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具体实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关系。
两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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