司的同时,北京清吏司被废除,因此就要减去一个清吏司,是为十四个清吏司。
不过宣德年间交趾得而复失,交趾清吏司也随之被废除,最后成为了十三个清吏司,这也成为了户部机构最终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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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又来了,分省设立清吏司管理当地钱粮,那么漕运、百官俸禄、库藏等等特殊的需要中央直接管辖的内容又交给谁管理呢?
这些东西也在改革的同时被分配到了相关清吏司掌管。比如百官、勋贵、宗室的俸禄就分配为陕西清吏司负责,盐课由山东清吏司负责,关税由贵州清吏司负责,漕运由云南清吏司负责。
诸如此类的不能由单一地方的清吏司管辖的特殊钱粮内容,就直接分配一个清吏司专门负责这项业务,可见洪武至永乐朝的户部机制改革还是比较成功的,最终形成明朝沿用近三百年的钱粮管理体制。
正是因为户部掌管天下钱粮的重要性,所以明朝政府对于户部官员的任免也是慎之又慎,为了避免户部营私舞弊的行为,明太祖朱元璋甚至出台一项颇具“地域歧视”的政策,那就是“浙江、江西、苏松人毋得官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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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为什么出台这样奇怪的政策呢?除了朱元璋本人以外,其他人都是不知道原因的。
不过明朝人自己推测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可能性,在两则明人笔记中记载了这个原因。一个是谢肇淛的《五杂俎》,一个是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都声称江浙地区的士人善于玩弄阴谋诡计,开后门搞小动作之类的。
江浙地区又是明朝最重要的赋税地区,这里的税收是全国最高的,所以为了避免江浙人进入户部为官和当地的富商土豪勾结,贪污受贿,偷税漏税,影响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于是就定下了不准江浙人进入户部系统为官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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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明代户部怎么执行所负责的事务呢?具体流程是如何的呢?
户部工作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对户口的管理,针对户口管理方面我们以前讲到过相关的赋役黄册制度,里面有详细介绍明朝对于户口的管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从“黄册制度”的确立,来看明代对户籍丁口的管理,在这里就不细说了。
其次就是针对于各个地区的税收的征解。每年户部会通过下设的十三个清吏司以及对应的十三个布政司将该年所需要征收的税额分配下去,各个布政司和清吏司则将税额再细分到每个州每个县,每个地方州县再摊派到县里的里甲手中,里甲根据明朝政府的“起运和存留”的原则留足自己本地区所需要的支出数额,再将应该上缴给户部的钱粮运送到京城,这一个部分就是中央财政的主要来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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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征收赋税之外,户部管辖的第三重要的内容那就是漕运,漕运作为明朝的国家命脉,完全决定着明朝的生死,明代的户部通过多次的对漕运的改革将漕运的管理逐渐完善,比如永乐十三年推行“支运法”,也被称之为“转运法”,即各地漕粮就近运到临近的储存漕粮的仓库,再通过仓库分段转运到达京城;宣德十年户部又改革为“兑运法”以及成化七年再次推广的“长运法”。随着漕运的改革,相应法律法规也逐渐成熟,这里不再一一赘述具体内容。
明代户部管理如此之多的钱粮,那么必然需要地方储存,而储备在京畿地区的京通仓以及户部直辖的太仓库可谓是户部的身家性命了,户部会将每年各地起运到京城的钱粮进行登记造册再进入仓库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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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户部还会对全国各地的仓库储存钱粮情况进行调查核对,考察过后也要登记造册,保证对国家每个仓库钱粮数目都了如指掌。就连工部管理的节慎库,太仆寺下辖的常盈库户部都要检查,无一例外。
然而明代户部看似风光,执掌天下钱粮,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替皇帝看钱袋子的一个部门罢了。户部的一举一动都需要得到皇帝批准,皇帝不时对于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行进行侵扰,干预国家财政的正常管理,使得明代钱粮问题逐渐失控,最终引发了明朝严重的财政危机,从而导致了明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