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浙江田萍”消息,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国立故意杀人案(上诉)一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徐国立与被害人来到XXX(殁年51岁)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徐国立对赖某某怀恨在心,陆续买安眠药和切割机,预谋杀害赖某某。2020年7月4日晚,徐国立在北苑的家中,将安眠药放入XXX睡前喝的牛奶中,利用某某酒后的昏睡,用胶带纸密封、用枕头压住赖某某的口鼻将其杀死。之后,徐国立将某尸体搬到卫生间,以备日后肢解,分散的。作案后,徐国立编造虚假信息,向外界谎称有人失踪,逃避调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在小区筛查中,在化粪池里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徐国立次日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徐国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责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许国立不服,提起上诉。
在第二次审判中,被告人徐国立、辩护人、庭审质检员在法庭主持下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徐国立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缺乏证据,二审应该改判他无罪。辩护人、检察员就被告人徐国立在案的有罪供述是否应当予以采信、本案定罪证据真的充分吗、被告人是否有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是否应当适用死刑已经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国立做了最后陈述,再次要求无罪释放。
被告人、受害者亲属和媒体记者出席了庭审。来自上午的审判9时开始,至下午15时45分结束。此案将择期宣判。
评论列表(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