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团队 资料|新华社
前不久,军路推出《士兵衔级制度改革已定,或于1周内提交审议!》的文章,如文章所言,昨日(2月27日),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改革的决定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这次提交审议的草案,首次公布了士兵军衔改革的最新方案。从披露的信息来看,现行的“四级军士长”军衔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其他衔级称谓暂未作改动。详见分解如下:
义务兵役制军衔:上等兵、列兵。
志愿兵役制军衔,划分为“三等七衔”:其中高级军士,由高至低分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由高至低分为: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由高至低分为:中士、下士。
审议的草案除了规范士兵军衔的管理,同时还对士兵军衔的上下级关系、标志佩带等作出规定。草案明确,士兵服现役的衔级年限和军衔授予、晋升、降级、剥夺以及培训、考核、任用等管理制度,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目前,草案只是提交了审议,对于审议结果暂未披露。从草案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新的军士衔级制度改革,仍是继续使用现行的“三等七衔”,但新调整划分了中级军士,将中级军士分为: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现行的士官军衔等级同样为七个衔级,由高至低分别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依据《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属于高级士官, 四级军士长、上士为中级士官,中士、下士为初级士官。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分级服现役的年限,如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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