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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朝廷在明代作为一种常规刑罚,作为惩治不听话官员的一种常规手段。明代中叶以后,吏部发展达到顶峰,吏部制度对明代士人品德影响很大。
对于士大夫来说,审判不仅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侮辱人格的方式。其中有朝廷“脱衣”,这是对士人人格的最高侮辱,若是在朝堂上被杀,更是屈辱。
无数明朝士人经历了朝廷幕僚的凌辱与残忍,明朝士人深受创伤,对皇权产生怀疑。同时,明代文人也可以思索君臣关系之深厚,不再拘泥于“死谏”。
朝廷体制下,学官们对皇权有了新的考试和思考,明代士气空虚、虚荣甚至叛逆。廷章出现于东汉,当时还只是一种政治现象。
一、重典治国,与士大夫阶层对抗的产物
《后汉纪》记载:“明帝时,政事不顺,大臣都打得七零八落。”
可见,钦差大臣与政治有关,代表着皇帝的个人意志,惩治有希望的百姓。他不会简单地利用法庭来对付学者。但到了明朝,朝廷逐渐演变为一种刑罚制度——并延长了鞭刑。
到了明朝,为了维护中央集权,明朝统治者信任宦官,重用官吏。司法棒作为一种常规的刑罚手段逐渐得到延续。
朱元璋主张“以严法治国”。为维护中央集权统治,朱元璋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建立了以厂警为中心的监察体系。
文臣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皇权,也维护了皇帝的行为。在与士大夫阶层的对峙中,明朝统治者不断加大刑罚力度,还采用“打朝”的方式泄愤。
自古有医者不可罚之说。为了表示对六大臣的尊重,也为了完成君臣之间的友谊,皇帝不会惩罚士大夫,顶多是罚金大令之类的小刑罚。
《凤台县志.艺文三.茹太素传》记载:“……陈士武,字多,太祖命中书郎王民诵听。”
1376年,时任刑部尚书的汝太素赠朱元璋一本《万字书》,共17000字。后来,朱元璋命簿记王敏诵读。然而,王敏在背诵6000字时,却漏掉了重点内容。
太祖一生最痛恨迂腐的儒学和庸俗的官员,于是朱元璋召见茹太素,在朝堂上对茹太素施以杖刑。明代御杖制度由此开始。
如果说朱元璋只是朝廷幕僚的小罚大令,那薛向就没那么高兴了。工部尚书薛襄,因给朱元璋上书,随即被棍棒打死。
《明史》曾记:“朝廷之刑,亦从太祖起。”
由此可见,朱元璋因个人好恶,借朝廷警告文官,这也标志着明代朝廷制度的开端。
皇帝不信任文臣,随意惩治士人。明朝皇帝养成了随意惩治不听话官员的习惯,这也为明朝官员定下了悲剧的基调。
自朱元璋以来,明朝皇帝对朝杖制度乐此不疲。
洪武至弘治时期,明代求婚时断时续,正德以后发展到顶峰。与此同时,处罚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一开始朝廷工作人员不需要大臣的衣服。正德年间开始废除官服。这无疑是对学者的极大侮辱。
随着皇权与学生官僚阶级矛盾的激化,皇权杖的内容和形式变得更加困难。在朝杖制度下,士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球场杆的放纵,科学风气的转变
风云变幻的朝堂争斗中,皇帝与其他文官失去了互信。明朝后期,文官集团与皇帝的矛盾激化,导致整个明朝的士气大变。
首先,权杖的使用在正德、嘉靖年间达到顶峰,皇帝通过宦官对士人使用权杖来表达个人意志。同时朝廷杖的等级较低,很多官员死在杖下。
明代成化以前,骑马者身着厚棉衣,朝杖主要用来示屈;据明正德记载,更多被赶的人被打后立即瘫痪,甚至死亡。足以见得,明朝侍从的惨不忍睹。
面对如此高压的政治环境,学者们选择了不同的应对方式。
有的士人为免血肉之苦,选择明哲保身;有的文人家国情怀,选择直言不讳;
然而,选择直言不讳的学者的命运并不好。
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南下心切,恰逢南昌城内发生叛乱,武宗大喜,借口“南下灭亡”,欲南下。混乱“中断”。虽然叛乱不久就被镇压了,但武宗南下的意图是坚定的。
群臣见状,一一劝劝,希望能挽回陛下的心南下。
《明史》据记载,刑部主事黄公上谏:“若是,谁当皇帝?……
人,欲为人而不为人者,恐窃君威。“
不料武宗大怒,将朝杖用在黄公等人身上,死在这大朝杖中的有数人。
对于不听话的朝廷,皇帝肯定会给予体罚,而朝廷杖是最常见的惩罚。其中,“为正义发声”的希望者,结局并不好。值得一提的是,武宗在将御杖强加给黄公等人之后,还是暂时妥协了他不去南巡的要求。
可以说,在明朝皇权与文官集团的长期角逐中,没有谁是完全获胜的。皇帝已经让出了一部分权利,有希望的人随时都可能被杀。
在这种拉动下,有学者认为直谏上访是良臣的标准。士以死为鉴,以义于心。至于皇上,有时可以采纳劝告,有时只是受罚,不予采纳。
毕竟在封建君主制下,皇帝是不允许任何人左右自己的。武宗虽然暂时南下,但最终还是南下了。
对于皇帝来说,最不能接受的是皇帝牺牲自己或者以自己的性命相要挟,几十人上百人一起请愿。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下,皇权更加集中。
在朝廷幕僚的过程中,官员可以随时执行,但也受皇帝个人意志的支配。全桓通过观察皇帝的言行来判断受刑人是否可以被杀。
若以刑杖刑之,刑杖之技亦有其特殊之处。拿大棒的人都经过特殊训练。锦衣卫可以把一张纸包满稻草,打到稻草断了,纸却没有断。
这是一种堪称“酷刑”的惩罚。受害人可能被打得表面看不出伤痕,但内脏筋骨被打断,最终瘫痪或死亡。
因此,有些官员为了逃避惩罚,嫁给了太监。那些桀骜不驯、野心勃勃的官员,一般都不会有好下场。
因此,明末士人不再把直谏作为贤臣的标准,而是一种更加虚无主义的追求。令皇上没想到的是,校班不再得罪他,读书人的孤傲性格却丝毫未变。
直接诉求精神消失后,一些学者不再关注政府,而是关注政治投机。也有一些读书人,受了御用人员的羞辱,道德受到了损害,便把爱好寄托在了书画上。
2、直谏精神已消,以书画闻名
明代理学大师王阳明深知明朝吏治之痛。
《王阳明集》中记载了他被钦差入狱的全过程:“……怠慢,亦入狱,钦差四十,必亡。”
王阳明曾经抱着为明朝报国的幼稚想法,也凭借过人的军事才能为明朝立下了赫赫战功。可到了四十岁的御用侍从,他的心就惭愧了。
这也反映了明朝不重视士人的态度。俗话说:士为托而死。没有一个赏识他的君王,明朝士气大伤。
在经历了朝廷杖制的专制权力之后,王阳明的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可以说,朝杖的经历对他的哲学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王阳明后来的“心学”思想又进一步营造了士人空虚的氛围。明代士大谈其思性,迷于虚无世界,不务实。虽有一些进取的学者,但这种精神在高压的惩戒体制下已经耗尽。
在严酷的政治环境下,明代文人贪图享乐,醉酒成性。一些士大夫说,他们的人生理想不过是“纳妾、修轿、刻书”,可以说是颠倒了儒生的根本。
士人立马停止劝诫,而是选择了“享人生”,尽量不在政坛上名利,而是改向书画方向。
这与明朝统治者最初的想法是不同的。士子们虽然不再“违背”他,却以另一种方式“反抗”他。士大逆不道,宁愿接受朝廷幕僚,或转往他处,但坚决不侍奉皇帝。
结语
明朝的御杖制度并不是一个合理健康的制度。在明朝统治者与士人的博弈中,谁也得不到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死刑,死刑只会让人更加残忍。
由于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在他的法庭上滥用了惩罚。看起来科学家们变得温顺了,实际上却已经偏离了皇上预期的效果。朝臣的滥权,改变了整个明朝的士风,也给明朝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通过对庭杖制度的反思,我们还可以学习到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制。在现代,法制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吸取朝廷幕僚的教训,切记不要滥用法外刑罚。
参考:
《明史》
《资治通鉴》
《说文解字》
《王阳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