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以前,城市实行的是坊市制。
“坊”是居民住宅区,“市”是商业交易区。两者在空间上是分隔开来的。居民区的坊之间也是互相隔离的,围有围墙,各有坊门;而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集中在“市”里进行。
每天早上和晚上,以鼓声为号,坊门和市门都定时开启和关闭。
到了宋代,“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络绎无穷”,封闭的城市管理模式逐渐不能适应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于是,原先住宅坊区内临街的民宅(相当于现在沿街房)陆续开起了店铺,坊墙也被拆除,坊内隔绝的格局逐渐被打破。
越来越多的人在坊内街道两旁开设了店铺,过去实行的“宵禁”也宣布取消。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追逐商业利益,“日中为市”的惯例被打破,早市、夜市应运而生。
宋代不仅有夜市,还出现了早市,这些在《水浒传》中都有所反映。
《水浒传》在第六十六回“吴用智取大名府”一章中梁山好汉为智取大名府,乔装改扮成赶夜市商贩:这大名府是河北头一个大郡冲要去处,却有诸路买卖,云屯雾集。只听放灯,便来赶趁。
据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记载,早市又叫鬼市,“潘楼东去十字街,谓之土市子,又谓之竹竿市。又东十字大街,曰从行裹角茶坊。毎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
所谓“鬼市”,是因五更至天亮这段时间是传说中鬼出没的时间,而鸡鸣之前,鬼要返回阴间。时间上正符合早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的特点。
《清明上河图》(北宋)局部
《东京梦华录》还记载,一般夜市三更结束,早市“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
首都东京开封府的著名大酒楼——潘楼,“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至平明,羊头、肚肺、赤白腰子、奶房、肚胘、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讫,方有诸手作人上市买卖零碎作料”。可见红火生意一茬接一茬,非常繁忙。
到南宋时期的“行在”临安(今杭州)夜市热闹不减。
《都城纪胜》有如下描述:中瓦前的夜市最盛,“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如遇元宵犹盛”。
可见宋代经济的活跃程度,与现在比都毫不逊色。
来源:赵燕云《知宋:从水浒看宋朝的犄角旮旯》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