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1月16日至17日,威海荣成市福建海运,由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金海翔”号货轮“5.25”重大中毒窒息事故案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波担任第一公诉人,荣成市人民法院院长赵鑫速滑担任审判长。
该案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违章操作打开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大量二氧化碳瞬间释放到进港船舶机舱,引起现场维修人员和机组人员的注意10人中毒窒息而死、19人受伤。
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包括船长6被告正在分娩、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业,从而造成重大伤亡,6人的行为是被侵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1款的规定,清楚的犯罪事实,确实是证据、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所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误开增压阀 瞬间开启84二氧化碳气瓶阀
起诉指控,为了给测量员提供数据,事发当天11时1分至11时30分左右,福建海运集团船舶技术部机务主管、金海翔船驻厂代表潘某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船长郑某云取得联系,让它提供二氧化碳铭牌、气缸数等信息,郑某云立即通过微信安排该船三副李某珍,检查二氧化碳室内气瓶的铭牌。
李某珍是“金海翔”轮三副,在船上负责救生、设备等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当天14时42分,李某珍一个人去二氧化碳室查看钢瓶顶部的铭牌,因为气缸太高了,李某珍踩在钢瓶支架上,手拉气缸盖,爬上气缸进行检查。在这个过程中,李某珍不小心碰到了瓶头阀的开启压把,瓶盖阀意外打开,使钢瓶内的二氧化碳气体进入歧管,发出气体释放的声音,李某珍看到后想关闭瓶头阀门,但是不知道瓶头阀的结构,无法关闭它。
这时,李某珍想起了求助。14时43分至15时06分,李某珍两次微信联系江苏南通海鸥救生防护有限公司安检员冯,其前两天进入金海翔船测试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协商和处置措施。
“他(陈某锋)用声音告诉我,铭牌在气缸上,我也找到了,只是一些刻在上面的数字,但是我看不清楚,于是我踩在固定瓶子的角铁架上,左手扶着瓶子旁边的东西,用右手抓住瓶子顶部的瓶头阀,想爬上去记录这些数字吗,这时,瓶头阀被误打开了。”李某珍事后交代。
陈峰牟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手机告诉李某珍用扳手拆下增压阀的两根驱动管,进入集管的二氧化碳被排出。李某珍正在按照冯的指导进行操作,由于恐慌,误抓住了增压阀上的压力手柄,打开事故增压活门,导致管汇中的二氧化碳进入驱动管线,瞬间将84打开二氧化碳气瓶的头阀和通向机舱的主阀,导致大量二氧化碳被排放到机舱中。 办案人员介绍,如果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正常启动,有30秒声光报警器。而李某珍却异常启动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没有事先警告和疏散人员,因为在机舱里38一名工人中毒窒息而死,8人瞬间死亡,2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9人受伤(含6救助者)。
多次“叫船长”被忽视 第一次求助,事件之间的间隔11分钟
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表明,从走进二氧化碳室到事件发生,不到30分钟,李某珍多次走出二氧化碳室,向在甲板上工作的水手长江某宁和水手张某群求助,让他们去找船长,但是他们两个都没有注意。
目击者张某波证实,事发当天,我听到有人喊“打电话给船长、叫船长”的话,当他走进二氧化碳室时,他看到了一个男人,向西方呼喊船长,但是我不知道那个人叫谁队长。
李某珍交代,二氧化碳钢瓶泄漏后,我多次让张某群给队长打电话,并告诉张气瓶漏气的事实。“我对他很生气,他不想动也不想叫队长。”
船上的监控录像清楚地记录了,2019年5月25日14时58分、15时02分、15时04分,李某珍三次向张某群求助,告诉他快给船长打电话。在这段时间里,李某珍还多次叫姜某宁给队长打电话。
李某珍认为,如果他们及时找到船长,可以避免意外。“他们找到船长后,船长可以广播全船,通知机舱人员撤离,避免意外。”
姜某宁供述称,当天,他和张在右舷帮工人干活,然后我一个人去船尾的时候,见三副(李某振)在二氧化碳室大喊大叫“叫船长”,但是,姜某宁并没有觉得他是在冲他喊,船长经常被叫到船上,我自己都忽略了。
办案人员介绍,海运集团的相关规定是明确的:危险情况是指如果进一步发展将导致事故的情况,所有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报告危险情况,系统中的所有人员都知道所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风险有报告的义务。
姜某宁此时应立即向队长报告,且李某珍第一次求救时,距离释放二氧化碳气体的时间间隔达到11分钟。
根据队长郑某云的供述和监控录像,从二氧化碳室到主人的房间,只需要2几分钟左右,因为船长室装有全船广播设备,张某群、如果姜某宁有人及时报告险情,足以避免事故和伤亡。
我看不到白色的东西 人跑个五六秒就晕了
“在我面前是白色的,我迅速推开机械室的门,跑到甲板上,我当时反应很快,跑了大概五六秒,跑到锅炉房的时候晕倒了。” 目击者夏某某回忆说,“当我醒来时,我已经躺在甲板上了。然后我起身打开了机舱的风扇,吹走二氧化碳,然后我下去寻找我的同事。”事故发生时,夏某某正在机舱底层工作,快要到机舱四楼的时候听到了警报声,不到一两秒,二氧化碳被释放出来。
发动机工程师李证实,那天下午,他正在机舱三楼的主机地板上拿扳手,这时,二氧化碳泄漏,它开始从他所在的第三宿主层泄漏,几十秒钟后,我昏迷了,当你醒来的时候,人们被扶到甲板上,嘴唇、我的舌头受伤了。
证人冯某明证实,那天下午3点左右,他像以前一样在船舱里打扫卫生,突然释放出二氧化碳,听到警报声。“二氧化碳释放后,整个机舱什么都看不清楚,然后我会沿着楼梯走向记忆的出口,当你到达一楼的锅炉时,还是晕倒了,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吊着我,然后有人在甲板上给我人工呼气,我才慢慢清醒过来,然后他被送到了医院。”
事发当天,该船二副李某典也看到机舱上方烟囱冒出白烟。“第一反应是机舱下面着火了,下楼去灭火就行了。下来后,我看见许多工人朝机舱跑去,我听到有人说二氧化碳泄漏了,我去二氧化碳室门口看了看,我看到前排的二氧化碳气瓶上有霜。”
队长郑某云交代,事件发生时,他在客厅里,突然我听到警报声,跑出了房间,我跑的时候带了灭火器。“到固体二氧化碳,只见李某珍站在门口,看起来很慌张。”这时候,郑某云听到有人在喊“机舱”“救人”差不多吧,以为小屋着火了,冲向小屋,看到有人在下舱抽搐挣扎,请快自便。
“我看到人们晕倒了,大量烟雾气体正在堆积,这就是二氧化碳气体泄漏的现象,我联系三副(李某振)固体二氧化碳,所以我知道有一起事故是由二氧化碳泄漏引起的。”队长郑某云交代中承认,微信通知三副去二氧化碳室抄铭牌的时候,不,应该是两个人一起进,没有警告,忽视是他的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由审判长主持,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举证、质证,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的适用、量刑等全评,6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派员指导,被告的亲属、福建海运集团相关人员旁听了庭审。
编辑 彭启航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原标题:刚刚:“金海翔”轮“5·25”一起重大中毒窒息案的审理结束:6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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