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诞生了锦衣卫的存在,此后便成了同明朝共始终的政治机构。
最初,作为军事机构,听命于最高统治者;到了后期,演变成为特务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其发展过程当中,职能不断扩张,但不变的是,效命者仍旧是最高统治者。
锦衣卫的产生与皇帝的猜疑有直接关系,帮助皇帝成为维护京城社会秩序监察以及司法审判等活动的监视工具。
他们的存在对于明王朝的影响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作用,在整个明朝时期,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一、锦衣卫制度
明朝作为中国古代最后一个由汉族地主建立的政权,锦衣卫制度与其共始终。
锦衣卫在明朝的政治体系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锦衣卫的身份很特殊,相比较于其他朝堂之上的大臣而言,锦衣卫的身份和职能更偏为私密性,直接听命于最高统治者。
锦衣卫原称为仪鸾司,主要负责帮助皇帝管理仪仗。
1382年,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以此标志锦衣卫制度正式产生。
明朝初年的朱元璋实行卫所政,专门设置上十二卫作为君主的私有军队,职责是直接保护军属的人身安全,听命于皇帝而锦衣卫便是其中之一。
作为由锦衣卫都指挥使负责管理的私有军队,管理者由最高统治者信任之人所担当。
锦衣卫部门又分设十七所、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
南镇抚司主要负责管理刑名和军籍,北镇抚司则负责管理诏狱,权势分布必然更倾向于北司。
1387年,朱元璋认定锦衣卫当中存在滥用权力的弊端,故而将其废除。
一直到明成祖时期,锦衣卫才被重新设置,以提高国家政府高效运转为目的。
锦衣卫成立最初的职责就是为了保护郡主的安全,这就是其最原始的性质,作为军事机关存在于明朝政府机构当中。
明初政府对于锦衣卫待遇很高,其中一些功臣所掌握的权势直接威胁统治者。
可是,地方上不断发动起义,整个社会秩序并不稳定。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朱元璋决定暂时忽略锦衣卫存在的一些情况,而选择赋予锦衣卫侦查和缉捕之权,这就使得锦衣卫又具备了特务机构的性质。
随着朱元璋废除宰相,皇权高度集中,政务处理压力致使朱元璋本人也无法承担,颇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为了减轻负担以及从政力不从心衍生的政治腐败问题,锦衣卫又被赋予了参与监察和司法审判的职责,故而又增加了司法机关的性质。
在朱棣继位之后,同锦衣卫一起被恢复的还有各种权利,最终形成了集军事、特务、司法多种性质于一体的军事化管理机构。
二、锦衣卫诞生的原因
1、加强中央集权和皇权所诞生的驻地
锦衣卫的出现完全符合明朝政府统治的需求,明朝时期,皇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十分显著。
北方不甘心失败的蒙古军事贵族不断伺机南下侵略,对北部边疆构成严重威胁,而南方的贵族占有许多土地,不断挤压政府所控制的土地,造成政府税收,被严重影响。
在皇权与相权方面,君臣关系出现了激烈的矛盾。
胡惟庸时期,皇权与相权便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既有的功臣多担任高职,其中不乏出现居功自傲的行为,对皇帝产生严重威胁的存在。
在这种情形下,朱元璋选择废除中书省,权分六部,丞相正式被罢免,而中书省也被撤销。
明朝皇权高度集中,明太祖日理万机,但也无法以一凡胎俗体对抗所有的军政要务。为了能够分担重物处理案件,锦衣卫应运而生。
2、朱元璋多疑性格的影响
朱元璋本人的多疑性格以基因的方式传承了明朝大多数的皇帝,以明太祖朱元璋为代表,其白手起家称帝之时,因其出身平民,受到南方地主贫民的歧视而不被认可。
再加上穷人出生的朱元璋对地主阶级的残暴十分了然,故而形成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在其治理之下,王朝的统治秩序逐渐稳定,之后猜忌和疑心在心中被不断扩大,所产生的认知便是功臣会影响明太祖以及后代的统治。
这样的认识也催生他设立锦衣卫严密监视功臣贵族,以各种借口诛杀他们。
在锦衣卫成立后,皇帝对其拥有直接控制权,锦衣卫也在受命之下广泛参与明朝社会各个领域的活动。
他们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参与维护都城社会秩序,二是参与监察,三是参与司法活动。
参与维护都成社会秩序,最早可体现在明成祖迁都之后,协助统治者稳定东城社会秩序一事。
在明成祖迁都之后,北京作为最大的城市,拥有地域广阔,经济繁荣和人口流动性大的三大特征。
此时,明王朝还处于修复阶段,没有过多的人力和物力来维护都城的社会治安,因此便产生了北京社会秩序动荡,形势严峻的恶劣情况。
而造成北京社会秩序动荡,有几种不同势力,一是元朝残余势力,对都城北京产生了威胁,第二是在于经过战乱之后,许多流民拥挤在都城之内,造成了京师附近的流民问题特别严重,第三是一些方士宣传邪教巫术,对于人们的思想造成恶劣影响。
为了解决这三大因素的存在,锦衣卫受命直接参与京城治安,主要对京城内外的喇虎凶徒进行逮捕,其中还包括街道修理,街道疏通沟渠等社会治安功能。
3、参与检查
被赋予监察职能的契机,是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强化集权,对监察制度进行改革之后,发现其设置套监察制度不能够完全满足自己的需求,从而赋予其参与监察的职能。
改革之初,朱元璋设置了都察院作为国家的最高监察机关,其次,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以六部行使国家权力。
六科都被赋予六科给事中,来检查六科的形式,但是明朝政权的巩固不断加强。
明太祖并不认可这两项监察制度能够完全符合自我的需求,最终又将监察的职能赋予在锦衣卫当中,使其直接听命于自我。
锦衣卫的监察范围极其广泛,不管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阶层,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锦衣卫的关注,只要是不利于维护统治者的言行,一经查明都会被锦衣卫逮捕。
逮捕之后,锦衣卫官员还会亲自监督司法审判,参与司法活动。
要知道,当时已经设了三法司:极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作为法定的司法机关,在职责分明的司法机关之上,又设立锦衣卫,可以反映出当时皇权被过度集中的情况。锦衣卫同样也要在其中发挥作用。
三、锦衣卫的作用
纵观锦衣卫制度同明朝相生相灭的过程,它发挥的作用可以分为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
从积极角度上而言,最初维护了社会秩序,保证国家稳定,正如上文所说到的京城地方秩序混乱。
锦衣卫便在其中负责侦查逮捕,限制非法活动,从而保证京城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其次,便是改善了明朝的官吏腐败现象。
朱元璋设置了两套监察制度并配备完善的司法审判制度,但是程序过于复杂,导致行事效率低下。
当时出现了部分人利用手中权力中饱私囊,接受行贿的恶劣现象。
在意识到这些问题后,明朝就选择设立锦衣卫,直接归属君主管辖,减少其中环节,便于皇帝及时处理,这个办法确实提高明朝的办事效率,也避免了官吏从中谋取私利。
此外,锦衣卫已经以及残酷的刑罚著称,所以也对官员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这使他们不敢轻易违法。
不过,想要完全依靠锦衣卫的严刑来管理,明显不是长久措施。
从消极方面来看,锦衣卫直接参与权力斗争,导致政府黑暗被进一步加深,基本上统治集团内部所有的权力斗争都能够看到锦衣卫的存在。
锦衣卫成了统治者争权夺利的工具,从而致使明朝政治氛围被破坏,除此以外,资本主义的萌芽也被解一味扼杀其中。
明中叶后,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并出现了长期发展的迹象,成了当时社会前进方向的表现。
新旧事物的产生并没有引起明政府的重视,反而认为其不利于维持原有的经济基础,从而颁布和实行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阻碍其发展,而且锦衣卫的作用就是扮演执行这些政策的重要机构,方式极为残暴,强行征税甚至直接抢夺,致使商品流通和市场开拓举步维艰。
从整体来看,明朝本身就是君主专制强化特征十分明显的一个朝代,锦衣卫作为直接听命于最高统治者的制度,本身就是为了维护皇权而存在的工具。
在明朝,锦衣卫的职能不断扩展的特点,也反映了明朝时期专制强化被过分集中的极端现象。
参考资料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