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河南省新乡市监委联合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黄宪辉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宪辉身为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向人事部门打招呼,干预公司人员录用并收受好处;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权安排客户为其亲属谋取利益;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擅自批准大额资金支付形成重大风险,滥用职权,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风险;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融资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充当金融掮客,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宪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廉洁要求、工作要求和公职人员道德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肆无忌惮、疯狂敛财,是“靠金融吃金融”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黄宪辉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经河南省新乡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