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明中院“双微”在全国法院中排名第一八
当车门被拉开时,看到这样的场景——严重超载
3月29日,平和县交警在坂仔镇村道上将其查获2一辆货车,核负荷7人们的货车很拥挤18名幼儿!另一个,核载7人们的货车都满了31名幼儿!!!
被查扣车辆和驾驶人无校车驾驶和驾驶资格!
小编忍不住拍着胸口,这...这...幸运的是,什么都没发生!
平和法院经审理查明,来某杵是平和县坂仔镇人“红太阳幼儿园”负责人,2016在1999年开学后不久,赖某私自将其面包车改装成校车接送学生。谋杀前几天,由于学生人数众多,赖某杵又改装了一一辆货车,我叫了自己的亲哥哥赖某勇来帮我接送,直到3月29日案发。
7月29日,平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一审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赖某拘役两个月,并被罚款5000元、赖某勇被拘留一个月,罚款四千元。据了解,这是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福建法院首例校车严重超载危险驾驶案。
判决后声明
没有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如何构成犯罪?
“于的堵”很重要,“消灭于萌芽状态”更重要。怎样才能保证孩子的出行安全?
这句话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哈,别担心,让我们的法官回答你的问题。
“以前违规校车超载司机最多被罚款,只有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行驶不再仅仅是违法的,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构成危险驾驶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校车驾驶人和校车所有人、管理人,将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八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拘役,并被罚款: (一)……
(二)……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的,严重超过额定载客量,或以超过规定的速度驾驶;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公共安全。
机动车所有者、前款第三项的经理、第四幕直接负责,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安部《严重拥挤、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
第一条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道路客运的、客运、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载客量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人数的乘客50%或额定成员以上15超过人类;
(二)驾驶中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人数的乘客80%或额定成员以上10超过人类;
(三)驾驶小型车、微型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人数的乘客100%或额定成员以上7超过人类。
“被判刑?那不是去坐牢?法律是否过于严厉!”
“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公交车严重超载行为入罪,目的在于消灭于萌芽状态,严厉打击危险驾驶行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惩罚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教育作用,这相当于预防和打击“关口”提前,如果发生悲剧,将追究刑事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痛苦是无法弥补的,这个教训令人震惊。校车安全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且校车超载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数据,机动车超速、过度拥挤是交通事故,尤其是恶性群体死伤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的,如果严重超速或过载,很容易造成重大伤亡。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至2014这事发生在几年前50不止一起校车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接近了200人,他们大多数是小孩子。而罪魁祸首,超载不可推卸。
来自法官的信息
让我们一起努力,孩子出行要系合法安全带。
我想对所有校车司机说:
请遵守法律,不要超载、不要超速,小心地开始和停止、和转向加速度,因为校车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交通工具,这是孩子接受教育的渡口“生命之舟”,您就是“生命之舟”掌权。
我想对所有婴儿的父母说:
不要冒险,不要试图省事,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孩子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不要让孩子坐超员车、无证驾驶汽车、组装报废汽车,永远把孩子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我想告诉执法部门:
让我们一起努力,加强执法和管理,教育、转型期的包车校车、自备班车、三轮车、电动汽车等“杂牌军”,遏制校车超载和超速,从源头上杜绝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
对福建的思考“朝阳人民”说:
如果发现校车在路上超载超速,及时报警,用我们的共识和行动,尽我们所能,一起拉起孩子上下学安全的防线,建造一个安全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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