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中年读者》
鲁迅先生曾说:“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砍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
看来,古人尤其是古代皇帝对人体的生理结构,拿捏得还是非常精准的。
砍头,不过是一刀下去,血溅三丈,一命呜呼。
而打屁股,尤其是在朝堂之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场摁倒。
脱下裤子,抡起板子,皮开肉绽,血肉横飞,受刑者除了感受肉体痛苦,还要忍受精神羞辱,这份生不如死的折磨,恐怕要比砍头还要难受得多。
把大臣按在朝堂上公开打屁股,这种极其野蛮的所谓“廷杖”,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的汉明帝,隋唐皇帝也偶尔小试牛刀,但也只是做做样子。
直到金、元等野蛮的少数民族皇帝执政时才开始流行开来。高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口号的朱元璋,在接手华夏政权的同时,也把蒙古人偏爱的酷刑保留了下来。
于是,朝堂之上公开打屁股,竞成为明朝皇帝教训大臣们的一道特色风景。
明代前期,皇帝对于被打屁股的大臣们,多少还存了点体面,允许他们穿着裤子,还要拿一块毡子裹起来再打。
被打者伤势不太重,一般养上几个月也就痊愈了。后来到了明武宗的时候,在太监刘瑾的教唆下,就开始在打屁股的时候扒下他们的裤子,让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趴在地上,光着屁股“通过皮肉触及灵魂”。
没有了“厚绵底衣,重氆迭(中巴)”的隔层保护,只有板子和身体恶狠狠的亲密接触,很多被打者吃不消,在朝堂之上就断了气。
明朝场面最壮观的两次廷杖,一为正德十四年的“谏南游”事件,两次共打了168人的屁股,打死15人。
二为嘉靖四年的“争大礼”事件,一次就打了134人的屁股,打死17人。
而之后廷杖的起因更是五花八门、无所不有。大臣们弹劾奸臣当道要廷杖,上言后宫干政要廷杖,阻谏元夕观灯要廷杖,就连劝谏嘉靖勿服金丹也要廷杖。
到了崇祯皇帝,廷杖的花样更上层楼。某次,一个大臣拒不承认错误,崇祯大怒,下令索性就在金銮殿用刑。
几个内阁大臣连忙奏道:“在殿上用刑,是三百年没有的事!”崇祯皇帝说:“这家伙也是三百年没有的人!”
明朝是一个打屁股的朝代。没有哪一个朝代像明朝皇帝那样热衷于打臣子的屁股。
朱元璋出身贫农,早年要过饭、放过牛、撞过钟,受尽了欺辱和虐待,由此心灵也扭曲变态,总怕别人瞧不起他。
当上皇帝以后,为了证明自己是“皇帝”,为了让那些权贵适时“体验”民间疾苦,朱元璋早把“刑不上大夫”的观念抛到九霄云外,对出身高贵的士大夫的恶意侮辱,往往从最见不得人的私处(屁股)开始。
朱元璋运用廷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威吓镇压,折辱士气,剥丧廉耻”。看到士大夫们在血肉淋漓之中,一个个俯首帖耳,如犬马牛羊,他这才满足。
朱元璋的子孙皇帝们继承了他的基因和衣钵,大都残忍、暴虐,没有人性,视臣属为粪土,这固然是明朝廷杖盛行的主要原因。
但也有不少士大夫文人硬着头皮主动找打,这则是明朝廷杖蔚然成风的另一重要原因。
主动找打是傻子都不愿意去做的事情,但挨打之后能够被人“顶礼膜拜”,能够立即以“敢于廷争面折”而声名天下,能够得到贤良的美名和热烈的追捧,甚至只是屁股上挨几板子就可以名垂青史。
在这种“屁股效应”的巨大诱惑下,那些善于投机取巧、乐衷沽名钓誉的知识分子,只好让自己的屁股受些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