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郑市某中学的刘老师上网课后在家中不幸去世。据其家属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显示,刘老师在给学生上网课时,网课遭到陌生人闯入。闯入者故意播放刺耳音乐,发布种种不堪入耳的侮辱话语,干扰课堂秩序。该事件发生后,“网课爆破”现象引发广泛关注。
所谓“网课爆破”,又称网课入侵,是指网课入侵者通过非法或不正当途径获取网课会议号和密码后,有组织地侵入在线课堂,通过发布非法或不良信息等方式强行霸屏、刷屏,甚至辱骂师生,恶意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网课入侵者又被称为“爆破手”。
网课爆破手多为未成年人,其获取网课会议号和密码的方式,通常是网课学生泄露,也可能是通过黑客技术非法获取。通过发布非法或不良信息,例如随意开麦说话、发布不当文字、播放音视频霸屏刷屏等方式辱骂师生,扰乱课堂秩序。爆破网课的动机可能是“找乐子”“恶作剧”,也有可能是为了牟利,甚至涉及有预谋、有组织、有策划的黑色产业链。
不管网课爆破手的目的、动机、手段如何,其客观上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属于违法行为。一是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课堂秩序,破坏了教学环境,干扰了教学过程,助长网络暴力;二是侵害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学生的正常学习进程被迫中断或终止;三是损害了师生的正当权益,侵害师生的名誉权和身心健康。
疫情当前,网课是保障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手段。一般来讲,对于“网课爆破”行为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治理。
第一,从技术上讲,网课实际是通过技术手段搭建的虚拟课堂,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网课中的问题,往往事半功倍。网课会议软件可以提供多种课前、课中的权限设置方式,以保障在线课堂的安全性和老师的教学需要。例如,在发起网课时,设置会议密码、开启等候室,防止其他人误入课堂,关闭“允许成员在主持人进会前加入会议”功能;预定特邀会议,仅会议预定者邀请的好友或群成员可加入该会议,会议链接转发无效;在预定会议时,开启报名模式,将手机号、姓名设为必填项,并设置“发送验证码以验证手机是否真实”,通过审核后方可入会;设置共享屏幕权限为“仅主持人可共享”,关闭“允许其他成员添加互动批注”,保证课堂演示的秩序;开启“锁定会议”,发现有误入会议的人时,将其“移出会议”,设置“不允许用户再次加入会议”;关闭“允许成员自我解除静音”,关闭自由聊天,以防止学生打乱授课节奏,等等。
第二,从法律上讲,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具体来说,应根据“网课爆破”行为的不同表现形态,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例如,根据刑法,实施“网课爆破”行为,恶意干扰网络课堂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公然对师生进行侮辱、诽谤,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在网课上播放淫秽色情视频的,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网课爆破”行为而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第三,从教育上讲,当前实施“网课爆破”行为的多为未成年人,主要出于厌学、恶作剧等动机。因此,应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方式,合理处理“网课爆破”行为。学校应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引导文明使用网络。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女网络使用的教育和看管,共同创造和谐、有序的网课环境。
当然,对于“网课爆破”行为的治理,很难仅仅通过某一种手段就能实现,而是要坚持综合治理。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网课爆破”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网络现象,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成因,坚持综合治理,可以有效弥补技术手段的有限性、法律手段的刚性以及教育手段的软约束性的不足,应通过领导管理、正能量传播、内容管控、社会协同、网络法治、技术治网等综合治理手段,实现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