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对于"酷刑"一词怎么看,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莫言《檀香刑》里描写的使人如临其境的腰斩和檀香刑,最近再读鲁迅先生的《病后杂谈》,发现其中有个很有意思的论点——"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
为什么这样说呢?自有史以来,可考的酷刑数不胜数,抛开腰斩凌迟一类,还有一个骇人听闻的酷刑就是剥皮,这一酷刑最初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创,又传是从波斯帝流入,指的是将人皮剥开,里面填充上草,悬挂示众,非常残忍。
享此待遇的不仅有以谋逆罪论处的开国功臣蓝玉,更有许多贪官污吏,甚至还有宫女宦官,范围广到让人不寒而栗。
而鲁迅先生文中提到的"始"指的是永乐时,朱棣将忠于建文帝,假意投降后趁机刺杀自己的景清施以剥皮揎草之刑。"终"也提到了两个人,一个是明末祸蜀的张献忠,《蜀龟鉴》记载"又,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于前,如鸟展翅,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另一位则是顺治时期效忠永庆帝,被封秦王,最后却降清的孙可望,这也是后世流传最广的一次剥皮酷刑。当时被施以酷刑的是御史李如月,他在看到石灰和稻草时,竟发出了"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的呐喊,真是令人肃然起敬。
这里鲁迅先生所说的"可谓始终不变"指的大抵是剥皮之刑沿袭之久,以及人在发明折磨同类时的想法丰富,耐心非常。倒不一定只局限于明朝,毕竟清末民初时也有"点天灯"一类的酷刑。
鲁迅先生虽然"弃医从文",但还是有医学的功底在的,这篇杂文中还提到了一句话:"中国却怪得很,固有的医书上的人身五脏图,真是草率错误到见不得人,但虐刑的方法,则往往好像古人早懂得了现代的科学。譬如用火药来放烟花,这里谈及用如此先进的"医学知识"来折磨同类,可见民智未开到了什么地步。
私以为,鲁迅先生当时可能也会想,若将其中一二分精力用在救人而不是害人上,大概他也不至于远赴东京去学医救国了吧。
以往我们每提及鲁迅必谈忧国忧民,抨击讽刺"三座大山",甚至因为提到的次数太多,让大家都有了逆反心理。但读这篇杂文,读这句话,我认为里面确实是有讽刺和抨击意味在的,套用一句高中阅读常用套话"想要唤醒国人"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