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入了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里程碑事件“焚书”这是今年开始的。
自从六国合并后,迄今8几年过去了,这个世界一直都很忙碌,比七侠相争的那些年还要难。从大人物到小人物,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离开了他们的家园、抛弃家庭和家园。奉政府之命,人们在骚扰。有人离开了西边的咸阳,有人南下巴蜀,更糟糕的是在北方修建长城,建直道,在河套44县戍边,可惜和南渡雾灵山一样,或者挖一条精神运河,或者当炮灰,或者在野外定居。各种大规模的人力招聘,动辄就是几万、成千上万的罪犯。在短时间内找出这么多罪犯,地方官员也一定很辛苦——当然,我肯定萝卜快了洗不了泥,随意制造冤假错案。
报应来得快,仅在今年,裁决不公正案件和营私舞弊的官员受到惩罚,他们的命运和被他们惩罚的普通人一样:或者北上建长城,或者南下武陵开垦土地。历史数据没有说明这些官员的人数,但显然不会太少。
这种政治手腕在各个朝代都会不断重现。皇帝不在乎谁对谁错,只是借一群人去接另一群人,然后惩罚这些暴徒来平息怨恨,显示帝王风度。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看来大秦帝国终于可以安享太平了。在《以史为鉴》在记录中,李突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李尚书
这个建议来得很突然,我们需要《史记》进去看看它的前因后果和场合。事情是这样的:秦始皇的生日,咸阳宫宴会,70医生庆祝他老人的生日。仆射(yè)我主周对大唱赞歌,赞美秦始皇把诸侯变成郡县。话说的太恶心了,让蒂奇的医生听听。医生的名字是春于越,都说县制这种凭空创新的制度注定不会长久,想要帝国的长治久安,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古代圣贤学习,回到封建主义。
谁对谁错,这一次,秦始皇没有直接表态,而是供大家讨论,这是里斯的著名演讲。此时的李斯,我已经是首相了。
李斯的意见是标准意义上的法家思想,首先,确定一个事实,换句话说,社会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变化是常态,那就不能每年都拿着旧历书,我们应该适应时代,顺应时代的演变和社会的发展。当前的社会前景,世界是统一的,统一法律法规,所以如果普通人正常生活,你应该埋头务农,如果你想学习,那么我们唯一应该学习的就是秦朝的法律,知道什么不该做就够了。但是现在这些学者,不要学今天的法令,而是学习古代过时的知识,通过颂扬过去来贬低现在,动摇普通人的价值观。如果我们想在全国统一思想,创建标准值,有必要扼杀一切与官方价值观不相容的论点。
所以我李斯斗胆提个建议:焚书。具体方法是:历史档案只留给我们秦人,剩下的烧掉。《诗》《书》以及百家争鸣的作品,只有医生被允许负责,私书要送到地方官那里集中焚烧。敢于讨论《诗》《书》的,处死。有胆敢通过颂扬过去来贬低现在的,灭族。有官员不举报,与犯人犯同样的罪。焚书令发布30天后还没烧账本,被处以极刑——也就是在脸上纹身——和劳动。医药、占卜、植树等实用技术书籍可以照常保留。如果有人想学法律,去找官员学习。
李的建议很快得到了批准,于是焚书生意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需要说明的是,在那时《诗》《书》,后来被收入儒家经典谱系《诗经》《尚书》。但是这两本书,原本不是儒家的专属,它属于周朝的官学,只是在仪式中断,音乐中断之后,孔子和他的弟子们最致力于整理和继承这些古代文献,汉代以后,随着儒学的兴起,这些古代官方经典逐渐成为儒家经典。
在里斯看来,焚书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共同的问题是禁止私人讲座,学术必须由政府垄断。学术内容高度简化,只剩下一门学科:法律。即使在这唯一的科目中,只学习现有的法律,没必要学法制史、法学等实用价值不大的子学科。因为只有学好法律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那么最有资格教书的人只有公职人员。所以里斯才会说那句名言“以官为师”,谁想学法令去找官员学习。
在王冠读书
焚书政策,乍一看,这似乎不是一个很大的举措。首先,在周初的全盛时期,就有“在王冠读书”的传统,学术被政府垄断,这是因为仪式中断了,音乐也中断了,官方权威无法维持,对王官的研究将散见于民间,滋养了百家争鸣。所以李斯的意见是,只是把事情摆正而已,让学术回到官方。
但是你仔细想想,就会发现两者的区别。周朝的“在王冠读书”,首先,它无意禁止不同学术的成果,只是因为学术还在起步阶段,极其有限的学术资源很难传播到基层社会,二是因为宗法关系,尊卑有序,学习只是熟人社会的循序渐进、自然的事情,第三,封建制度充分尊重地方差异,有点像现代美国,每个诸侯国都像一个国家,享有主权,行使自主权,你制定你自己的法律,我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只要就宪法达成共识。
里斯的意见呢,不仅要求每个县,每个县,甚至要求帝国里的每个人都有相同的精神面貌,世界各地都是统一的,消除所有差异,只有这个朝代的法律才是所有人和所有是非的准则。李斯,这已经和周朝封建制度下的治国理念有了很大的不同。
但是,李四关于焚书的建议,或许对于秦始皇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就在那里《韩非子》在书里,明确提到商鞅说服了秦孝公“潘石屹舒鸣定律”。然而,史料中并没有秦孝公林纾的记载,所以人们怀疑虽然商鞅提出了这个建议,但是秦孝公没有采纳。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性,即秦是一个文化沙漠,一本书烧不烧没多大区别,对社会不会有太大影响,当时的秦国并没有扩张多少领土,风俗简单朴素。只是在吞并了六国之后,一下子,我面对的是无数的文化传统和几代人积累的爱恨情仇,统一思想将成为迫切需要。
政治手段
所以我们来看看秦朝的焚书政策,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政治手段,并不是李斯站在法家立场上对其他学术派别的阴谋。首先需要销毁的是山东六国的历史档案,以后,历史只存在于秦朝的官方叙述中,秦始皇自然会被打扮成帮人倒挂的圣王,山东六国升国君,夏岛贵族,自然成了跳梁小丑。所以等到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虽然现在还能找到残存的山东六国档案,但它们只是残余,不如秦档案完整。
但是故事的另一面是:全中国烧书,虽然听起来轰轰烈烈,其实可能声音不是很大。主要原因是3点:首先,当时的书不仅仅是手稿,使用的材料都是笨拙的竹板和木板,即使不烧,也很难扩散;再者,战国时期有很多战争,从《以史为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始(前403年)一直到现在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年),这场战争已经持续了大约两个世纪,能流传下来的书不多;
而且秦朝的焚书与西方历史上各种宗教性质的焚书有很大不同,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古代文献都当作异端邪说来销毁,而是作为文物的集中保护,只针对医生级别的专业人士,保密就好;最后,从里斯设定的点球名称来看,私人藏书家,只是脸上的纹身,只是去分娩,谈论《诗》《书》判处死刑,通过颂扬过去来贬低现在才是最重的罪,要灭族,可见,焚书是三者中最不重要的项目。换句话说,在秦始皇和李斯看来,如果有人偷禁书,这其实并不重要,只是不要提出来讨论,更何况你不能拿这些书的内容去攻击政府。
焚书政策对图书的危害,虽然远没有后人想象的那么大,但是焚书的手势太刺激太侮辱人了,所以后人继续批判。这不免让我们好奇:如果秦始皇重用所有儒生,会和平吗,充分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呢?我们下次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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