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洪水中的“绿洲”:宋代的妇女生活

洪水中的“绿洲”:宋代的妇女生活

在“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模式的影响下,家庭是中国古代妇女活动的主要场所,即使是宋代城市,妇女也仍然离不开家庭这个圈子。

一、宋代妇女的家务劳作

1、家务劳作

宋代妇女中,上层妇女大部分来源于官宦之家,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所以一般情况下很少从事农业、手工业等活动,但是对于由大部分劳动妇女组成的平民妇女来说,迫于经济的压力,除了从事基本的家务劳动,还必须从事农业、手工和商业等活动。

在“男耕女织”自然分工模式的影响下,妇女从事的家务劳作主要集中在与吃穿相关的炊婴、纺织、洒扫等方面。家庭纺织受到重视,甚至许多士大夫家庭中的妇女把纺织业当成是女子的一种基本技能。纺织看成是“此妇事也”。

宋代士大夫家庭中的妇女,她们从事纺织活动,一般是出于爱好或者一种风尚来看待的,但是对于没有经济保证的平民妇女来说,从事种桑、采桑、养蚕、织布等与纺织相关的活动则是出于生计的需要。

宋代特殊的社会背景也是广大平民妇女从事纺织业的一个重大原因。两宋立国三百多年期间,与周边的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签订了不少和约,这些和约全部涉及到了宋朝每年要给这些少数民族大量的绢帛。

为了筹集到更多的纺织品,两宋政府经常以折变的方式向平民征收绢帛,出现了“家家养子学耕织,输与官府事夷狄”的现象。

由于生计的逼迫和官府的盘剥,使得大量的宋代平民妇女日夜操劳,从事与家庭纺织有关的家务劳作。宋代平民妇女辛勤从事纺织活动,生产出的成品不一定能够自己享用,而是以税收的方式上缴国家或者通过市场方式卖给上流社会。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这首诗就是描写了一位整日辛苦劳作,以养蚕卖丝为生的劳动妇女,却不能够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裁衣缝衣也是宋代平民妇女从事的又一个重要的家务劳动。

谢幼睿在《缝衣诗》中写到:“懒向妆台理晓妆,为郎独自制衣裳。金针入处心俱痛,素线穿时恨共长。霜户敢辞纤手冷,芸窗思贴弱肌香。缝成不怪无鸿雁,赢得宵来覆妾床。”写出了一位女子为丈夫亲自裁新衣的过程。

2、炊舜、洒扫

宋代妇女除了从事纺织活动外,炊婴、洒扫也是她们要进行的家务劳动。宋朝立国,炊婴、洒扫也成为宋代平民妇女进行家务活动的必修课和道德要求。

一般来说,按照“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宋代平民妇女做好家庭纺织、炊舞洒扫等分内之事就可以了,但有时候迫于生计,她们不得不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其它经济活动。

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宋代手工业也取得很大发展,不少妇女参与到了手工业活动中。宋代妇女从事的手工业类型众多,但从事纺织行业的最多。在宋代,不少妇女己经冲出家庭,专门从事纺织业生产,或者受雇于人,为别人进行纺织业生产。

宋代平民妇女不仅为别人从事纺织业生产,而且把制帽、缝纫等发展成为她们的生存的专门出路。如每到相国寺万姓交易时,出现了“两廊皆诸寺师姑卖绣作、领抹、花朵、珠翠、头面、生色销金花样蹼头、帽子、特髻冠子、条线之类”的场景,妇女把自己的手工业品通过市场进行销售。

二、宋代妇女的经济活动

1、商业活动

两宋时期,商品经济获得极大发展,为宋代平民妇女参与到商业活动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不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广大妇女都投入到了商业活动中,“九市官街新筑成,青裙贩妇步盈盈”正是广大妇女从事商业活动的写照。她们从事的商业活动涉及到许多行业,有开店铺的,比如茶肆、药铺、食店等,还有从事贩运活动的,比如卖鱼、卖蔬菜,卖药等。

2、市井上的“三姑六婆”

宋代平民妇女除了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外,她们还走出家门,从事其它服务性行业。这些妇女一般指的就是市井上的“三姑六婆”。追求子嗣繁多,是古代非常重视的一种观念,包括宋代在内。

为了能够保护婴儿平安出世和健康成长,产婆、乳医、乳母成了宋代许多家庭雇用的对象。孩子刚刚出生时,许多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会为他们雇用乳母。

随着社会对女性服务需求的增大,在宋代出现了为人们雇用服务人员,甚至买卖妇女的中间人,这些人由女性担任,称为“女侩”、“牙嫂”或者“女僧”等。对家庭而言,她们广泛参与经济活动,弥补家庭收入不足,解决家庭生计问题。

对社会而言,一方面,她们的劳动成果被国家以税收的形式征收,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她们广泛参与到商业活动和服务业中,为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对她们自身来说,广泛参加经济活动,增强了她们的经济独立性和生活上的自尊心,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为她们争取一些权益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

三、《夷坚志》中的妇女形象

1、迎合传统社会道德标准

自母权制被推翻,父权制确立后,女子的地位开始急剧下降,男性开始用自己想要的社会模式来要求和塑造女性。古代的女子除了要具备上述道德品行外,还必须兼备格守贞节、柔顺忍让、孝敬公婆等美德,才能称得上真正的贤妻良母。

在中国古代出现了无数的符合这些道德规范的女子,洪迈《夷坚志》中也记载了不少。孝敬父母、侍奉公婆也是古代女性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民间流传的百孝经中说:“女得淑名先学孝,三从四德孝在前。”

在历代帝王倡导和士大夫的鼓吹下,出现了不少的孝妇孝女。有的感动上天,被免除凶灾或者被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有的被大嘉称赞,或者事迹被传诵,这一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恭敬孝顺的女性形象是当时社会民众所期望的。

2、贤淑、聪慧、善良的女性

“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决定了古代女性的角色是做好家庭内部事务:侍奉公婆、顺从丈夫、治家教子。

正如曹大为在《中国古代女子教育》中所说,父权社会所需要的女性不过是忠实可靠的传宗接代工具和相夫教子料理家务的内助仆役而己。女性拥有贤惠、善良的品质非常重要。在中国古代,女子贤惠和通情达理的一个表现就是允许或是主动帮助丈夫物色妾侍,做到没有妒性。

虽然古代对才智超群出众的女性给予否定,但对合乎于妇德规范,有利于男子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女子才智和行为还是给予肯定的,《夷坚志》中也出现不少聪明有智的女子。

3、与传统伦理道德相悖的妇女形象

贤妻良母型的女性是男权社会中男子心目中的理想形象,是以男性的话语权对女性作出的规定,这些理论只有通过女性的执行才能变得名符其实,但是理想和现实还是有区别的,在出现了不少贤妻良母的背后,也出现了不少嚣张跋息,与传统伦理相悖的女性。

通过通读《夷坚志》,发现里面记述了不少不孝不贞,凶悍、残忍的女性,她们中的大部分往往被遭天谴或被鬼魂索命。在男权社会里,男子可以拥有三妻四妾,妻妾为了争宠夺嫡,必然引起争斗,再加上一些女性生性残暴,出现了不少悍妻妒妇。

结语: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变革的时代,无论政治、经济、文化还是阶级结构都发生了变化。在家庭生产和生活方面:宋代平民妇女除了要做好家庭纺织、洒扫、炊婴等家务劳作外,还打破内外格局积极参与到农业、手工业、商业和其它一些服务业中,为家庭和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以男权为中心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妇女处于缺席或被忽视的状态。妇女群体被传统社会忽视,并不代表她们毫无历史作用。

作为社会中的一大群体,妇女在传统社会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她们不仅对家庭的稳定起了很关键的作用,而且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参考文献:

《东京梦华录》

《梦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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