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劳荣枝家属处获悉,劳荣枝案二审将于8月18日在江西高院开庭。
据了解,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1年9月庭审现场
8月10日,记者联系上劳荣枝二哥,其告诉记者,目前自己获得消息显示,劳荣枝案将于8月18日二审开庭。“之前庭前会议开完后说大概20号左右,现在已经确定了,是8月18日开庭。”
劳二哥表示,自己届时也会去南昌参加庭审。“二审开庭我们肯定要去的,我们还想进入到庭审现场。”劳二哥表示,自己与妹妹劳荣枝一别20多年,最近两次也只在庭审和宣判时的视频中见过,还未见过本人,希望此次二审能够进入庭审现场。
劳二哥叹气说,“如果开完庭,能够跟她说上几句话就好了。”
对于此次二审开庭,劳二哥也颇为期待。“不管怎么说,这次有了我们自己委托的律师去积极辩护,不管判什么结果,只要拿出切实的证据,一切按法律办,就算判死刑,我们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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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
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逃亡近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0年12月21日、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庭审现场
南昌中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
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在一审庭审中,劳荣枝反复辩解称合谋不存在,自己也是受害者。最后陈述阶段,劳荣枝向被害人家属致歉,但称她在21岁时被法子英利用、胁迫,遭受殴打,也想过自杀和逃跑,但不知道要向什么人求助,错过了一次次机会,最终酿成无法挽回也不可饶恕的后果。
综合央视新闻、新安晚报、半岛都市报等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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