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规定,自明天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而在此前,这项业务只能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为何只限于北京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房屋权属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上述域外购房的两个服务事项继续维持经办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哪些业务还能网上办?
《公告》同时提出,为让群众“少跑路”,此次特别新增11个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的服务事项。
这11项业务中包括10个住房公积金事项和1个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除了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外,诸如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几项缴存人经常会使用的业务,都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办理申请后,由管理中心进行后台审核,审核成功后直接予以办结,无需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提醒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明天起,通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等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
购房提取申请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注册登录;
2.在“提取申请”新事项申请列表中选择“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录入银行卡、购买房屋类型等提取信息。
3.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成功,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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