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按照朱元璋的想法,《明律》规定,凡贪污者,轻者革职发配边疆,重者(60两银子以上)剥皮实草。可大明疆域辽阔,官员数以万计,尤其是古代通讯落后,朱元璋的酷刑根本解决不了底层官员贪腐问题。
为此,朱元璋决定树立一个典型。江苏常熟县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陈寿六,被当地县官顾英无故迫害。走投无路的陈寿六带着弟弟和外甥三人,把顾英绑了起来,手持《大诰》来到南京告御状。
显然,这样一个办法是老百姓拍手欢迎的,可贪官污吏却后背发凉,寝食难安。除了陈寿六这个特例外,《大诰》中还记录了几个官员因阻拦老百姓赴京告状而获罪的案例,比如有一个叫何添观的官吏,因为阻拦百姓告状,结果被处以“刖刑”。
当富民大户来到京城后,朱元璋苦口婆心地训示,“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之所为,非良民矣!”
参考资料:《明史》、《明太祖实录》、《大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