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未授权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家属未授权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时评)

家属未授权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最近有很多老铁都想知道答案。还有朋友想知道家属未授权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时评。对此,武陵观察网准备了相关的教程,希望能为你解除疑惑。


央视网消息(记者 王汝希 徐也晴):近日,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的信息在网络引发关注。央视网记者查询发现,国家电影局网站显示《操场》已备案,同意拍摄,电影梗概则显示《操场》主要讲述内容为:“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

但“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该电影并未通过家属授权,周兆成告诉央视网记者:“对于该电影的剧本以及拍摄内容是否涉嫌侵权,目前还不清楚。如果后期该电影存在针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诽谤或侮辱,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造成对当事人社会名誉的降低,我们也不排除对此提起诉讼。”

视频加载中...

作为“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周兆成表示还是希望制作方积极主动进行沟通,获取合法授权。

近年来,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影视作品越发密集地出现在观众视野里,进行影视作品改编是否需要提前取得事件原型人物或者已故原型人物近亲属的授权?法律专家岳屾山指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基于真人真事改编的影视作品需要获得授权,不涉及到著作权的,一般不需要进行授权。

但岳屾山也提到,在影片播出后,影片中一些故事情节可能会涉及侵犯原型人物的名誉权。那么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改编时,哪些行为会侵犯故事原型的名誉权?

基于真人真事改编的影视作品在创作过程中除了和事实一致的故事内容之外,往往还会进行一些艺术添加,增加一些虚构的内容,通过艺术的创作手法对其进行加工包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岳屾山解释称:“如果改编时增加的故事情节会对原型人物造成名誉上的损害,主要看其中是否存在贬损的意味,特别是如果添加一些在道德层面特别恶劣的做法,就有可能要承担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但岳屾山也提醒:“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等看到具体的情节和内容后再来作出是否侵权的判断。”

除了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影视作品外,还有一类题材的改编作品近年来也经常出现在观众的视野中,对于涉及到英雄人物、著名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进行改编的影视作品又该去注意什么样的问题?

岳屾山介绍,我国对于电影剧本采取备案制,在《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这方面的审查就会相对严格一些,会有相关的研究会、组织和主管部门等等来进行审查。”

针对“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岳屾山也提示:“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基于真人真事改编的影视作品需要获得授权,但建议在改编时应该跟相应的原型人物近亲属取得沟通,在改编时尽量能够照顾到真实情况,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部分来源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或其他公众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登录 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7条)

  • 贾绣
    拍可以,但是必须要你们同意才行啊。否则就是侵权了。
  • 匡黍
    怎么证明是原型呢
  • 太叔链
    是要经过别人同意才行。
  • 利类争
    这还需要授权?什么逻辑
  • 盖歼
    你还授权,搞笑呢
  • 公冶用秋
    [微笑]
  • 阮缅萝
    为啥需要受害者家属授权呢?又不需要用真名真姓。受害者家属想多了吧!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