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布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酮继续按照商务部2018年第2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目前韩国公司税率为18.5%-32.3%,日本公司税率为45.0%-190.4%,南非公司税率为15.9%-34.1%。
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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