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广东省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实施细则》团体标准。该团标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广东省区域地质调查工作进入向更高精度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该团标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由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广东省佛山地质局、广东省海洋地质调查院起草。
开展区域地质调查,摸清区域地质“家底”,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广东区域地质调查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取得累累硕果。包括发现了大量的矿产资源,积累了丰富的基础地质资料。全省在全面完成1∶100万、1∶50万及1∶20万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全面开展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全面开展1∶50000区域地质调查,标志着广东省区域地质调查进入精度更高、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加丰富的新阶段。
调查成果将广泛应用于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对提升矿产资源保障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意义重大。该项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大,牵涉部门多,为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广东省地质调查院牵头编制了该项《实施细则》,作为广东省今后一个时期区域地质调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和成果验收的主要依据。
该项团标本着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和《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广东实际,对1∶50000区域地质调查的术语和定义、目的任务、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设计编审、调查内容与填图单位、调查方法及要求、资料整理、野外验收、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成果评审、成果提交等内容按章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