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23日)发布公告,公布了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开展的首次资产评估行业联合检查情况,对部分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作出处理处罚。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情况的公告》,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中评协联合组织7家财政部监管局,对15家证券评估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抽查资产评估报告262份。现场检查结束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中评协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涉嫌构成重大遗漏的资产评估报告的问题组织了专业技术论证,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并按照“一查双罚”原则,分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自律惩戒。
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称中评协)组织开展了首次资产评估行业联合检查,对部分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称证券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作出处理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为把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2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1〕7号),建立了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机制,明确了行业监管的“六个统一”、“三个并重”、“一查双罚”等基本原则,实现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协同配合、相互促进。2021年6月至8月,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与中评协联合组织7家财政部监管局,对15家证券评估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抽查资产评估报告262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此次检查的证券评估机构基本能够遵循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开展业务,但在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和项目执业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机构内部治理有待规范。部分机构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虽有制度但未有效执行。收入成本核算不实、薪酬费用化、挂名执业现象还较为普遍。
(二)专业胜任能力亟待提升。部分新证券评估机构对证券业务复杂性认识不足,风险意识薄弱,实务处理不当,未达到相应执业质量要求。
(三)质量控制体系尚需完善。部分机构评估报告三级复核流于形式,未根据新准则内容及时调整优化风险评价、专业胜任能力评价、评估计划等程序;部分新证券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未建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独立的质控部门等。
(四)执业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存在业务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评估资料收集不充分,现场调查程序履行不到位,缺少实质性勘查记录,评定估算结论公式、参数选用错误,选取的参数缺少分析测算依据或过程,评估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三、处理处罚情况
现场检查结束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中评协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对部分涉嫌构成重大遗漏的资产评估报告的问题组织了专业技术论证,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并按照“一查双罚”原则,分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自律惩戒。
(一)山东久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存在未按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指引实施评估程序、计算模型中未考虑部分重要参数、营业外收支净额应用错误导致评估结果差异巨大、现场调查不规范等问题。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财政部依法给予山东久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警告、责令停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签字资产评估师都业忠、李兆伦警告、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二)四川大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某公司2项注册商标所有权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存在运用收益法进行商标资产评估时折现系数计算错误导致评估值高估、未剔除与评估商标没有关联的拆迁安置收入导致评估值高估等问题。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财政部依法给予签字资产评估师李停梅、王琴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对其他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予以行业自律惩戒。分别是:
对天津广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戴德梁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予以严重警告;对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对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师丁红辉、俞德勤、李旭初、单正方予以严重警告;对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师赵莹、戴和平,天津广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李克军、侯超、张淼、薛思全、陈静,北京戴德梁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曾国胜、麦海玲、程家龙、费金标,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张佰峰、焦兴华,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陈桂庆、王末多予以警告。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大对资产评估机构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惩重罚重大违规评估、出具不实报告等案件,保持“严监管、零容忍”高压态势不动摇,持续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执业质量,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