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网上有这么一种说法,说在古代宰杀耕牛是违法行为,只要被官府抓住,那是要被治罪的。
不仅如此,包括吃牛肉,同样也是犯法的。
这种说法流传开之后,当有人问《水浒传》中的好汉们,出门下馆子为何都要吃牛肉时,支持该说法的人就会说,那是好汉们为了体现他们藐视法律的反抗精神。
那么在古代,宰杀耕牛和吃牛肉真的是违法的吗?下面我们就聊一聊这个问题。
《水浒传》中,好汉们吃牛肉的情节着实不少,基本上他们只要是下馆子,都会或多或少点上一些牛肉来吃。
比如武松上景阳冈之前,还有阮家兄弟劫生辰纲之前等等。
有人可能会说,这说不定是店家看这些个好汉是江湖人士,所以才投其所好,一般人是吃不到的。
这种说法,显然太牵强。
人家是开饭馆的,又不是流动摊贩,做的是合法生意正规营生,不可能为了迎合几个江湖人士就干一些违法的勾当,那样的话,人家饭馆还开不开了?
并且,还有一处细节,也能说明当时卖牛肉并不违法。
林冲得罪高衙内之后被刺配沧州,到了之后他被安排去看草料场,由于草料场没吃的,所以他就上集市上买了一些吃喝的回来。
都买了什么呢?熟牛肉还有酒。
要知道,林冲虽说当时是戴罪之身,但还没有上梁山,依旧是官家身份,并且根据当时那个店主的态度来看,显然他是知道林冲身份的。
但这个店主还是卖给了林冲牛肉,他难道就不怕林冲去告官吗?
有人会说,武松也好,阮家兄弟也罢,甚至包括林冲,他们卖牛肉的地方,都是乡野小店,换句话说,比较偏僻,天高皇帝远,所以这些店主才敢卖。
但我们再看看石秀的例子,就知道这种说法也不对。
卢俊义被抓后,官府判其处斩,石秀便单身前去劫法场,而法场在哪里呢?不是乡野角落,而是大名府。
这大名府总可以算是繁华之地了吧,但石秀在动手之前前去酒馆吃饭时,酒馆照样卖给他了不少牛肉。
所以从这里就能说明,那种认为好汉们吃牛肉是为了证明反抗精神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当时卖牛肉的到处都是,上至大名府这种繁华之地,下至景阳冈旁边的小店,都有熟牛肉在售卖。
说到这里,有人就会说了,这是不是就证明,在《水浒传》所设定的时代背景宋朝时期,卖牛肉和吃牛肉不犯法呢?
严格来说,这种说法也不完全对,到处都有卖牛肉的和吃牛肉的,与干这个犯不犯法,在当时是两码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能够确定的是,在古代,私自宰杀耕牛确实是违法行为,并且官府对此也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惩戒措施,宋代同样如此。
毕竟在还处于农业社会的古代,耕牛是干农活的最好帮手,并且牛身上还有很多能够利用的东西,比如牛皮、牛角等,说其是战略物资也不为过。
不过,这里面有个关键词,也就是“私自”。
换而言之,只有你是在未经官府批准的情况下,关起门来私自把牛杀了,这样才算是违法了。
但你要是得到官府的批准再杀牛,那就不违法了,那么如何让官府批准你杀牛呢?这里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牛是一种动物,而既然是动物,那就避免不了有生老病死的一天,而一头耕牛在服务了几年之后,自然就会出现老了、病了等情况。
这个时候,牛耕不动地了,该怎么办?
肯定是不会让它就这么歇着颐养天年,再怎么说它也只是动物,而把它杀了,便是最好的办法。
毕竟前文我们也提到过,牛身上有不少好东西,而牛肉便是其中的一种。
但是,你不能关起门来私自杀,你得先报官,然后官府在经过检查后,确认这个牛已经无法再继续劳作,这才会允许你杀。
说的简单点,就是你得有正规手续。
当然,古代的官府,工作肯定不可能太细致,所以每一头牛都来检查那自然是做不到的,但又要避免人私自杀牛,这个时候怎么办呢?
宋代的莱州地区,就在当时出台了这么一个政策,只要你上缴一定的税额,那么你就可以杀牛。
这就意味着,花点钱就把事情办了。
除了莱州之外,还有很多地方都有这种规定,比如在《宋会要》中就明确记载了“官禁屠牛,而州场傍有收算之文”,意思很简单,虽然官府命令不准宰杀牛,但地方上却增开了牛肉税,只要交钱那就可以。
这么一来,民众自然就有了杀牛的操作空间,不管是通过什么渠道或者办法,总之只要得到官府的许可就成。
而第二种情况,是牛死了。
牛不仅会老会生病,自然也会死亡,并且,不仅会自然老死,还会有诸如摔死、淹死等意外而死等事情发生。
就连人都避免不了这种情况,何况一头牛呢?
而这些因为各种原因死亡的牛,死了之后怎么办?肯定是不可能跟人类一样安葬吧,除了再度利用把它吃掉,应该也不会有别的方式。
并且,这里面的可操作空间极大,反正牛又不会说话,具体怎么死的,完全是人说了算,因此就有人为了避开律法惩戒去杀牛,想出了不少歪主意。
在《宋史.包拯传》中,就记载了一个相关的故事。
当时有个人前来报官,说自己家里的牛舌头被人偷偷割掉了,而官府派人去查之后,牛舌头确实没了,如此一来,只能允许此人将牛宰杀,不然没了舌头的牛也活不了多长时间。
不过,此人的邻居后来就举报,说此人的牛舌头并非是外人割走,而是此人自行所为,官府一番拷问,果真如此。
这个案子,被明确记载在《宋史》之中,说明其还是具备真实性的,而由此也能说明,当时民间杀牛大有人在。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的禁令愈发形同虚设,到了后期,基本上等同于废除状态。
比如在宋真宗时期,民众以“牛肉为上味”,因此吃牛肉的现象愈演愈烈,当时在秀州(今属浙江嘉兴),当地人每逢举行宴会,必杀牛取肉,并且牛肉的做法多种多样。
还有,同样是宋真宗时期,有个叫做郑志成的官员,从洛阳出差到开封,一路上,随处可见贩卖牛肉的店铺,不仅乡村小镇有,城市里同样也有。
不仅是民间,包括当时在军队里,士卒们杀牛吃肉的情况也屡有发生,曾经在绍兴年间,还发生过因为士卒屠宰技术不熟练,导致牛受伤未死,结果跑到闹市上造成民众伤亡的事件。
另外还有当时著名的文人,在他们留下的诗作里,也能看到当时吃牛肉风气之盛的现象。
拿黄庭坚来说,他就写过两句诗,曰为“酒阑豪气在,尚欲推肥牛”,从这句诗中就能看出,黄庭坚是深知牛肉美味的。
到了北宋后期,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对牛进行屠宰、加工的一整条产业链,以此致富、出名的人数不胜数。
那么,为什么民众明知道宰牛是犯法行为,依旧有越来越多的人去干这种事情呢?这背后的原因,实际上并不复杂。
首先,牛肉好吃,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哪怕是到现代,牛肉也一直是众多肉类中最受欢迎的一种,不管是吃火锅,还是烧菜,以及熟牛肉,都是老百姓们很喜欢吃的一种肉类。
所以,古人同样喜欢满足口腹之欲,既然牛肉好吃,那就肯定阻挡不住大家的热情。
其次,就是在当时宰牛卖肉,是一件极为有利可图的事情,根据《宋会要》中的记载,在宋徽宗的大观年间,一头活牛售价为5000到7000文,而在宰杀之后,一斤生牛肉则能卖到100文,假如一头牛能取200斤的话,那就是足足20000文。
这个利润,自然就让不少人眼热,不仅如此,牛身上还有诸如牛筋、牛皮等物均可以另外售卖,而这些又是一笔收入。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利润到了这种地步,人们就算知道杀牛犯法,但也会抱着侥幸心理去干。
一个人干了,收获颇丰,其他人自然就按捺不住,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就加入到了此行列之中。
最终的结果,就是类似于那位从洛阳出差到开封的官员所看到的的一样,“道逢鬻牛肉者甚众”,也就是道路两旁,随处可见售卖牛肉的店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北宋朝廷也不说管管吗?
朝廷倒是想管,比如在宋真宗时期,就不乏有人上书要针对民间宰牛取肉的现象加以管制,比如实施严惩等措施。
但在当时,另外一部分大臣就认为,如果对宰牛之人一味的加以严惩,必然会不利于王朝的稳定,并且,干这个的人也越来越多,一旦朝廷“严打”,就会“逮捕滋广”。
啥意思呢?很简单,就是会一抓一大串。
所以这些大臣们就建议,与其这样,还不如别再追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而这个提议,经过宋真宗的考虑,最终同意了。
还有,地方上的官员有很大一部分同样持这种意见,比如宰牛成风的江浙一带,官员们最大的苦恼就是监狱里已经装不下那些因为宰牛而被抓来的人,所以就上书“请释不问罪”,而最终那些人也被无罪释放。
正是因为官府对待宰牛、吃牛肉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无疑就放纵了这种情况的蔓延,所以,才会出现两宋时期各地均有宰牛的作坊、饭馆里也都有牛肉售卖的结果。
总而言之就是,包括宋朝在内的古代,确实是有“禁止私宰耕牛”的条文,也有相关的惩戒措施,但出于民众对牛肉的“热爱”,以及官府对此放纵的态度,就造成了牛肉基本上是到处都能吃到的现象。
因此,所谓梁山好汉出门吃牛肉是为了彰显其反抗精神的说法,纯粹是无稽之谈,他们之所以每次出门必吃牛肉,一是好吃,二是这玩意扛饿,再加上熟牛肉吃起来也不麻烦,就算带走在路上吃,既方便也好保存,故而才会在大多数时候选择吃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