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鑫苑服务4.02亿元存款未经同意被用于控股股东融资抵押一事,鑫苑服务(01895.HK)在11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就董事会所知,因相关贷款并无在相关到期日前偿还,金额为人民币9453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2022年11月23日获强制执行。
鑫苑服务称,公司将继续加速调查该事,并将会根据上市规则,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公告形式提供有关调查进展及公司评估的更多最新资料。
此外,鑫苑服务还接到了港交所的复牌指引。
根据复牌指引,鑫苑服务需要对未经授权的抵押事项展开独立法证调查工作、评估对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证明并无有关管理层诚信或任何对公司管理及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士的合理监管问题,可能为投资者带来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进行独立内部监控审查,证明公司已有适当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之规定;向市场告知所有重要资料,以供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公司的状况。
港交所要求鑫苑服务在公司股票获准恢复买卖前,必须符合所有复牌指引、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港交所信纳。
这笔4.02亿元存款一事,鑫苑服务此前曾在公告中进行过详细披露。
11月15日晚间,鑫苑服务公告称,公司按照财务控制程序进行年末资产审查及制订预算程序的过程中,发现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鑫苑科技”,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若干存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约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质押给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家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根据公告内容,抵押分为四笔。就存放于郑州银行的定期存款而言,2022年7月8日以定期存款余额7317万元进行抵押,借款人为郑州犟牛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1月8日。2022年8月24日的抵押协议是以6188万元的存款进行抵押,借款人为鑫苑地产控股的子公司郑州豫晟园林设计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2月24日。最后一笔的抵押协议签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以定期存款余额1.72亿元进行抵押,借款人为郑州犟牛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7日。
对于存放在华夏银行的定期存款而言,2021年11月24日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借款人为济源市森瑞实业有限公司,抵押定期存款金额约为9453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3日。
鑫苑服务为鑫苑集团旗下子公司,鑫苑集团由董事长张勇于1997年在河南省郑州市创立,2007年在纽交所上市,为中国首家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