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事情脑补封神史》第251期:南门
文/王事情
【一】
历史上,牧野之战后纣王自焚于鹿台,鹿台的确在朝歌。但严格意义上来说,朝歌其实并非商之国都,《竹书纪年》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可见在法理上,商朝从盘庚至亡国,国都一直都在殷(今安阳)。
好在封神并非历史,为我们所熟知的商都,也从来都是朝歌,原著从头到尾就没殷什么事。此地既然是天下的中心,自是权力、财富的中心,也是藏龙卧虎之地,下面几个人便是其中佼佼者。
第1回,纣王带领两班文武,“驾出朝歌南门”,往女娲宫进香。女娲宫,顾名思义就是祭祀女娲的庙宇或宫殿,随时都有善男信女前去焚香礼拜。这么一处地方虽然建在国都,但怕香火造成走水以及有碍观瞻等事,自然也不会建在皇城根儿下面,而只会离禁城越远越好。
但是又不能太远。商容说“今朝歌祀此福神”,可见女娲宫香火鼎盛。那么这个距离不会远至上百里,否则朝歌臣民踏青悠游,去一趟庙里,天黑了回不来咋办?还有,哪家没个小孩子,你还得考虑小孩子的脚力及持久力啊!
所以这个距离一定是照顾到大多数平民百姓而非有马的达官贵人的。正常人一小时能走5公里左右,最多建在两小时的行走范围内就可以了,那就是10公里。封神用明制尺,略有出入,但不会超过15公里。
女娲宫中有女娲,纣王因题诗亵渎,引得女娲大怒,遂断定成汤气数已尽。封神中,女娲的实力怎么样呢?
按商容的说法,女娲是上古神女,曾经炼五色石补天。这个手笔之大,大约仅次于盘古的开天辟地。再,女娲还贵为妖族之主,招妖幡一出,瞬间聚齐天下群妖,妖族可以视为妖教,女娲既为其主,便是与西方二教主及鸿钧三友等洪荒五圣齐名的教主级高手。
所以,第一个先天圣人就是女娲。
【二】
轩辕坟亦在朝歌,其具体方位,按第25回,则是“朝歌南门外,离城三十五里”。这个方位与女娲宫一致;论其距离,又正好和女娲宫距皇城相等。
所以,说不定女娲宫和轩辕坟正好就是邻居,女娲挂起招妖幡的时候,隔壁三妖很快到达现场,但正因为到得太快,才引起了女娲娘娘的注意,因此把任务派给了她们。这其实就和我们小时候上学,离校近的孩子总是保管教室钥匙一样。
三妖即狐狸精、雉鸡精和琵琶精,其中狐狸精号称千年修行,而雉鸡精已修出九个脑袋,若无千年道行,不能得售;琵琶精本体本为一块玉石,先要修出琵琶之形,再由顽石而修出灵性,最终化形为人,参考死于太乙真人之手的石矶娘娘,“得道数千年,尚未成正果”,琵琶精就是低配版的石矶,大抵也有千年道行。
值得注意的是,轩辕氏是指黄帝,而黄帝为火云洞三圣皇之一,又是一个先天圣人。他在飞升得道之前,大约看中了这块宝地,于是以其为衣冠冢。
【三】
第15回,姜子牙下山之后,自云好似失林飞鸟、无枝可栖,忽想起在朝歌有一结义仁兄宋异人,索性去投他。
宋异人住的地方叫宋家庄,离朝歌南门,好巧不巧,又是三十五里。
封神中,宋异人是凡人中之第一等人物。他有这几等好:有情有义,出手阔绰,雅量过人,谈吐清雅。但最值得一说的却是他的财富,说出来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他居住的宋家庄,其实便是他一家之庄,是不折不扣的乡村别墅群落。在帝都又有如下物业:三五十座酒饭店;开算命馆,开口便问姜子牙你要多少房子。
酒店既然称座,自然都是大型物业。但小型的铺面他也有,他问姜子牙要多少房子,如果不是手里捂了上百套小商铺,是不敢说“这个何难”的。
再看手下员工:每座酒店按5~10人算,30~50座酒店,最少150人,最多500人;此外庄中常备使唤人手10~20人,隐形产业中员工再100~200人,那么宋氏的员工总数在260人~700余人。
让我们估算一下上述财产在如今的价值:
其乡村别墅群,离帝都仅35里,那是二环以内,放在如今价值起码10~50亿;其持有的物业更在寸土寸金的一环内,五十座酒店至少值500亿左右,100来套商铺的估价也得100~200亿。也就是说,总资产约在610~750亿之间。
在商业行为还没形成的奴隶社会里,达到这个程度的宋异人,不但是朝歌的首富,其实也是商朝的首富、天下的首富。钱倾天下,富可敌国,这必为统治者所忌,要在标榜“唐虞之世”的西岐,早就出事了。
这就是神奇的朝歌南门,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女娲看中了它,建了自己的行宫;黄帝看中了它,修了自己的衣冠冢;三妖看中了它,把它当成自己的老巢;宋异人看中了他,成了封神首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