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明朝开国后国策有一个断层,这个断层起于靖难之役,终至迁都北京,此后朝代确立以北方为中心的政治体制。
诚然,永乐朝是经由朱棣篡位得权,但我们不应过分看重此点,举例而言,朱棣在靖难之变后曾发出的敕旨:“建文以来,祖宗成法有更改者,仍复旧制。 ”若太注意断层,就会认为这是朱棣为了想要掩饰篡位而摆出尊重祖法的策略,通过尊重祖法以强调他皇位的正当性,然而其迁都北京事实上就是破坏祖法,故敕旨只是政治上的手段操作而已。
这种说法固有其道理,但不全然正确,若排除预设立场从字面上解读这段敕旨,会发现永乐朝扮演的是拨乱反正的角色,永乐继承洪武的方针恢复了建文朝被变更的制度,而触逆祖法的是建文朝才是,所以才致使靖难之役发生。
那么,永乐朝继承的祖法是什么呢?
迁都就是其中之一。朱元璋的确是想要迁都于北方,他原计划迁至西安,只是在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朱标猝死,才使得这项计划被迫终止,是朱棣实现了朱元璋的遗志。只是为何朱元璋始终未能如愿迁都,这一切还要从明朝建国开始说起。
元朝末年反乱爆发之初,地方上有“义兵”等自卫团,原本他们的立场是站在元朝,但随着元朝腐败愈露,地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便开始将立场转向,朱元璋的崛起就是一例,他本来只是一个小兵团,有了地主阶级的支持后,他的势力于是日益壮大,最终一统中国,恢复了中华衣冠。
朱元璋能够持续与地主阶级结盟与他采取的策略不无关系,诚如《国朝典故‧国初事迹》记载:“太祖所克城池,得元朝官吏及儒士尽用之。”朱元璋在取得南京与其他地盘以后,对于元朝旧机构的官僚、地方官都能原封不动的续任。而必须注意的是初期朱元璋集团是以故乡凤阳为中心发展,因此过程中的参与者必然是以淮水以南出身的人士为主。
换言之,这些地主大多是住在江南的“南人”,这种现象还可以从明朝开国的版图中看出,洪武元年明朝的版图只有今日的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北部等地,几乎都在长江以南的地区。在这种情况下,透过国子学(监)、荐举等途径所任用的官僚也多由南人占据,也就是说,开国初期的明朝无论经济上、政治上,都是以南方为基础。
明朝以南方为政治中心,可以说是带有必然性的结果,从前朝历史上来看,国家财政基础都系于南方,如唐朝的洛阳是经济东都、北宋的开封地理位置偏于南边、南宋以来江南经济更是迅速膨胀,明朝“南人政权”建都南京则将经济与政治中心结合为一。当然,免不了也有其弊,如地方官多是当地出身之人,或有亲戚、或有同窗、同乡关系,使得地方势力与政府官僚难以切割。
再者,江南又是经济先进地区,将南京定为首都造成的结果是国家经济单方面的在南方循环,甚至是自我闭锁,如此一来面对北方的统一会造成相当程度的困难。对于地主阶级而言,支持明朝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政治重心设在南方,无形中可以保障他们的势力;
但从明朝政府的立场来看,帝国版图并不是局限于南方,更包括尚未一统的北方。因此,一面倒向南方的政策对于国家长久的发展是极其的不利,朱元璋也曾试图解决这样的窘境,洪武四年的《太祖实录》记载道:“朕之用人,惟才是使,无间南北。”藉由无区别地的平等用人以拉近南北差距,但显然效果并不理想,于是朱元璋又令吏部严格调查为官者的户籍,以绝冒籍之事发生,达到“南北更调”断绝其势力基础。最后,甚至废止科举,仅保留能从全国均等任用人才的举荐。
然而,以上的方法都无法根本解决南方尾大不掉的局面,直到数年后情形才出现转变,那是洪武九年与洪武十三年发生的空印案与胡惟庸案,朱元璋趁机对地方及中央作出了肃清。
洪武八年时扩郭帖木儿去世,北元势力大势已去,明朝陆续撤回大批北驻的武将,注意力也由外政转向内政,此时明朝政治渐入安定,荒田复耕,赋税制度完备。空印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原本空印文书,省去核对时不合所需的奔波是当时俗成的惯例,突然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朱元璋就以产生弊病为由进行惩处,这是令官僚们难以想象的,数以百计的官僚被撤换,可以视为是明朝中央对地方官,特别是南人官僚的大肃清。
除此之外,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行中书省也在此时被朱元璋裁撤,取而代之的是没有军政权限,只理民政的布政使司。因此,空印案一方面肃清了地方官僚,一方面也强化了皇权。
而胡惟庸案可以说是空印案的延续,其所谓的叛变只是为了要废止中书省而捏造的事件。中书省被撤销后,六部升格,明朝中央与地方的新统属关系才完全确立。胡惟庸案连坐者达一万五千多人,江南巨室、地主受到大规模的镇压、株连,朱元璋清除阻碍势力的意图十分明显。
总结两次的事件,行中书省、中书省被布政使司与六部取代,同时税收体系也改为“里甲制”,原本由地主阶级担任的粮长被废止。对统治者而言,带来的成果是巨大的,“里甲制”使一般民众被组织化、中书省、行中书省的废止使皇权进一步的强化。让明朝的体制比起原先更为进步,此点从洪武十五年时,朱元璋愿意恢复科举制度就可看出端倪。
整顿完南人的问题以后,明朝在内政上已经进入安定的阶段,朱元璋再此回顾“迁都”的议题,他发觉南京绝对不适合作为明朝首都,诚如前述所言,江南的经济会使得南方成为一个封闭式的国家,如再结合南人考试厉害,可能会使明朝丢掉北方。再者,北方的防卫也是一大问题,若将北方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以抵御外族,就会使得国内有两个中心地,而首都距离北方太远更会造成军事控制力减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形成类似唐末的藩镇局面。
因此,即便南京具备文化、经济、政治上的条件,迁都仍是势在必行。
朱元璋先前之所以分封诸子于北,自己继续定都南京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
首先,人民尚未从元末混乱中恢复,如果建立新都会使得人民负担加重。
其次,元朝大都刚刚陷落,北逃的元帝觊觎之心未绝,北方仍在军事掌控之中,不可能马上迁都。
其三,明朝在成立过程中依赖之人多是江南出身,贸然迁都必然会遭受到这些人的反弹。
最后,明朝政权尚未稳固,在胡惟庸案后又发起三次疑狱案件,分别是“郭桓案”、“李善长之狱”与“蓝玉之狱”。
郭桓原为户部侍郎,因为索贿而被诛,殃及而死的人竟高达万人,郭桓案的爆发症结乃是六部与布政使司之间的狼狈勾结问题,其所代表的是新枢轴并未发挥应有的成效,而其弊又以江南最为显著,自然使朱元璋又进一步对六部官员进行大肃清。而李善长之狱、蓝玉之狱的爆发可以解释为肃清明朝元老功臣。总之,这些问题如果悬而未决,朱元璋是不可能迁都的。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命皇太子朱标巡察西安,表明了他迁都的意愿,西安原为唐朝首都,可是就国防位置而言并非最佳的位置,故此举也可解释为他急于摆脱与南京的藕断丝连,朝真正的一统迈进的表象。
可是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朱标暴卒,朱元璋原定的迁都计划不得不终止,此后朱元璋年事已高,洪武朝似乎也未再有迁都的计划了。
朱元璋始终未能离开南京,这是他的遗憾。
随后的建文朝着眼于北方诸王势力渐大,遂反其道重用南方官员欲进行削藩,却因朱棣发起靖难之役失了皇位,朱棣抢了朱允炆的位置,恢复了洪武朝的法令,此举不仅是掩饰篡位,一方面也是真真实实地继承了朱元璋的方针,而朱棣北迁也是可说是遵循朱元璋既定的方针而行,只是他选择了对他最有利的北京罢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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