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
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解敏,为江西按察使;
起兵部尚书致仕唐铎,兼太子宾客;
以刑部尚书杨靖,兼太子宾客,并给兼官之俸;
赐工部右侍郎郑彦文,致仕;
国子监生魏昭,以罪罚为吏,上言愿改过自新,入试秋闱,许之;
升光禄司丞王顺德,为少卿;光禄试少卿陈铭坚、太常司赞礼郎李德成,为尚宝司丞;
命工科右给事中梁焕,署吏部事;
降礼部右侍郎张智,为北平府儒学训导,未行,改国子学录;
国子监生唐简,奏乞归迎其母就餋,许之,命授简为兵科给事中,复赐道里费;
擢道录司右至灵王德益,为太常司卿;
以大理寺少卿曹铭,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右佥都御史李文吉,为左佥都御史;
命吏部司封主事翟善,署部事;
置东川军民府,以土官摄赛,为知府;
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周志清,为刑部左侍郎;
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曹铭,为左佥都御史;
以通政使司左参议宋徵,为左通政;降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李文吉,为通政使司右参议,寻迁刑部郎中;
升户部右侍郎郁新、工部右侍郎严震直,俱为本部尚书;仪礼司正田春,为工部右侍郎,迁刑部左侍郎;周志清为户部左侍郎;以任励复为刑部左侍郎;
迁刑部右侍郎祁著,为户部右侍郎;
选秀才张宗浚等,俾随詹事府左右春坊官;
命吏科给事中张迪,署吏部事;
以署北平布政使司事华敏,为本司参议;
以王晟为浙江布政使司左参议,初晟署广东布政使司事,至是命为浙江参议;
复以刑部郎中李文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刑部奏,泸州民坐侵盗官粮,罪当死,上曰:远方愚民,但知贪利,不知有法,遂命宥之;
以工部右侍郎田春,为左侍郎;命司务王昇,署右侍郎事;
升和州含山县典史玉栋,为庐州合肥县知县,栋,开凿堰塘,画图入奏,上喜其通敏特升用之;
复以刘三吾,为翰林学士;
以郑济为左春坊左庶子,王勤为右春坊右庶子;
升绍兴府会稽县知县邹鲁,为大理寺丞;
以崔士先,为户部主事;
诏国子监祭酒胡季安,选国子生年三十以上能文章者二百四十一人,命吏部除授教谕等官;
召道士刘渊然,于赣州赐号高道馆于朝天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