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是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十四五”期间将如何深入推进物流降成本工作?
12月29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张江波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应。他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报请国务院印发系列综合性政策文件,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推动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深化产业联动融合和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基本构建起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政策框架体系。在各相关部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稳步下降,2021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较2012年下降3.4个百分点,与主要经济体差距不断缩小。
张江波同时表示,由于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带来的多批次、小批量物流快速发展,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物流降成本工作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挑战。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交通物流运行受阻,社会库存高位运行,物流保管费用明显上升,社会物流成本水平出现阶段性上升。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用好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支持货运企业和司机等重点群体纾困。此外,针对今年经济发展形势,积极加大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统筹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方式,支持相关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轻物流企业融资成本压力,助力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水平。
张江波介绍道,为深入推进降低物流成本,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将“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作为“十四五”时期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到202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对此,《规划》重点从三个维度加大政策引导:
一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果。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物流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现代物流领域发票电子化,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购置挂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治理“只收费、不服务”行为,清理规范铁路、港口、机场等收费。
二是更加突出提质增效。重点聚焦全链条降成本、系统性降成本,强调通过提高物流发展质量、增进物流效率来推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一方面,推动解决跨运输方式、跨作业环节瓶颈问题,扩大低成本、高效率干支仓配一体化物流服务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合理有序推进大宗商品等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动铁路货运量占比较2020年提高0.5个百分点,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促进以压缩物流各环节绝对成本为导向的“数量型降成本”,向以完善物流运行体系、提高物流质量效率为重点的“系统型降成本”转变。
三是推进深层次降成本。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企业协同发展,推动设施联动发展,支持生态融合发展。加快库存周转,减少社会物流保管和管理费用。稳步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健全“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推动物流规模化、网络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