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刘洪涛丨文王食长子伯邑考事考——兼考瞽瞍欲杀舜事

刘洪涛丨文王食长子伯邑考事考——兼考瞽瞍欲杀舜事

文王食长子伯邑考事考

——兼考瞽瞍欲杀舜事

文丨刘洪涛

摘 要:晋皇甫谧《帝王世纪》等记载周文王受殷纣王迫害,被迫吃掉由自己长子伯邑考做成的肉羹。本文根据上古社会普遍存在的杀首子风俗以及先周社会仍处于野蛮状态等,认为这一记载是有根据的。但文王食长子伯邑考乃是遵循杀首子之风俗,并非受殷纣王迫害被迫为之。后世儒者不了解这一风俗,以为文王圣贤不应如此,因此对相关记载进行改造,才会成变成今天所见的样子。《孟子·万章上》等记载瞽瞍屡次欲杀舜之事,也应该是杀首子习俗的反映,并非其父品德恶劣。舜没有被杀死,可能跟神话传说中他是神人有关。进行历史研究,要从古代社会文化习俗的实际出发,透过被后世窜改和粉饰的记载才能窥探还原相关史事的本来面貌。

关键词:文王食子 伯邑考 杀首子 文化习俗

一、文王曾食长子伯邑考

正史记载周文王有嫡子十人,其长子为伯邑考。例如《史记·管蔡世家》:

(1)﹝周﹞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载。冉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1]

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简要总结出伯邑考的生平:第一,伯邑考是周文王长子,但因其不贤,未被立为太子;第二,伯邑考在武王即位之前就已经去世;第三,司马迁未见伯邑考之后获封的记载,可能是因为伯邑考早卒而无后。至于伯邑考早卒的原因,《史记》并没有记载。

西晋皇甫谧所撰《帝王世纪》是一部专述帝王世系、年代以及事迹的史书,上起三皇,下迄汉魏。其书关于伯邑考之死有如下记载:

(2)纣既囚文王。文王之长子曰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以为羹,赐文王,曰:“圣人当不食其子羹。”文王得而食之。纣曰:“谁谓西伯圣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2]

《帝王世纪》一书今佚,此为《艺文类聚》卷十二所引,《太平御览》卷八四及卷八六一、《史记·殷本纪》张守节《正义》所引略有不同,不具引。《帝王世纪》虽然是西晋时期的作品,但其时去古未远,还保存有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史料和传说,皇甫谧据以采入其书。司马迁应该也见过这一类史料,可能他认为其辞不雅训,故没有采入《史记》而已。

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太公金匮》:

(3)文王问太公曰:“天下失道,忠谏者死。予子伯邑考为王仆御,无故烹之。囚予于羑里,以其羹歠予。”[3]

《太公金匮》今已佚,此为《太平御览》卷六四二所引。是书虽然最早著录于《隋书·经籍志》,但很可能跟《汉书·艺文志》所载道家《太公》二百三十七篇有关,那么其书至迟成书于汉代,而其所保存资料的时代应当更早。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判断此条资料年代的还有“羹”、“歠”二字。先秦时期的羹是带汁的肉,肉多汁少,以至于神魔小说《封神演义》等把它变作肉饼,跟后代的羹汁多肉少不同。此条资料用“歠”,义为饮,显然是汁多肉少的羹,说明它的时代可能早不到先秦。不过文字不早,也并不代表所记史事的来源不早。

战国时期大诗人屈原的《天问》,广采神话、历史和传说而成。其中有下引两句诗:

(4)受赐兹醢,西伯上告。何亲就上帝罚,殷之命以不救?[4]

赵歧注以“纣醢梅伯,以赐诸侯”事当之,然据《战国策》卷二十《赵策三》“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于纣,纣以为恶,醢鬼侯。鄂侯争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文王闻之,喟然而叹,故拘之于牖里之库百日,而欲令之死”,[5] 并无赐醢文王之事。闻一多《天问疏证》在引用上揭《太公金匮》和《帝王世纪》之文之后说:

此“兹”字疑当读为“子”。受赐,文王受纣之赐也。盖相传纣以醢赐文王,文王受而食之,后乃知其为伯邑考也。痛而告祭于天,愿以身就罚,不意天不降罚于文王而降罚于纣,遂以国亡身死也。[6]

如果此说可从,则是目前所见关于伯邑考之死的最早记载。

由上可以看出,史料关于伯邑考之死的记载是比较一致的,即伯邑考是被商纣王杀害,并做成肉羹赐给其父亲周文王吃的。

二 、上古社会普遍存在杀首子习俗

典籍中的周文王是至仁的圣者形象,而商纣王则是十恶不赦的暴君。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这是周人为宣扬伐纣战争正义、周人袭夺政权合法所作的政治宣传,是他们对史事和典籍进行粉饰和窜改的结果。实际的情况是纣王并不那么恶,文王也并不那么仁。这一点古人早有认识。如孔子的弟子子贡就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7] 那么,文王被纣王逼迫食长子伯邑考之肉事,会不会也是“天下之恶皆归焉”之一例呢?通过对古代普遍流行的杀首子习俗和先周社会情况的考察,我们认为这是极有可能的事。

成书于春秋时期的《墨子》,记载在越之东和楚之南等极荒远的海外地区流行的一种习俗:

(5)昔者越之东有輆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8]

(6)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9]

这就是杀首子习俗,即生下的第一个儿子,不但要杀死,还要吃掉。如果味道鲜美,还要进献给国君,国君高兴还会有所赏赐。这种习俗在已经文明的中原人眼里是极其残酷野蛮的,有违人伦道德,所以才特别记录下来。

其实杀首子习俗不仅只在极荒远的海外流行,在接近中原地区的夷狄部族中也曾普遍流行。如《管子》、《韩非子》、《淮南子》等书记载易牙蒸其首子献给齐桓公之事:

(7)易牙以调和事公,公曰惟烝(蒸)婴儿之未尝,于是烝(蒸)其首子而献之公。[10]

(8)易牙为君主味,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首子而进之。[11]

杨树达指出“易”通“狄”,易牙即狄牙,是狄人名牙者。狄与齐本相近,故狄牙以狄人而事齐。“易牙本夷戎之类,非中国人民,本其国俗以事齐桓,故进首子而不以为异。管仲非之者,盖以中国礼义之教为衡量,自当以为怪异耳。”[12] 其说甚是。

杀首子习俗一直到汉代仍在流行。《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13] 《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传》:“交趾其西有噉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14] 羌胡、交趾仍是夷狄之族。

其实不但未开化的野蛮民族流行过杀首子习俗,文明的中原人也曾经普遍流行过杀首子习俗。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庄子》中有如下一条资料:

(9)尧不慈,舜不孝……尧杀长子,舜流母弟。[15]

陆德明《经典释文》引崔注:“尧杀长子考监明。”此为尧杀首子。尧、舜本来都是远古神话传说中的神人,一个有四张面,一个重瞳子(也有说舜是人子的)。他们都被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神话历史化,重新塑造成型仁讲义的古圣王,相关的不仁不义的记载也一并都被抹掉。只有站在儒家对立面的道家,还保有一定的历史真象。不过他们也不了解尧只是在遵循杀首子之习俗,无关乎道德。儒家的维护没有维护到点上,道家的反驳也没有反驳到点上。

上引史料说“舜不孝”、“舜流母弟”,做为舜不是圣人的例证。儒家改变不了这一史实,但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解释。“舜不孝”、“舜流母弟”,不是因为舜的品德有问题,而是他的父母兄弟有问题。《尚书》说“舜父顽,母嚚,弟傲”,[16] 不是愚妄蠢笨,就是骄傲自大,没有一个好东西。《孟子》更是记舜之父母兄弟是如何费尽心机地要致舜于死地的:

(10)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阶,瞽瞍焚廩。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唯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万章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17]

(11)舜服厥弟,终然为害。何肆犬体,而厥身不危败?[18]

《孟子》的《万章》一篇,几乎都是万章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询问尧、舜、伊尹、孔子、百里奚等圣贤的行为是否失德。孟子以其雄辩或者说诡辩,一一为这些行为做出符合儒家道德的解释。上引史料即其中一例。从万章所引述象与舜之话文字比较古朴来看,这段史料的来源一定是很古、很有根据的。[19] 我们认为,舜之父母兄弟之所以疾力杀舜,既不是因为道家所说的“舜不孝”,也不是因为儒家所渲染的“舜父顽,母嚚,弟傲”。根据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简《子羔》,舜父瞽瞍是有虞氏之乐正。[20] 瞽瞍是盲人,他做乐正是很合适的。能够做乐正,可见也不是一个愚顽之人。这是儒家为抬高舜的品德,而故意抹黑他的父母兄弟。瞽瞍之所以疾力要杀死舜,大概只是遵循杀首子之习俗,只可惜一直未能成功。之所以一直没能成功,大概跟传说舜是神人、天之子有关,从焚廩、掩井而舜皆神奇地逃出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所以《天问》才会发出“何肆犬体,而厥身不危败”的疑问。《史记》说舜之母为后母,弟象为后母之子,[21] 《列女传》说舜在尧之二女的帮助下才幸免于难,[22] 都是不了解相关记载是由古老习俗与神话传说交织而成的,所以才曲为之说。下文将要说到的周先祖后稷弃,一开始也是遵循杀首子习俗被遗弃,只是因为三弃皆不死,以为神异,才被收养的。不同的是,弃终被家人接受,没有再杀害之心;而舜一直不被家人接受,始终不忘加害而已。在古人观念中,长子只有被杀死,以后生的弟弟们才能顺利成长,不早夭。可能舜父瞽瞍及其弟象顾虑这一点,始终不能释怀,所以才念念不忘,誓要杀死舜。从这一点来看,瞽瞍确实有点“顽”。

继尧、舜之后的又一圣王禹,似乎也有杀首子的嫌疑。《史记》记载禹如下的一段话:

(12)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23]

这条史料过去是作为禹勤治水、不暇照顾儿子来看待的。不过从辛、壬日娶妻到癸、甲日生子不过四天,很是奇怪,所以刘盼遂认为这是一条杀首子的资料:“古者夫妻制度未确定时,其妻生首子时则夫往往疑其挟他种而来,媢疾实甚,故有杀首子之风。《史记·夏本纪》禹曰:‘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予不子。’此不以启为己子也。《汉书·元后传》王章上封事云:‘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颜师古注:‘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它姓。’”[24] 此说或是。

跟杀首子习俗相近的是弃首子习俗。周部落的始祖后稷名弃,是姜嫄之长子。他之所以名弃,是因为出生时曾被姜嫄抛弃。《诗经》和《天问》都有相关记载:

(13)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坼不副,无菑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25]

(14)稷维元子,帝何竺之?投之于冰上,鸟何燠之?[26]

旧说后稷被弃是因为无父而生,显然是以后世之观念来衡量前代之事。姜嫄之时还处在母系氏族社会,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是很正常的,不能成为姜嫄抛弃长子的原因。上引刘盼遂认为这也是一条杀首子的资料,其说甚是。姜嫄之所以弃首子而未杀而食之,大概是因为社会稍稍进化,个别人产生怜爱亲生子的情怀,故不忍自己动手杀而食之,只好将之抛弃,任其自生自灭。在文献中,我们经常看到由于种种原因而生子不举,但所生之子经几日不死,又怜而收养之的现象。如《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本长安宫人。初生时,父母不举。三日不死,乃收养之。”[27] 姜嫄之心理与行为大概亦属其类,其最终收养后稷除因后稷本有神异外,父母爱子的心理也应起到一定的作用。

由以上论述可知,杀首子和弃首子习俗是上古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但夷狄地区流行过,中原地区同样流行过。据研究,西方社会也曾流行过此习俗。[28] 只是中原地区开化较早,至少在西周时期就已不流行此风俗;而夷狄地区开化较晚,一直到汉代还在流行此习俗。这是文化发展不平衡的一种表现。

三、商末周部族在文化上仍处于野蛮状态

既然杀首子和弃首子是上古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习俗,而史料又明确记载周部族的始祖后稷作为首子曾被弃,则在周部族中也必定流行过杀首子和弃首子的习俗。现在的问题是,周部族的杀首子和弃首子习俗止于何时?这得结合先周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来考察。

《诗经》的《豳风》、《大雅》、《周颂》中有许多描述周人历史和传说的诗篇,是研究先周社会情况的可信史料。其中《大雅·绵》说:

(15)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周原膴膴,堇荼如饴。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筑室于兹。[29]

这几句诗描述的是周之太王古公亶父迁居周地的情形。在定居周地之前,周人尚“陶复陶穴,未有家室”,也不从事农业生产,说明生产力还是比较落后的。很多历史学家都认为此时的周部族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30] 是很有道理的。文化习俗的发展往往要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说这时候周部族的文化习俗还比较原始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古公亶父迁居周地之后,逐渐掌握了先进发达的农业生产,其势力才得到大发展,经过王季、文王,直到武王伐纣,最终取代殷商成为天下共主。在这短短的六七十年间,周部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了质的飞跃。徐中舒先生曾把先周的社会发展同先金、先清的社会发展作类比,是很有启发性的。[31] 周人大概就是在这飞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废除杀首子的恶习,从而转变成为比较文明开化的部族的。我们认为,文王就是处于这种转变之中的承前启后的人物,他大概是最后一位仍在遵循杀首子习俗的周部族首领。

根据杀首子的习俗,首子是刚出生时就被杀掉的。所以如果文王真有杀首子之行为,那么其时间应为伯邑考出生之时。《毛诗》卷八之一《豳风·七月》孔颖达正义引《大戴礼记·文王世子》:“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32] 可以据此推算伯邑考出生的时间。南宋罗泌《路史·发挥》卷四、金履祥《通鉴前编》卷六引《竹书纪年》:“武王年五十四。”[33] 据夏商周断代工程,[34] 武王伐纣是在公元前1046年,在位四年去世,[35] 即公元前1043年,则武王出生于公元前1096年。伯邑考比武王大两岁,则出生于公元前1098年。武王即位十一年伐纣,则武王元年为公元前1056年,其父文王应在前一年去世,即公元前1057年。《尚书》说“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3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1号有“唯王五十年,不豫”,[37] 王指文王,可见文王在位五十年,他应于公元前1106年即位。其父王季应在前一年即公元前1107年被文丁杀害,夏商周断代工程定公元前1107年为文丁六年。不过据古本《竹书纪年》,文丁十一年还有王季伐翳徒之戎之事,[38] 则王季被害应在此年献捷之后。也就是说,公元前1107年应为文丁十一年。可能夏商周断代工程把帝辛的在位时间少算了五年,才有此误。[39] 古本《竹书纪年》又载“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武乙赐地三十里,玉十瑴,马八疋”,[40] 则至少在此年(公元前1119年)古公亶父已去世,王季已即位为君。《史记》记古公亶父曾亲见其孙文王,并有“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的感慨,[41] 则古公亶父卒时文王必定不会十分幼小。就算只有五岁,他生伯邑考也会在公元前1112年左右。这两种推算有十五年的时间差。我们认为后者的推算可靠性更大一些。公元前1112年即文丁六年,其时距古公亶父去世大概只有八年,经济文化还比较原始落后,保留杀首子的习俗是非常有可能的。

四、文王食长子伯邑考史事真相还原

根据以上的考证和《墨子》的相关记载我们把周文王食长子伯邑考事的真相还原如下:周文王遵循杀首子的习俗把刚出生的长子伯邑考杀死,并做肉羹吃掉(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文王发现肉羹味道鲜美,于是就进献给商王(美则以遗其君)。至于商王吃了是否很高兴,是否对周文王有所赏赐,就不得而知了。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一是不了解这一习俗,二是受到文王为圣贤宣传的影响,以为这种行为不可能是周文王这种圣贤能做出的事,肯定是相关记载搞错了。周文王是至贤的圣王,怎么可能杀死自己的儿子,而且还吃掉,还献给国君,这太荒谬了。他们看到这段记载中有商王,很可能就是商纣王。商纣王的名声很坏,坏事做尽,杀死文王之子这种丧尽天良之事肯定也是他干的。他是个暴君,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在这种思想的驱动下,就对相关史事做了几点改造,主要表现在:

一、把杀害伯邑考并做成肉羹的人变作商纣王;

二、因此,送肉羹的人也要变成商纣王,这样周文王只能成为接受肉羹的人;

三、得为这种行为找到一个理由,有了,这是在试探周文王是否为圣贤。

经过这三点改造,周文王从凶手变为受害人,纣王的凶虐、文王的仁圣一下子就都突显出来了。这种改造非常符合统治者的利益和当时人们的思想认识,因此能够一直流传至今。

伯邑考的名字也透露出一些信息。“伯”是老大,即长子;“考”的意思是寿终,生曰老,死曰考;“邑”大概读为“冤”;[42] 所谓“伯邑考”,意思就是冤死的老大。这大概不会是伯邑考活着的时候给取的名字,很可能是后人根据他的故事所起的称号。也就是说,伯邑考因为刚出生就被其父文王杀死了,没有来得及也根本用不着给取名字。为谈论方便,时人给取了“伯邑考”的称号。尧之长子名“考监明”,也有一个“考”字,大概是同类的现象。

有了以上的认识,我们回过头来检讨一下《史记》的相关记载。由于伯邑考刚一出生就被其父杀死,所以这个人相当于在历史上就没有存在过,所以也就不存在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之事。想借助此点来说明武王之贤、伯邑考之不肖,是不能成立的。此其一。其二,说伯邑考在武王即位之前即已去世,这是对的。伯邑考刚生下来就被杀死,不但在武王即位之前,而且应在武王出生之前。不过司马迁之所以如此说,显然不是因为知道伯邑考刚生下来就被杀死的事实,而是因为不大肯定伯邑考是否真的不肖,而为他不能即位为君寻找另一种可能的原因。其三,《史记》说“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话说得比较含混,因此引起后世学者的争论。梁玉绳《史记志疑》卷十九:“徐氏(孚远)《测议》曰:‘伯邑考为纣所杀,未必文王有意废立。武王为次弟,其序亦及也。’方氏(苞)《史注补正》曰:‘纣烹伯邑考虽不见经、传,但其后无封,必早死无后。《檀弓》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乃子服伯子附会之言,不足据也。’余谓史公于下文云‘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盖微弱久灭失传耳,不得臆断其无后不封。而殷道太子死立弟,文王当殷时行殷礼,故伯邑考死,其子虽在,舍之而立武王。《檀弓》言‘舍伯邑考’者,省文也。《左传》‘潘尪之党’、‘申鲜虞之傅挚’,亦省去‘子’字。《史》谓文王有意废立,似误会《檀弓》之文。方氏以为子服附会,亦非。”[43] 现在知道伯邑考刚出生即被杀死,尚未长大成人,不可能有后,则方氏之说可从,梁氏之说无据。

最后强调一点,通过本文的研究再次表明,进行历史研究,有时候需要从古代社会文化习俗的实际出发,透过被后世窜改和粉饰的记载才能窥探还原相关史事的本来面貌。

2014年11月初稿

2017年4月修改

向上滑动 查看参考文献

[1]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三十五《管蔡世家》,中华书局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563、1570页。

[2] [西晋]皇甫谧撰、[清]徐宗元辑:《帝王世纪辑佚》,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83页。

[3] [清]洪頤煊辑:《太公金匮》,收入[清]王谟《汉魏遗书钞》,见钟肇鹏编《古籍丛残汇编》第六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第640页。

[4] 《楚辞》卷三《天问》,[宋]洪兴祖《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14页。

[5] 诸祖耿编撰:《战国策集注汇考》(增补本),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1039页。

[6] 闻一多:《天问疏证》,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第107页。

[7] 《论语》卷十九《子张》,[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532页。

[8] 《墨子》卷六《节葬下》,[清]孙诒让《墨子间诂》,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87页。

[9] 《墨子》卷十三《鲁问》,[清]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70页。

[10] 《管子》卷十一《小称》,黎翔凤《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08页。

[11] 《韩非子》卷四《十过》,又卷十五《难一》、卷二《二柄》所记略同,张觉《韩非子新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00-201、940、116页。

[12] 杨树达:《易牙非齐人考》,《清华大学学报》1941年第1期,第17-19页;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45-247页。

[13] [东汉]班固撰:《汉书》,中华书局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020页。

[14] [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中华书局标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34页。

[15] 《庄子》卷八《盗跖》,[清]王先谦《庄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63、265页。

[16] 《尚书》卷二《尧典》,[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23页。

[17] 《孟子》卷九上《万章上》,[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734-2735页。

[18] 《楚辞》卷三《天问》,[宋]洪兴祖《楚辞补注》,第104页。

[19] 例如清人阎若璩认为是《舜典》之文:“‘父母使舜完廩’一段文辞古崛,不类《孟子》本文。《史记•舜本纪》亦载其事,而多所增窜,不及原文远甚。亦信文辞格制各有时代,不可强同。《孟子》此一段其为《舜典》之文无疑,然要可为心知其意者道耳。”参看《尚书古文疏证》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54页。

[20]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3、184-185页。

[21]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32页。

[22] 《列女传》卷一《母仪传·有虞二妃》,梁端《列女传校注》,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1-2页。

[23]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二《夏本纪》,第80页。

[24] 刘盼遂:《天问校笺》,《国学论丛》1929年第1期,第281页。

[25] 《毛诗》卷十七之一《大雅·生民》,[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28-530页。“坼”原作“拆”,据阮元校勘记改,《十三经注疏》第532页。

[26] 《楚辞》卷三《天问》,[宋]洪兴祖《楚辞补注》,第112-113页。

[27] [东汉]班固撰:《汉书》,第3988页。

[28] 裘锡圭:《杀首子解》,《中国文化》1994年第1期,第49页;《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五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77-378页。本文所用史料,多出自该文,谨志谢忱!

[29] 《毛诗》卷十六之二《大雅·绵》,[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09-510页。

[30] 参看张广志:《西周史与西周文明》第二章第二节《先周社会性质》,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36-37页。

[31] 徐中舒:《先秦史论述(上)》,《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3期,第91-92页。

[32] [唐]孔颖达:《毛诗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387-388页。

[33] 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修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4页。

[34]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第88页。

[3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金縢》1号“武王既克殷三年,王不豫,有遲”,可证武王在位四年。看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第75、158页。

[36] 《尚书》卷十六《无逸》,[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22页。

[37]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第55、143页。

[38] 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修订本),第37页。

[39] 商夏周断代工程根据帝辛祀谱得到帝辛元年的可能时间为公元前1085年、公元前1080年、公元前1075年和公元前1060年等,并最终选择公元前1075年。根据上文所说,我们认为应选择公元前1080年。参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第58页。

[40] 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修订本),第34页。

[41]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卷四《周本纪》,第115页。

[42] “邑”有读如“苑”的音,故可读为“冤”。参看李家浩:《战国文字中的“”字》,《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45-276页。

[43] [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904-905页。

作者简介

刘洪涛,男,1983年2月生,黑龙江省望奎县人。北京大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学院兼职杰出中青年学者。研究领域为古文字学,主要致力于古文字释读与古文字学理论等本体研究,同时关注利用出土文献与古文字进行上古汉语词汇、古文献新证等研究。学术特色有二:一是坚持语言学立场,始终从上古汉语字词角度来研究古文字;二是重视理论构建,努力在具体考释基础上总结规律,提炼方法。教学方面,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古代汉语、《论语》导读、文字学专題、古文字构形学等课程。科研方面,在《中国语文》《史语所集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著作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北京大学王力语言学奖二等奖,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本文发表于《殷都学刊》2018年第1期,推送据作者原稿,引用请以该刊为准。

特别鸣谢

敦和基金会

章黄国学

有深度的大众国学

有趣味的青春国学

有担当的时代国学

北京师范大学汉字研究与现代应用实验室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汉语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研究所

微信号:zhanghuangguoxue

文章原创|版权所有|转发请注出处

公众号主编:孟琢 谢琰 董京尘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

进行,社会,史事,长子,史记,帝王,文王,太公,世纪,习俗,中华书局,周文王,文王,首子,伯邑考

武陵观察网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进行,社会,史事,长子,史记,帝王,文王,太公,世纪,习俗,中华书局,周文王,文王,首子,伯邑考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进行,社会,史事,长子,史记,帝王,文王,太公,世纪,习俗,中华书局,周文王,文王,首子,伯邑考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