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 视觉中国 资料图
2月17日,银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14项违法违规被罚,银保监会对民生银行总行罚款66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2万元,对民生银行分支机构罚款2300万元,共计罚款89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2万元。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的违法违规案由包括:
一、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三、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银承保证金;
四、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
五、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
七、未对集团客户、法人企业与企业关系人进行统一授信;
八、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
九、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
十、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
十一、中长期贷款违规重组且贷款分类不实;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
十三、大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
十四、信贷档案丢失,贷后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在落实“双罚制”方面,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零售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建峰、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大连分部总经理吴云锋两人分别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