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秦国是一个独特的王朝,秦国是我国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这里的大一统很宽泛,不止是指秦国“书同文车同轨”等政策,还指在思想上的统一。
事实上,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
那么秦国如果延续周朝的分封制,它还会灭亡么?
分封制实质上包含了两个层面,一个是国际层面,也就是一种列国并立,并且存在一个主导者维护着天下秩序,这也是分封的根本特征,脱离了这个特征也就不存在分封制;另一个则是国内层面,也就是列国内部的体制,这也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出现差异的特点,可以说正是国内体制的变化,使得秦代的分封制与周代的分封制并不相同。
在西周时代,列国的体制同样是一种贵族政治,在诸侯国内层层分封了卿、大夫,各个层级的贵族都拥有一定的独立性,其基本单位是宗族而非个人,并以宗法作为维系政治秩序的关键,体现出鲜明的宗法特征。然而经历了战国时代的变法,各国纷纷脱离了西周的宗法体制,以编户齐民取代了宗族制度,并且由此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经济、政治、军事制度,旧贵族被新兴官僚取代,君主集权程度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就国内体制而言,战国后期的列国已经与西周和春秋前期的列国截然不同,西周时代的国内体制是一种血缘的、贵族的、宗法的体制,而战国七雄已经成为地缘的、官僚的、集权的帝国。
秦代最大的矛盾是东西方不同文化、不同社会体制之间的矛盾,质言之,就是秦国具有强烈军国主义色彩的关中文化和齐楚为代表的关东文化的矛盾。在《语书》中对秦统一初期的南郡有这样一段记载:【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失之民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南郡入秦已五十余年,仍然盛行楚俗,不用秦法,可见以秦国为代表的关中文化和以楚国为代表的关东文化矛盾之剧烈,而文化上的冲突又具体表现在制度之上。
由此可见,秦国之亡在于:秦国统一六国的过程中,也将秦国的法律、制度推往六国,试图实现文化、体制上的统一,由此带来了六国百姓的强烈不满,这个与分封制与郡县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