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银保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加快福建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支持新引进保险业各类法人市场主体,支持在闽新发起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保险机构,给予实收资本3%、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鼓励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引进战略投资机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推动公司向数字化、精细化、现代化转型。鼓励省内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省内法人保险机构增资扩股。
福建:丰富保险机构体系 积极引入各类保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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