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司制度从元代就有了,滇西地区在元时,曾由傣族建立过麓川王国,其疆域盛时,保山、腾冲盆地都是麓川国的地盘,与元朝隔澜沧江而治,往南,如今泰国清迈都在其疆域之内。
后由于麓川王国扩张过快,引起元政权的关注,屡次兴兵征讨,麓川国势单薄,国库耗尽,上表纳贡求和。元朝在其地设平缅宣慰司,册封首领思汗法为世袭宣慰使。
到了明朝,对于边远地区,主要是西南地区和中南半岛(今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老挝)设立三宣六慰制度,包括三个宣抚司和六个宣慰司。范围广阔,包括云南和缅甸、泰国、老挝等大片地区。
三宣六慰实际上就是土司制度,其行政长官均由当地部族或政权首领担任,差不多就是天高皇帝远独霸一方的“土皇帝”。在明初期,这些地方是属于明朝领土的。明朝在这些土司地区,施行金字红牌制度,相当于明中央政府的授权管理书,官符信物。
在明朝前期,三宣六慰虽然内部自治,但其纳贡、赋税、军队调动是由中央政权来控制的。但到了明朝中后期,逐渐衰退,自顾不暇,对于这些土司地区的掌控松弛下来,原先的金字红牌制度也基本放弃。
而处于缅甸的宣慰司逐步强大起来,建立东吁王朝,脱离明朝。随着明朝一步步衰退,缅甸趁机侵蚀明边疆各土司地区,甚至一度攻打到腾冲、施甸地区。而且随着明朝金字红牌的废除,缅甸居然模仿此制度,给各小土司发放印信,并帮助他们解决麻烦,排忧解难,这导致各土司纷纷投靠缅甸。故而有句俗语:“朝廷爱惜一张纸,打失土地二千里”。
至此,明朝丧失了西南边疆的大片土地,实在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