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多有大案发生,其中以洪武年间的空印案、郭恒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等四大案件最为出名,它们被统称为明初四大案。这些案件都与明太祖朱元璋想要扫清政治障碍有关,朝堂案件尚且如此之轰动,民间出现各种疑案也不足为奇。
今天咱们要说的就是明洪武年间一父亲为给女儿报仇,亲手将女婿父子双双勒死的故事。
据《河南通志》记载:"扈俊臣洪武中知归德州民有贾五之子,娶李聚女为妻不顺舅姑责之投河而死聚威胁贾,五父子俱缢死久不白俊臣察得其情置于法乡人,快之。”
明朝洪武年间,德州有一位叫作李聚的男子,他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这个孩子从小便备受李聚夫妇的疼爱,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李聚不仅没有让她缺吃少穿,反而非常用心的照顾其长大成人。
随着时间的流逝,转眼这名姑娘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为了给女儿安排一门好婚事,他将十里八乡的青年都挑了个遍,最终选了当地贾五的儿子当自己的女婿。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说这个姑娘与贾五之子间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好在两人是同乡,又是父亲亲自为自己选定的女婿,她也就这么同意了。
和所有新娘子一样,李聚之女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嫁入了贾家,满心欢喜的憧憬着自己未来的新生活,不知道公婆是怎样的人,会不会难为自己?丈夫又是怎样的人?父亲说他人老实本分,想必我们会相处得很好吧?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的脸有点儿发烫。
这个时候的姑娘还在心里憧憬着自己未来的生活,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将终结在这里。
婚后,李氏尽力的操持家务、侍奉公婆、打扫全家上上下下的卫生,她从前在娘家哪会做这么多,即使是如此努力,她却依然讨不到公婆的欢心,就连丈夫也不帮自己。
秉持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理,即使丈夫与公婆时常给自己脸色,她也没有一句怨言,反而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可没想到她的软弱成了他们变本加厉的借口,终于,李氏不堪重负,选择了投河自尽。
李氏去世后,李聚伤心欲绝,当他找到贾家询问女儿自尽的真相时,他们反而以“李氏不顺从,公婆指责了她”为由将他草草打发,言语中尽是不屑,不仅不因媳妇的去世而伤心,反而满嘴责怪之意。
李聚和他们大吵了一架后愤愤而去,待他回到家中后越想越气,他不相信从前开朗活泼的女儿会以投河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一定是贾家待她不公,对她做了什么。
可是官府却没有他们一家迫害自己女儿的证据,只以自尽草草结案。想到这,李聚决定自己亲自为女儿报仇,于是,他找来了自己的亲族胁迫贾五父子,并将他们两人双双勒死,而对于女儿剩下的那个婆婆,他却并没有杀害她,在李聚看来,杀了她的丈夫和儿子,比起让她死亡更加残忍。
当地官府得知贾五父子皆被勒死后,一直查不到真凶是谁,直到一位叫做扈俊臣的大臣得知了这个案子后,才调查清楚让李聚伏法。同乡的人听说李聚被抓后,都觉得大快人心,认为李聚没必要为了一个女儿而去杀害别人家两个男丁。
但在我看来,如果时间倒流,李聚必定还是会选择这么做,虽然在当时那个女性地位普遍较低的社会现状下,李聚的做法令人不解,他的手段也过于极端,但正如人们常说的:“有仇不报非君子。”
假如你自己的亲人被人残害致死,你会放任不管吗?李聚也是同样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