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总督管理的地盘很大,权力看似不小,但其实比唐朝节度使差远了。
一句话概括:一个权力受到制约,另一个则很少受制约。只有制约的权力才会听命于中央,不受制约的自然会引来割据,甚至叛乱。
清代的总督制度原本是从明朝那继承过来的,临时因事而设,事情结束了就撤走了,这就是临时性的职位。清朝建立后,总督与巡抚成为行省常设的长官,与六部平等出入,权力很大。
为了防止总督专权做大,清朝在吏部和户部以及刑部之下又分设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来分割总督的财权、人事权和司法权。
这两个司是中央的垂管部门,除了分化总督的事权之外,还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比如,在雍正帝之后,这两个司拥有专折奏事的权力,随时可以向中央打督抚的小报告。
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爆发后,湘淮集团崛起,总督的权力空前做大,原来集中于中央的人权、财权、军权逐步下移到总督这一级。
洋务运动兴起后,总督又负责就地筹款,财政收入途径进一步扩大。此时,清政府考虑收权,但地方督抚因权而在的事业又不可剥削,比如与西方有关的内政外交等,清廷就办不了,只好交给地方处理。
此时,总督的权力已经很大了,是不是就没有制约了呢?
也不是。
一方面,总督权力虽大,但其任用权完全操之于皇帝之手。清廷仍然掌握着督抚的简擢黜陟、生杀予夺的大权。
另一方面,总督都是有任期的,总体比较短,大体上以三年限,少数国之栋梁除外。比如,李鸿章、张之洞在总督任上的期限就比较长。以上是来自皇权的直接制约。
有人说,地方做大后,总督自立不就行了吗?其实也不行。
总督手中没有绝对的军权啊。总督虽然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巡抚、提督和总兵,为该区域的最高军政长官,但总督、巡抚、提督和总兵,均各有直属亲兵,统称本标。
这就是说,对于总督辖内的绿营兵,大家各有节制之权,总督所能调动就是直属的一部分官兵。
庚子事变时,东南督抚互保,很多人劝两广总督李鸿章自立,甚至起兵反清。李鸿章虽然有多种选择,但更清楚手里无可控之兵的现实。
唐代的节度使其实就是战区司令,侧重于军事,但又掌握着行政权和财政权,甚至人事任免权。比如,各节度使所辖各州,州长以下官员,节度使都有任免之权,税收田赋也不向中央政府缴纳,留下来作为军费。
这个权力够大了,但这还不够。节度使不仅垄断了军事、财赋、行政,还迫使中央政府承认,节度使的职位可以父子相承。这其实就和国中之国没有什么区别,但这也为形成割据势力,起兵造反提供了可能。
节度使的权力那么大,唐朝为什么还要任由其存在呢?
唐朝高宗、武后以来,均田制渐趋破坏,到了玄宗时期,朝廷不得不以募兵制代替府兵制。职业军人既然是被招募的,就会受到地方军阀的收买笼络,进而两者形成一种比较复杂的关系。
在募兵制的背景下,唐朝又在边防普遍设立节度使制度,他们的权力越来越大,乃至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唐玄宗时期边镇十节拥兵49万,而中央禁军不过12万人,外重内轻之势已经不可逆转。
安史之乱后,虽然朝廷一直在想法打压各镇节度,但一直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形成了中原藩镇、河朔藩镇、东南藩镇的局面。偌大的唐王朝也只剩下残喘的老命了。
关于割据作乱,有人说总督都是文人出身,其观念和统兵能力都不允许其造反;也有人说,节度使节度的地区大都是按照山川地理的走向形成的自然区域,总督管理的则是元朝行省制度之后被人为分割的区域,不具备形成割据的地理条件。
以上说法都有道理。但“史趣”认为,经济构成、制度设计才是根本原因。清朝处于封建社会的末期,君主专制达到巅峰,如上分析,朝廷更懂得制度的设计和权力的节制。(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