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的社会“寅吃卯粮”的现象非常严重,超前消费主义的盛行让贷款业务蓬勃发展。如今个人的贷款普遍在4%-7%之间,这么高利息让很多人直呼难以接受,更别说那些动辄年息三、五分的校园贷、高利贷了。如今我们有贷款业务,那么古代有没有贷款业务?答案是肯定有的。宋朝时期商业贸易十分频繁,催生了贷款业务。当时王安石搞了一个青苗法,农民贷款年息只要40%,在当时确实是一个很低的贷款,但是在执行中受到了各种扭曲,以至于发展成盘剥百姓的高利贷。
首先宋朝民间是存在着大量的高利贷,《水浒传》想必大家都看过吧,里面的西门庆就是专门放高利贷的,通过放高利贷攫取了大量的财富。原本朝廷对这些东西是不闻不顾的,毕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因为“三冗”的危机导致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宋朝皇帝不得不让王安石来增加财政收入。王安石提出的一个观点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个内容翻译起来很简单,他说不对百姓加赋但是还能让朝廷变得富裕。宋朝皇帝当然是很开心的,所以启用王安石开始了变法。
王安石当时搞了一个青苗法,就是说在每年的二月和五月农业未丰收的时候百姓没有收入,官府就给百姓发放一些贷款,帮助百姓渡过难关。然后等到百姓丰收的时候,然归还贷款。当时的借贷形式是借钱或者借粮,半年利息为两分,一年的利息就是四分。对于这个利息,肯定会有人觉得利息有点高,但是在当时的高利贷普遍都是300%的年息,青苗法已经算是很低的了。
不过这一政策自从诞生之初司马光就强烈反对,司马光熟读经史,他认为王安石就是走桑弘羊的路子。打着“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旗号剥削百姓与民争利,其弊端比加赋还要严重,这种行为无异于当了婊子还立牌坊。事实上司马光猜得一点都没错,青苗法诞生之后迅速遭到扭曲。由于吏治的腐败,青苗法大搞强行摊派、层层加赋,百姓们深受其害。不过王安石把好的一面呈现给皇帝,说青苗法年息40%,农民们深受喜欢;司马光则是把不好的一面呈现给皇帝,说青苗法年息160%,农民深受其害。
对于青苗法的利息各有说法,至今都有争议。因为史书记载的王安石说的是40%,司马光说陕西的青苗法贷款利息为年息100%,清代史学家赵翼统计青苗法贷款利息为100%。从现有的史料来看,两分利息的贷款确实有,但是绝大多数的利息远超两分。而且利息超高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官吏腐败(出纳之际,吏缘为奸)。由于审批贷款的人都是官员,这就导致了地主们往往通过贿赂官员取得贷款,然后转贷给农民。地主贷款是年息40%,但是转手放贷就是300%。农民并没有享受到优惠,青苗法反而成了地主们扩大高利贷规模的资金来源。
这些腐败王安石和宋朝皇帝知道不知道?他们当然知道了,但是青苗法每年向国家额外提供400多万贯钱的收入,他们根本就停不下来。直到最后,由于司马光的守旧派外加上民间人士对王安石的抨击过大,王安石也不得不下台,青苗法也就停止了。从青苗法的诞生到废除,史学家对这项政策褒贬不一。持正面看法的史学家认为此次青苗法为农村信贷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两分息的贷款遏制了高利贷,起到了“富国”的作用。持反面看法的史学家认为王安石仓促变法,变法中的诸多问题让农民深受其害,虽然“富国”了,但是“民穷”了,《流民图》就是最好的证据。
往事如过往云烟,历史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时至今日贷款行业蓬勃发展,但是我们不得不警惕超前消费的陷阱,避免陷入“债务危机”,“寅吃卯粮”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