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是明末和李自成齐名的农民起义军领袖,占据四川,建立了“大西”政权,史书对张献忠的记载,大多是负面的,特别指出,张献忠非常残忍,喜欢杀人,那么,历史上的张献忠,果真是这样的吗?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是《明史》,《明史》就记载张献忠嗜杀,残忍至极。
《明史》是清朝官修史书,历时九十年之久,由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重臣张廷玉等人编纂。
《明史》是二十四史当中,除了《宋史》史料最繁多的史书,而且,是史学界公认的行文简洁,叙事稳妥,材料翔实的一部史书。
关于对张献忠杀人的记载,非常多,比如,在崇祯十六年春,张献忠攻下黄州,当地的老百姓纷纷逃难,张献忠便驱赶妇女铲城,然后,将这些妇女杀死,填埋到沟壑中。
张献忠攻陷武昌时,杀光了楚王的整个宗室,并且,除了二十岁以下,十五岁以上男子抓来充军,其余的男子,全部杀光。
除此之外,还记载张献忠一日不杀人,就不高兴,甚至以杀人为乐趣。
《明史 张献忠传》记载: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
记载还说张献忠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还创造了活着剥皮的杀人方法,如果剥皮还没完成,就死的,行刑者要被处死。说张献忠前后,一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明史 张献忠传》记载: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这是《明史》的记载,而在另外一个清朝人的记载中,张献忠不喜欢杀人。
这个人叫刘献廷,他是清初的地理学家。
比如,有史料记载,张献忠占据长沙之后,宣布免征三年的税粮。接着,又攻取衡州及其所属州县,张献忠大军所到之处,纪律非常严明。
刘献廷记载说:余闻张献忠来衡州,不戮一人,以问娄圣公,则果然也。
也就是说,张献忠攻下衡州,没有杀一个人。
为什么《明史》和刘献廷的记载不一样呢?
我觉得,《明史》作为清朝官修史书,对张献忠的记载,有些夸大,可能是为了美化自己,而故意突出张献忠的残忍,为自己的政权服务,收买人心。
有一点,就很夸大,说张献忠杀了六万万人,那就是六亿,当时,整个明朝才多少人?很明显,这是夸大了。
而清朝地理学家刘献廷的记载,可能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张献忠真的喜欢杀人,那么残忍,试想,还有多少人愿意跟着他?张献忠能得人心吗?
参考资料:《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