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常态化发行。
3月24日,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健全REITs市场功能,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完善基础制度和监管安排,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规则。
整体来看,《通知》共提出了4方面12条措施,来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具体而言:
一是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
《通知》表示,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
“同时,分类调整了产权类、特许经营权类项目的收益率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首发资产规模要求,推动扩募发行常态化,支持优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开展ABS及REITs业务,加强二级市场建设。”《通知》进一步指出。
其中,在二级市场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健全二级市场流动性支持制度安排,完善做市机制,加强对做市商的考核评价,督促其积极履行做市义务。适时推出REITs实时指数。
二是完善审核注册机制,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明确大类资产准入标准,完善发行、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
《通知》称,将优化审核注册流程。建立分工明确、各有侧重、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提高审核注册工作的规范性、可预期性和透明度。
“同时,明确大类资产准入标准,加快成熟类型资产的推荐审核透明度和发行上市节奏。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着力解决“新类型”项目面临的重大疑难和无先例问题。”《通知》指出。
《通知》还提出,完善发行、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健全REITs发售业务规则,完善资产估值和询价定价机制,规范发行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行为。制定临时信息披露指引,强化重大事项披露要求。研究规范治理机制的权责条款,完善REITs治理结构。
三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通知》表示,将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遵循REITs特点规律和风险特征,结合基础设施REITs试点模式,建立健全包括项目尽调、发行定价、信息披露、资产运营管理、二级市场交易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制度。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重点地区综合推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REITs涉及的各类问题,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推动REITs专项立法。
证监会指出,2020年4月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场认可度较高,运行总体平稳,达到预期目标。截至2023年2月末,已上市REITs25只,募集资金超过800亿元,项目涵盖收费公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仓储物流、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等多种资产类型,形成了一定规模效应、示范效应。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初步探索走出了一条既遵循成熟市场规律、又适应中国国情的REITs发展之路。
“下一步,证监会将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着力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REITs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作用。”证监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