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财经 晚清重臣翁同龢的人情往来:有些馈赠,坚决不能接受

晚清重臣翁同龢的人情往来:有些馈赠,坚决不能接受

在温情脉脉的人情往来中,接受或辞谢他人的馈赠是两种自然反应,这看似简单,其实大有文章,其中奥秘处,有时非三言两语所能概括。笔者选择晚清重臣、“两代帝师”(先后担任同治、光绪的老师)翁同龢作为个案,不仅缘于他有一部记录详尽的日记,更主要是他长期位列显要,是结纳酬答的重要人物。

《他助与天助:晚清官员私人经济状况研究》,过旭明 著,广陵书社2022版

翁同龢(1830—1904),应该算是晚清历史上少年得意的典型。19岁应拔贡试第一,科试正案第一,在京做了小京官,27岁状元及第,29岁授提督山西学政,30岁因足疾请求开缺得允,几乎完成了很多读书人一辈子追求的理想人生。

33岁那年,翁同龢作为山西乡试正考官差旋回京,受命为詹事府右春坊右赞善,这不算是多大的官位,只有从六品,但这是翰林正途出身必经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开坊。翁同龢的恩遇不谓不重,登科不久外放学政,当时甚至都未散馆,直至三年任满后才回京参加散馆考试,现在接着就开坊,要知道当时有的翰林几十年都开不了坊。

同治元年(1862)七月初二,夏日清早颇为凉爽,虽然天气阴欲雨下,但翁同龢早上五点多就已出门,六点已到詹事府就任。先补褂朝珠,拜谒文庙,然后正式拜印。时间尚早,翁同龢小坐片刻后又到文公祠拈香祷拜。衙门极小的,人也少,仅有一个书吏和六个皂隶。公事未问,下属先贺喜老爷,急着讨要赏钱,接着告禀日常支出:书吏办折需要四两银子,皂隶等需要二十吊钱。翁同龢不答应,只愿意付二十八吊钱,可下属也坚决不答应。这让翁同龢有点难堪。

此前,翁同龢曾在刑部江西司当过小京官,也知道这些规矩,但真正让自己面对这些开销时,实在有点局促。由于翁家分家析产时间很晚,前期个人经济责任和压力不大,翁同龢第一次赴陕西做乡试副主考,对地方馈赠的钱物并不在意,大多璧谢了事。当时,他刚刚登第不久,社会经验不丰富,加上没有家庭负担,把洁身自好放在重要位置,辞谢各处的馈赠无疑是自然反应。

作为读书人,诚心正己是重要的修身功课,《翁同龢日记》对辞谢赠银、赠物记录得特别详细,或许就是出于这个原因。翁同龢在日记中有关私人财务的记录,目前可以认为是不完整的,这只需将《翁同龢日记》与《那桐日记》对读就能发现。翁同龢在户部尚书任上是那桐的上司,同时也是那桐的老师,两人交集长达十多年时间。两人日记中关于对方的记录非常多,那桐每逢端午、中秋都会给翁师送去节敬,但翁的日记中几乎没有记录——这可能是因为类似的小额惯常性礼敬没必要屑屑记录。不过,翁同龢罢官离京前和乡居期间,那桐先后两次赠送了数额高达千金的现银,翁同龢都记录了,而且都没有收受。

在他个人履历中,同治五年(1866)是重要的人生节点。这一年,他从低级官员晋升为中级官员。在此之前,他负责全家的整体财务账目,所以文字中充满了缺钱的紧张感,

这在日记里体现得十分明显:

今年岁事较忙,用项亦巨,凡百余金始了私款(同治三年除夕);

此节须用百金,亦靡甚矣(同治四年端午前二日);

此节几用百金,费极矣(同治四年中秋前二日);

从人假得百金始得料理逋务,此数月来计三百金不敷用也(同治五年端午前日);

节账粗了,款项益多,所谓由俭入奢易也(同治五年除夕前二日)。

翁同龢担任底层官员时期,有人敬送赠银,那是极为令人感动的事情。同治三年二月六日,王榕吉由直隶布政使调山西布政使,离京时送他别敬三十两。翁感慨地说“荫堂于余甚厚,亦可感叹矣”,同时以路菜、京靴回赠,并在三月二十九日一早去送王榕吉启程,四月十五日专门致信荫堂函中称“旄节入都,得近光霁”,可见他真的是内心充满感激。

这年年底,同乡缪萼联送他三十两炭敬,即使作为非常熟悉的乡党,他还以“荷包、补服、帽沿、京靴”回赠在河南当县令的老乡。这些赠银的确帮助底层官员应付“不易居”的京城生活。有时,往往就是这几十两银子会使受赠者终身难忘。六年后,缪萼联的侄子来京应试,顺便又带来了缪萼联的一百两赠银,但翁同龢没收。此时,翁同龢的经济情况已经足以应付生活,认为不该再收同乡的辛苦钱了。

作为长期浸染于孔孟圣学的知识分子,面对馈赠时始终有着一种紧张感。这种紧张感来源于君子人格的约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然而生活的重压会让人不得不妥协,尽管并没什么恶劣的后果,但那些道德准则会不断折磨心灵,隐秘而清晰,三省吾身时的些些羞愧足以透出人生的酸楚。

当翁同龢接受了马新贻(做过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的多次赠银后,他感叹“可愧也”。这不仅仅是过意不去的愧疚,更是一种无奈的尴尬。事实上,当真缺少这些支持,局面会变得十分尴尬。

同治七年七月末,翁同龢回乡葬亲。这次既是安葬父兄,同时也是葬妻。船到苏州,江苏藩台、臬台带领长洲、吴县县令前来行礼。翁同龢在苏州等候岳丈汤修到来。因为这次是葬妻,岳家也要出面,也借此相聚。

出乎意料的是,到了家乡居然没有一个地方官员赠送赙金,这大大打乱了翁同龢的计划。因为在原来的盘算中,在苏州得到的奠仪不仅能支付一路上的开销,而且回乡分赠给亲友的薄敬也有了着落,但苏州地方官员可能认为翁心存是同治元年十一月去世的、翁同书是同治四年十月去世的,现在已无必要再致奠仪。这个意外使得翁同龢只能向久未见面的老丈人开口,先借了一百银元。仔细算下来,觉得还是不够,再借了一百元,这样才得以顺利回到常熟。

在人情世界里,炭敬、别敬、年敬、节敬诸如此类,都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而且是很累人的一种方式。很多外地官员害怕进京陛见,其原因就是太受累了。即使连曾国藩这样的大员,对同治七年、九年两次进京的花费,都感到竭尽所能、气喘吁吁。但在接受方,对一些馈赠接受与辞却往往也是难题,常出现“受其半”“受其二”的情形,表现了情谊深厚、不在其利的意思。

在这些人情交往中,对有些馈赠是坚决不接受的,这也是翁同龢的原则问题。

首先,是有所请求的馈赠不能接受。同治九年中秋前后,贺澍恩给翁同龢写信并寄来了节敬四十两银子。贺澍恩是江西萍乡人,道光年间进士,一直在山西地方做知县、知州这样的小官。同治元年,翁同龢典试山西,太原县知县贺澍恩为第四房同考官,两人有了交集并在日后互通音问。同治四年,贺澍恩进京时,就曾送给翁同龢二十两别敬,此次寄来节敬合乎情理,并不突兀。两天后,贺澍恩的儿子贺培桢登门拜访。翁同龢在与贺培桢的交流中,觉得他很功利俗气,存在干请的可能,于是当夜就写信璧还了节敬,原因就是“恐其有所干请也”。

翁同龢的确十分敏锐。事实上,当时作为拔贡生的贺培桢正在设法谋求地方实职,实现人生自立。同时,他弟弟贺培芬也在京城活动。这些动态,翁同龢完全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经过与贺培桢的交谈,翁同龢更确定了这个判断,于是谢绝了这样的馈赠。

不过,翁同龢这次看错了人,贺培桢日后在任河北省永清知县时,为官清廉,而且教育儿子贺国昌也很成功。民国期间,贺国昌任江西省省长。1916年袁世凯复辟称帝,贺国昌坚决反对,被政府重金缉捕,不得不东渡日本。黎元洪再造共和、当选总统后,委任贺国昌担任福建省省长,但贺国昌坚辞未就,闲居京城,潜心佛学,1919年病逝于北京,安葬在萍乡三田岭,也被后人称为“国公岭”。

翁同龢的这个原则,对关系亲密的友人也同样如此。张鹏翥是翁同龢的门人,同治四年进士,登科后历任江西高安、兴国、吉水、安福等县知县。光绪七年,他被人参劾落职,于是进京活动,送给老师的礼物是一百两银子贽敬和二匹葛布。翁同龢早已得知消息,没有接受他的贽敬。当时,馈赠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无功利性,虽说完全超越功利的人际关系并不存在,但有着明确目的的馈赠就近乎贿赂了。

其次,在交往中即使是馈银,也要光明磊落。光绪七年初夏,新任台湾道台刘璈前来拜望翁同龢。刘璈(1829-1887)作为左宗棠幕府中极为能干的官员,在当时已经颇有名声。他是湖南岳州人,字凤翔,号泳山,别号兰州,秀才出身,在咸丰初年抵御太平军入湘时,在家乡倡办团练,先是受到湖南巡抚骆秉章的赏识,后来左宗棠在军中对他倚重尤甚,因军功授候补道,先后任台州知府、江苏候补道、兰州道员,光绪七年被选调台湾兵备道。时任山西巡抚的张之洞也曾向朝廷举荐刘璈,认为他“才力沉雄,素以剿贼治匪得名,至于抚民课吏,尤能慈惠精严”。刘璈此次拜会不过是礼节性的拜望,按例赠送别敬,但翁同龢考虑到彼此并不熟识,所以没有接受。

两年后,刘璈让儿子刘浤拜见翁同龢。刘浤当时是秀才,翁同龢称他长得“美秀”,第一印象应该不错。交谈中,刘浤谈到父亲在台湾不甚如意,受到上官的钳制,并拿出禀稿相商。可年少不更事的刘浤此时拿出一封银子作为赠礼,这让翁同龢大为光火,“乃正辞责诘之”,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勾当,怎能在我这里出现,并认为“亦妄矣哉”!

但刘璈始终努力想与翁同龢保持良好的关系。一年后,他在中秋节给翁同龢寄赠了四十两节敬,翁同龢仍然没有接受。于是,他又让儿子刘浤再次送去了礼物,不过翁同龢仅接受了三匹台布、二十支线香和一个茯苓,其余礼物都谢绝了。

出于礼貌,翁同龢也分别给刘璈、刘浤写信致意,但彼此关系不会太亲近了。此后,刘浤还是会去拜见翁同龢,但基本上也是一般的应酬了。后来,刘璈又赠送了银盒,翁让人把刘浤叫来把银盒领回去。

光绪十一年,淮军将领刘铭传任台湾巡抚。由于湘、淮两军的门户之见,刘铭传一到台湾便对刘璈进行了弹劾。尽管后人认为刘璈在台湾颇有建树,在中法战争的台湾战役中并无大错,但此时左宗棠已经去世,朝中无人为他说话。最终,刘璈被革职,籍没家产,流放黑龙江,很快就病逝了。像刘浤这样举止失措的情形,其实并不一定就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李凤苞从德国大使任上回京,拜见翁同龢。翁同龢对李凤苞精于西学还是颇为敬重的。临行,李凤苞从怀中拿出200两银子作为赠礼,翁同龢“力却之”。李凤苞只比翁同龢小3岁,当时也是50岁出头的人了,但这样的馈赠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再次,位愈高,权愈重,辞却馈赠更应该是常态。在《翁同龢日记》中,有关前期的受馈情况较为详细,但越往后,文字记录也越来越少,其原因有可能是讳言不书。他在光绪二十三年七月二十日的日记中,写道:“吕海寰、陈允颐留别,皆却之,所却者不可胜记,偶记之耳”。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已是翁同龢政治生涯的顶峰时期,再过10个月他将被光绪帝开缺回籍。

当时,他的职位是协办大学士、署户部尚书、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坛核心人物,但此时有关馈赠的记录越来越少。从上面情形看,可能辞却得太多,也不愿记了。对于门生故旧赠送的礼物,他也往往“皆受轻者”。从字面来看,翁同龢辞却的态度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优雅婉转,对较为熟悉的故旧,往往“固请固却之”,而对于像马玉昆、周馥这样的新进俊才,往往“挥之去”,让人感觉不佳。

马玉昆是太原镇总兵,周馥是北洋派系中的洋务干将。他们出手皆不小,马玉昆初次见面就送了四百两银子,这在翁同龢看来已是巨金。因为不久前翁同龢刚在书估(同“书贾”,即书商)那里见到了宋刻《长短经》,不禁心驰神往,这不但是宋椠中最出色的,而且有乾隆皇帝御题,是《四库全书》抄录的底本。书估开价八百两银子,他反复讨价还价,最后花了三百五十两银子得到了这部宋版书。他惊称是花了巨价才得此瑰宝。现在面对相近数额的馈赠,翁同龢当然觉得不妥当。这种“挥之去”的态度,可能是当时翁同龢的一种做派,这也就是后来他被人攻击“喜怒见于辞色”“狂悖情态”的具体表现。

当然,翁同龢在晚期并非完全一清如水,就在马玉昆赠银不久后,伊犁将军长庚给翁同龢送了“马一匹,玉烟壶、翎管各一,虎骨一具,洋蜡一箱,铜盆一,烛台二,猞猁八只,水獭一”,翁同龢都接受了。他称万里远意,不能却,并回赠了二套褂袍料。长庚也算是故旧,但更重要的是万里远意。这不仅是一个借口,而是真的被感动了。

受与却,看似不过是受赠方的抉择,但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这种明确表示亲与疏的行为往往会形成误解,在政治上造成伤害。张荫桓曾记得当时恭亲王与他聊天,说杨宜治这个人要不得。张荫桓因为杨是自己的下属,替他打圆场,说这个人还是非常勤奋的。

甲午年(1894),杨宜治作为随员出使俄国,临行向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赠送了五十两别敬。张荫桓认为他是本衙门章京,奉差出京,素来没有赠送别敬的先例,便非常严肃地拒绝了他。这件事在杨宜治内心留下了嫌隙。后来,张荫桓受到了徐桐、王鹏运等人一系列的弹劾,背后的推动力量都是杨宜治。可见,璧谢馈赠也并不一定会有好的效果。在受与却之间,往往有着非常复杂的规则在发挥作用,局外人真的难以说明白。当然,当无原则接受成为常态,庆亲王的“庆记公司”就出现了,这就成了晚清被人诟病的腐败乱象。

戊戌变法的前夜,翁同龢被光绪皇帝开缺回籍。他究竟是被慈禧太后还是被光绪皇帝赶出了政坛,史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或许也有可能是两者合力的结果。在降旨开缺的第二日,也就是四月二十八日,因为邻近端午节,太监送来了宫中端午节的例行赏赐——葛纱。翁同龢认为此时不能再接受了,但太监说已请旨,仍赏。翁同龢给了太监二两银子的赏钱,把端午节在宫内应发的赏钱也让他带回,并结清了自己在国子监、户部提用的款项,同时通过钱号向在家乡的外甥俞钟銮汇寄了二千两银子,交代他妥善保存,因为今后的衣食就靠着这笔钱了。从这一点上看,翁同龢应该算是较为廉俭的官员。十五天后,他黯然出京。

(作者过旭明为文史学者,本文节选自《他助与天助:晚清官员私人经济状况研究》一书,广陵书社2022版,澎湃新闻获授权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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