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像今天那些时而发生的罪行,盗窃、抢劫等早就是普遍发生的了,而且还远远超过现在,毕竟我国封建社会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底下,法律健全度也不及今天。
那么强奸案呢?古代的强奸案发生的非常多,不过能够立案的并不多,说白了在我国古代,就像是今天的印度,强奸案发生频率很高,女性的地位很低,还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
但是,在我国众多王朝之中,的确有强奸案发生比较少的朝代,那就是唐朝,可以说作为我国最强盛的王朝之一,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开放的王朝,但就是这样一个开放的王朝为何却相对来说比较少强奸案呢?
是因为法律体系相当完善吗?我们先来看看唐代法律。在唐代史书中有强奸法的记载,所谓的“唐朝强奸”,需要妇女自始至终都要反抗,或者男子被女生打晕,男子失去了反抗能力,在这种前提下,女子前去官府报官,官府才会将男子按照强奸罪来处理,不然的话就构成两个人通奸了。
从这条法律内容来看,似乎让人觉得很别扭,一个弱女子无论什么时代反抗成功的情况都非常少。我们可以简单想一想,当一个男子拿刀威胁一下女子的时候,她们很容易就会妥协,毕竟性命重要,一旦男子和女子发生了性关系,不管是不是被男子强迫,用唐朝的法律来说已经不算强奸了,构成了通奸,就无法再报官了。
那既然唐朝的法律无法避免强奸案的发生,那么唐朝强奸案少的真实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唐朝男人普遍喜欢胖一点的女人,这是当时的审美观造成的,来自草原上的习俗。追溯一下李唐皇室的血统,有些源自鲜卑族,就连李世民自己都有四分之三的鲜卑族血统,而鲜卑族男人就普遍喜欢熟妇。唐朝建立之后,皇室的这种嗜好也在民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时更多男人是对寡妇和丈夫远离家乡的少妇感兴趣,对于那些没嫁人的黄花大闺女们反倒没有什么兴趣。
本来女人们也存在生理上的需求,上面说的这两类女生,长时间身边缺少男人,她们也会觉得非常寂寞,每当这些图谋不轨的男人来到她们身边的时候,往往是她们自愿和男生发生关系的,所以,唐朝“通奸”的发生率远远超过了强奸。
其次就是唐朝的制度了,唐朝真的是我国历史上福利非常多的朝代之一,大唐王朝的强大,说白了就是打出来的,常年的征战,大量男人前往边疆或者战死沙场,所以,唐朝的年轻男子闲在家里的并不多。
当这些士兵们打仗归来之后,政府要做到奖励他们这些人,而奖励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给他们发“老婆”。
李世民要求,全国各地的所有官员或者富豪、商人们,要把自己府上的那些成年侍女们交出来,由官府统一给这些服过兵役的男人分配老婆。
当年为了推广这一政策,李世民带了个头,最先把自己的两千宫女交了出来。所以,唐朝的光棍不多,有了自己的家事,很多男人也不至于去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