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火药发明后不久,就被人们应用到武器上。唐末宋初发明的火药箭,是火药应用于武器的早期形式。1000年,北宋士兵出身的唐福,制造出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燃烧性火器。以后,关于试制和试验火药兵器的记载,在文献中屡见不鲜。
北宋初年的《武经总要》一书,记载有火炮、蒺藜火球和毒药烟球等三种火器的火药配方。这是世界历史上最早冠以火药名称并直接应用于实战的武器。北宋时,还有专门机构管理火药生产。
宋敏求《东京记》记载的汴京的“火药作”,就是火药制造工场。由于战争频繁,火药技术不断改进,火药兵器得到发展。宋金战争中出现了铁火炮等爆炸性火器和火筒等管形火器。1126年金人攻打宋都,夜发“霹雳炮”,而宋朝守将李纲也以炮对炮,使用一种名为“震天雷”的铁皮火炮。
有人曾这样说:人类第一批炸药的试验场,就是宋金交战的中原大地。1259年,有人制造出“突火枪”。这种管状火器用竹筒做枪身,内装火药和“子窠”。这是现在所知最早的能发射子弹的火枪。
明代火器不仅种类多,而且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管形火器发展很快:由简单的火铳,发展到鸟枪、巨炮;由没有瞄准装置和用火绳点火,发展到有较完备的瞄准具和击发装置;由单管发展到多管连发等。
管形射击火器的发展,取代了原来的抛石机和弩,大大改变了冷热兵器在军队装备中的比例。到明代中期,京城使用火器的士兵,已超过使用冷兵器的士兵。除管形射击火器外,明代在燃烧性、爆炸性火器以及火箭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郑和下西洋时,战船上就装备有大量火铳、火箭,可见火器已普遍装备于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