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幽说
编辑|辑录君
如上引王厚之言,与卓啰监军司的邻近使得南宗堡成为西夏势力辐射范围的近端,但是西夏势力对南宗堡的影响程度是学人未曾详论的。
基于此,笔者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南宗堡与西夏势力之间的确切关系。
南宗堡与卓啰监军司之间的关系
张多勇认为,途经南宗堡的水磨沟便道(张氏命名为“卓啰军路”)是西夏通往河湟的交通路线,且
西夏在这一地区盘踞已久、影响颇深。
与之略有不同,妥超群据“斫龙城蕃家守把堡子南宗向下地名西啰谷,
有夏国三头项人设伏,劫掠蕃兵”直接指出南宗堡为喀罗城的属城。
结合李治涛、彭向前二人关于“卓罗”“卓啰”“庄浪”“斫龙”“喀罗”诸名称的研究,前述妥氏所引史料虽确切
说明了南宗堡与卓啰监军司之间的关系。
但是此种论断存在诸多不合符节之处,“喀罗城蕃家守把堡子纳木宗”这一记载的的可靠性值得怀疑。
首先,因与卓啰监军司“百里而近”的空间距离,南宗堡在地缘上无疑容意受到西夏势力的影响,但是这并不等于南宗堡处在卓啰监军司的直接军政控制之下。
其次,
南宗堡与邈川城之间的统属关系是确定存在的。
如本文所论,虽然邈川城因地缘关系复杂和亚然家族的凝聚力相对有限,无法对其所在的邻宋夏区进行程度较高的区域整合,故其对于南宗堡的管辖很有可能多流于空洞,
后者极有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有独立地位。
但是,
地缘或军事防御中的相互依存,使得南宗堡与邈川城之间的统属关系不应被忽视。
再者,若南宗堡确为西夏所有,“喀罗城蕃家守把堡子纳木宗”表述固然无误,但是此条记载之外,其余记载并未将南宗堡的归属归为西夏,而是虽受西夏影响但外在于其实际控制的一方堡垒。
因前文已对这方面的记载有所引用,兹不赘述。综
合判断,单凭“喀罗城蕃家守把堡子纳木宗”难以将南宗堡归入西夏军政控制之下。
揆诸情势,南宗堡位于西夏势力影响范围之内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具体的受影响程度似不应将宋将的相关言论作为确切依据,
即西夏对南宗堡的影响程度不应被高估。
笔者认为,所在地的地理条件和部族人数的相对有限,使得南宗堡部族具有拥城自守的天然优势,
否则其也不会成为邈川城周边三大要塞之一。
结合邈川城自第二代城主以来的对夏策略和与夏来往情况,南宗堡部族亦很有可能与西夏势力保持着一种相对友好且独立的交往姿态,
充当着邈川、西夏之间的重要节点。
因此,当宋军打破邈川与西夏之间的交好关系之时,位于双方交界处的南宗堡自然成为西夏在该区域重建统治秩序的重要突破口,故“夏人五千余骑入寇斯鲁丹、鼐宗堡”。
综上,
邈川城与西夏均对南宗堡施予了相当的影响。
宗堡与三大重城的关系
其中,
归属权为邈川城所掌握,而宗堡的倾向则表现为长期的亲夏。
这既与南宗堡处于邈川、西夏之间的地理位置有密切关系,又与后二者间的交往姿态一脉相承。
在友好关系稳固之时,南宗堡的倾向处于上风,但友好关系受到破坏或者区域局势复杂之时,邈川城对该城的统属在一定程度上转为实质性的权力。
在后吐蕃时代的诸势力中,
以吐蕃赞普后裔唃厮啰为首的唃厮啰家族对河湟地区的区域整合最为深入和持久。
唃厮啰政权的建立,在相当程度上结束了河湟吐蕃部族种落分散、不相君长局面的同时,也使得辖境内大小部族据以为守的城和宗堡被纳入政权、地域的宏观视野。
河湟地区东部的军事对峙和“联唃抗夏”的对外政策,使得宋人有机会了解并记录唃厮啰政权所在地的自然地理、部族社会等方面的情形,
作为部族据点的城和宗堡自然成为宋代汉文史料中的关键内容。
与城和宗堡的名称、形制特征、战略地位等密切相关的议题,不仅限于历史意义上唃厮啰政权兴衰及其与周边政权、内部吐蕃部族的关系,
还关涉当下的古城或古城址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
政权视角下的城和宗堡在11世纪的河湟地区,众多吐蕃部族出于自身防卫需要,广泛兴筑城和宗堡,这些城和宗堡的整体分布较直接地反映了区域内部族力量的强弱以及大、小部族间的隶属关系,
也是唃厮啰政权内地方部族与政权中心关系的实物见证。
一般认为,在松散的部落联盟体制下,政权中心(亦即青唐中心)对地方部族的统摄力度有限,后者
在部族自身事务中基本保持着独立自主地位。
而城和宗堡作为部族活动的关键据点,其整体分布情况和重城要堡的相关内容,
或许可以透露唃厮啰地方部族与青唐中心之间关系的某些具体信息。
首先,唃厮啰城和宗堡在整体分布上的三大分区,较为清楚地表明了河湟地区各区域内中心城堡对周边城堡的整合程度,
也反映了区内大部族对小部族的整合程度。
以
青唐城为中心的王都区
、
以邈川城为代表的邻宋夏区
和
一公城诸城所在的河州南部区
三大区域呈鼎立之势,
涵括了有文献资料可查和考古成果可依的绝大多数城和宗堡,也凸显了三大重城的功能定位。
青唐城凭借其政权象征内涵和相对隔绝的地理环境完成了对周边城和宗堡的整合,巩固了都城地位,
以唃厮啰家族为代表的青唐中心吐蕃势力的影响力及其影响范围亦得到确认。
邈川城浓缩了其所在邻宋夏区的战略价值和通道特征,故长期驻居于此的亚然家族对区域内吐蕃部族的凝聚力不如唃厮啰家族。
因河州南部地区的崇山峻岭之地和宋夏唃交争中的战略边缘位置,
一公城所在区域的整合度较之前两区最低,部族之间的隶属关系亦相对较弱。
其次,在唃厮啰城和宗堡的三大分区内,除中心城堡外,另有城、砦、堡级军事防御工事分布,这说明各区吐蕃部族的力量强弱多有差别,
大部族对小部族的合并也是松散部落联盟体制下的常态。
进而言之,各部较强的独立性并非松散部落联盟体制的全部内容或唯一表现,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整合以及少数大首领的出现,
才使得这一体制的出现和维系成为可能。
最后,在三大地域分区和部族本位的影响下,青唐城在东西交通中的枢纽地位成为了唃厮啰政权进行政权整合的基础,
也是青唐中心对地方部族保有部分统属权的关键因素。
从青海路的走向和重要节点可知,除汉文文献中特别提及的青唐城和历精城之外,其他城和宗堡几乎隐于东西商贸视野之外,亦无从分享商路红利。
这使得经济因素成为唃厮啰家族在整合河湟地区过程中可以仰赖的关键,促进了部族社会中政权因素的孕育和巩固,
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三大分区之间的区际联系。
在城和宗堡视角下,唃厮啰政权内青唐中心与地方部族的关系,可经由城和宗堡所反映的部族实力得到更为充分的揭示,
这进一步凸显了区域内的小范围聚合在松散部落联盟体制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