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独家获悉,4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组织召开政策通气会,解读近期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三个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要求非银机构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做到认好数、管好数、用好数、报好数。
制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关于完善数据治理、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监管数字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非银机构数字化转型、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银保监会已先后制定了人身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保险资管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十一类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非银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体系基本成型。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以监管需求为导向,通过明确监管数据的业务属性和技术属性,将非银机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数据映射成统一的标准化数据格式,形成相互关联、综合运用的监管大数据,便于监管部门还原公司原始业务场景,前瞻发现违法违规线索。
银保监会今年将全面开展非银机构数据治理工作,要求非银机构切实承担起数据治理的主体责任:
一是要充分认识数据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数据治理与公司治理相结合、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与公司数字化转型相结合;
二是要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
三是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协调机制、安全管控、系统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
四是要加强数据应用,实现数据驱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发挥数据资产价值;
五是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明确数据质量管理目标,建立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六是严格执行标准化监管数据填报规范和报送口径要求,形成高效、稳定的报送工作机制。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中国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主要负责人,统信部、公司治理部、资金部和非银部相关负责人,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数据治理工作的人员以及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
(原题为《银保监会:将全面开展非银机构数据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