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迅速抓好落实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通知明确,青岛市各阶段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均和国家政策下限保持一致,具体而言:2019年10月7日以前,全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相应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8日,全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2年5月19日至今,全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青岛明确存量房贷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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