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家族为本位、宗法观念长期延续的古的是“上事宗庙,下继后世",子嗣的理由显然是极其充分的。
因此,为“多子”而“多妻”,符合传统礼制的基本原则,因无子而纳妾,也为古代法律所认可。
从文献记载看,历朝统治者多依据男子的身份地位,制定了纳妾人数的等级规定。
如西汉诸侯王按规定可娶一妃八妾,东汉诸侯王娶妾的上限增至四十人;卿大夫与士,沿袭春秋以来的惯例,可分别娶妾二人与一人。
唐代,由朝廷正式认定的百官媵妾人数:亲王,孺人二人、媵十人;嗣王、郡王及一品官,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官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官,媵四人;五品官,媵三人;五品以下官,所纳女子皆称为妾,不称媵。
明朝的礼制和法律规定:亲王可娶妾媵十人;世子、郡王可娶妾媵四人;将军可娶妾媵三人;中尉可娶妾媵二人;庶民四十岁以上无子者,可娶妾一人。
清朝趋于放任,更取消了前朝在身份和年龄方面的限制。
不过,权势富贵之家多将礼法规定置若罔闻。宗室亲王纳妾过制的事例俯拾即是,自不待说,即便是一般的文人士夫,也不乏妻妾满堂者。
汉文帝时任丞相的张苍,年老退休后,牙齿全都脱落,以人乳为食物,家中妻妾多达百人,凡是怀过孕的,便不再与其同宿。
西晋富豪石崇,后房佳丽数以百计,其中以三斛珍珠购得的美女绿珠,最得石崇宠爱。后来石崇因绿珠而得罪权贵,绿珠也为此堕楼自尽。
大诗人李白以好美色闻名,一生曾四次娶妻,小妾多得难以计数。而白居易同样如是,所到之处都有美姬艳妾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